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久沒有動過筆了,作為一個從小到大所有作業、論文都是嚴格按照規定字數提交的著名懶人,當一個多月之前奔騰班長問我有沒有意願寫一個如何欣賞街拍攝影的帖子的時候,表麵上雖然故作鎮定,其實心裏麵已然被嚇得跌落床下,哈哈。
從我所觀看到的論壇裏朋友發的各種圖片,發現很多圖片與街頭相關但又並非傳統意義上的街拍,所以就在想也許大家更感興趣的是走上街頭掃掃街,看看在街頭可以用什麽樣的形式、方法獲取自己喜歡的影像並且獲得成就感,所以在這裏即展現一些街拍的攝影師及其作品,也納入其他一些與街頭相關的攝影師及其作品,大家可以欣賞、探討、吸收並推陳出新。
N多年前咬文嚼字的職業經曆養成的習慣,做事之前首先便喜歡整理需求、核對詞匯,這些詞匯包括但不限於:街頭抓拍、街頭攝影、街拍/掃街、偷拍、盲拍、街頭人像、城市攝影、城市旅遊攝影、城市建築攝影、城市景觀攝影、紀實、社會紀實、記錄。大家進行涉及上述觀點的探討時請先自行Google一下專業定義,以免誤入字麵理解的盲區。
總體上講,我覺得攝影沒有絕對和統一的樣板,所以,在這裏提出的任何想法都可能是淺顯、不成熟甚至是謬誤的,各位壇友完全不必有所顧忌,任何想法、探討或批評都非常歡迎。
很多評論家說攝影的本源就是街頭攝影,因為第一張可永久保存的影像,便是一張典型的城市街景-----窗外屋頂的像片。
1839年夏天達蓋爾公布了他的偉大發明,當時除了進行攝影實驗的人士之外還沒有職業攝影師,短短十年之後歐美幾乎每一個中等規模以上的城鎮已經有了至少一所達蓋爾照相館。成千上萬名職業攝影師絕大多數出自上百個與攝影的科學、藝術完全不相幹的行業,從此轟然掀起了以攝影為先導的影像事業蓬勃發展的大幕。
梳理街頭攝影師的圖片和風格並進行點評肯定遠非我這種半路出家一邊學習摸索一邊實踐的業餘愛好者能力所及之事,隻是希望在這裏跟各位壇友交流一下街頭攝影,並講講我所學習了解到的街頭攝影師和街頭攝影形式,大家各取所需了解每個人自己所喜愛的風格、形式。
提到街拍或掃街,從我接觸到的攝影師以及在論壇裏所看到的作品風格和形式,我以為其實包含了以下幾種攝影活動:
1)街頭抓拍也就是通常的街拍,強調攝影師作為一名街頭的旁觀者在不幹擾街頭行人的行為及認知的情況下抓拍影像,可以是以社會紀實為目的和導向的拍攝,也可以是最求街頭畫麵及戲劇性、故事性的影像圖片;
2)街頭人像,與街頭抓拍有時候可能會有所不同,比如,在街頭抓拍的時候,可能在大街上看到比較感興趣的人物形象,出於所謂的肖像權、隱私權或所謂街頭攝影道德倫理的顧慮、訴求以及紳士風範的追求等考量,會征求被攝對象的同意甚至個別攝影師還有可能與被攝對象簽訂拍攝協議,在這種情況下拍攝形式已經由街拍轉換為街頭人像了,如果這種形式的作品不能以成組作品或項目等展示攝影師表達訴求的話,基本上都會受到傳統街拍攝影師的排斥;
3)旅遊攝影,很多喜愛旅遊和異國風土人情的攝影師也常常喜愛旅遊掃街,如果無法做到預先準備攻略並預研目的地街拍作品、拍攝點、拍攝場景、拍攝時間天氣預報及風土人情等的話,很可能難免浮於表麵,要麽成為到此一遊的記錄要麽成為攝影師自己感覺不錯實則題材內容表現手法等膚淺的濫片。但是從其他方麵來說,旅遊攝影畢竟因其特殊性不可與街拍等同,因此,總體上說,最終展現的作品有賴於攝影師的編輯整理和圖文編排等;
4)與街頭及城市有關的攝影作品/項目的策劃及創作。傳統街拍攝影師大多非攝影專業出身,有的可能出於自身愛好,有的可能有過專業攝影的經曆等等,走上街頭、發現影像也宣泄自我。而攝影專業出身的攝影師及或已經出道的專業攝影師,則往往會以項目的形式進行影像拍攝、創作和編輯。這一類的攝影師,往往有明晰可辨的美學傳承、強烈個人風格的攝影邏輯與烙印,最終呈現的作品完成度高度一致、附屬產品豐富。比如Gregory Crewdson、Stephen Shaw等人,數量眾多,不一一列舉。
若幹可以交流探討的問題點:
抓拍、偷拍、盲拍與擺拍,在街拍中如何處理:傳統街拍強調不幹擾、非介入以及“隱身”,但是從我看到的對很多街拍大師或專家的采訪、訪談、講座等等,發現現在很多情形都不是那麽絕對的了,例如,從最早的布拉塞,到現代的威廉.克萊因、馬丁.帕爾、Alex Webb甚至Bruce Gilden,在街頭尋走時也都會和路人攀談的做法,以混熟破冰達到隱身融入的效果。
Alex Webb有句著名的描述:For what does a street photographer do but walk and watch and wait and talk, and then watch and wait some more, trying to remain confident that the unexpected, the unknown, or the secret heart of the known awaits just around the corner。
至於擺拍,可以明確的是,傳統街拍肯定是完全排斥的,不過從早期跟街拍有一點點關聯度的紀實攝影的實踐來看,還是有著擺拍的印記。具體實踐中從披露的資料來看,可以有征求同意與允許進行抓拍。至於與街頭有關的影像創作,擺拍肯定是可以有的,重要的不是形式,而是攝影師的理念及表達。Gregory Crewdson就專門雇傭團隊用拍電影的方式及手法進行策劃、拍攝,應該算是完全徹底的擺拍了,同樣被專業人士(非街拍攝影師)認可。
街頭攝影中的道德倫理,隱私權肖像權的爭議:一般情況下北美及西歐街拍都還是廣泛被認可的,其中紐約現代藝術博物館(MoMA)不遺餘力的大力推動與提攜功不可沒,另外2006年美國進行的一場有著宗教背景街頭人像拍攝(涉及猶太教)訴訟,最終攝影師的勝訴也奠定了北美當代街拍攝影作為一門藝術形式被廣泛認可及保護。當然911事件後大型交通樞紐等場所,街拍據說也受到種種限製與審查,但是公共場所與街拍相關的隱私權與肖像權都已有例可循。
街頭攝影的信仰充值:很多走上街頭的攝影師,往往帶有極大的疑慮和顧慮甚至偏見,糾結於隱私權、肖像權或者街拍的道德倫理。我個人認為街頭是個攝影師可以自行發揮的場所(公眾場所),鑒於隱私權、肖像權在特定國家、地區通常已經沒有爭議,那麽對道德倫理的探討就非常必要,沒有對上述三點的深刻理解,沒有對影像拍攝的強烈欲望與追求,失去一名攝影師的覺悟與責任感,都很難在街頭攝影實現突破。
掃街的形式與方法論:大多街頭攝影師,在街頭往往會鍛煉出某種嗅覺,可以捕獲或“聞到”街頭出片的味道,常年的街頭行走以及對街頭特征、典型文化標記等敏感,都都成為了一名街頭攝影師的本能。另外也有不少攝影師(例如森山大道、Bruce Davidson等),因其社會學、名俗學、城市規劃等專業的背景與了解,在街頭行走(掃街)時往往有自己的哲學方法與邏輯。這方麵涉及到的詞匯有:社會學、民俗學、田野調查、考現學(或路上調查法)、城市規劃(街道、街區、城市景觀等)等等。
街頭是一個宏大的舞台,每位有誌於街頭攝影的攝影師在這兒都可以找到自己的玩法和坐標。
2016年著名的馬格南攝影師伊恩·貝瑞與布魯諾·巴貝應邀到上海開班,記得當時有媒體采訪詢問他們對街頭攝影的看法,他們曾經提到,在街頭目前活躍的專業攝影師主要分為兩種,一種街頭抓拍,圖片整理後出畫冊出書辦展覽,另一種從事新聞報道,但是深度報道已經越來越難、經費也越來越少了。除了這兩種,我覺得就是以街頭被場景進行拍攝和創作的攝影師了。
早期街頭攝影的圖片,無論題材、風格還是質量,都與現代有較大差異,但是在這裏也展示部分圖片,讓大家可以看到當年攝影師對街頭的把握與執著。需要提前申明的是,在本帖中展現的圖片完全是為了攝影交流學習的目的,因此,均未與作者及其著作權授權人取得相應之授權,如果有對此提出異議的,本人可以立即撤換。
此外,文中攝影師的介紹材料及圖片,很多來自國內著名評論家、策展人薑緯先生關於城市攝影的課程,在此特別鳴謝。
太有名的照片就不選錄了,下麵是近代的街頭作品,下期再另開一帖展示一下部分街頭專業攝影師的作品及其相關鏈接。
比林斯蓋特海鮮市場的搬運工人,1893年,攝影:保羅·馬丁
盧德門圓形廣場上賣報刊的婦人,1893年,攝影:保羅·馬丁
海德公園裏行走的女人,1895年,攝影:匿名
愛普瑟姆賽馬場的比賽日,1910年,攝影:賀拉斯·尼科爾斯
擠在人群中的孩子,1935年,攝影:西裏爾·阿普夫
鐵柵欄窗後的小孩子,1934年,攝影:瑪格麗特·蒙克
走過肯幸頓花園的修女,1935年,攝影:瑪格麗特·蒙克
保姆和雇主家人在肯幸頓花園的湖邊,1935年,攝影:漢弗萊·斯彼德
特拉法加廣場,1955年,攝影:亨利·格蘭特
賣花人,1961年,攝影:盧茨·迪爾
銀行,1961年,攝影:盧茨·迪爾
酒吧外,1968年,攝影:查利·菲利普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