22日,北京延慶檢察院通報了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酒駕案件。
事情是這樣的:
當天張某和朋友聚會,酒足飯飽後,獨自駕車離去。
然而張某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交警設卡檢查酒駕。一開始,張某堅稱自己沒喝酒,拒不接受酒精測試。
但最後“被逼無奈”,張某竟使出歪招——掏出車裏的半瓶白酒,“咕咚咕咚”,一口氣喝了個底朝天,整個動作可謂是一氣嗬成。
喝完之後,張某還對交警說:
“你們怎麽證明我酒駕了?我現在才喝的酒。”
這招到底是從哪學來的?經詢問得知,張某表示,這是他之前在網上看到的:
“有看過段子說,酒駕被查趕緊喝酒,這樣交警就搞不清被查的時候血液酒精含量到底有多少,也沒有證據是酒駕,然後根據疑罪從無的原則就可以脫罪了。”
然而,根據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於2013年印發的《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時,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氣酒精含量檢驗或者抽取血樣前又飲酒,經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醉酒標準的,應當認定為醉酒。
為此,最終張某還是被帶回交警大隊調查。後經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張某拘役2個月,並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張某的這一行為也引來了網友的嘲諷,還真有人把段子當真了。
大概是在“以身試段”吧……
難怪段子被搞垮了,原來是有人玩真的。
而最終,張某的故事也將成為一個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