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怎樣去論證上帝,可能都是“扯”。因為,一種低等去論證高等,無疑,像讓羊來解釋,什麽是人類。羊可能說:那個東西,照顧我們的住處和食料,看似好東西,但最後把我們宰了吃肉。
羊所知隻是羊和人之間的一種關係,它們無法認識什麽是人類
同樣,人又怎能清楚的認識上帝是什麽呢。所以,凡把上帝說的像他們家“寵物”那麽清楚,一定是虛妄。
聖經記載了上帝造怎樣創造了我們,人的模樣就是上帝(創世記1:27)的模樣,還有上帝一樣的智慧(創世記3:5,22)。這是真是假,人類是被”造“出來的嗎?
人類身上確實有被”造“痕跡。
首先說出生,所有的動物正常分娩後代都有痛苦,但是沒有一種動物像人類那麽痛苦,痛苦到生死臨界,幾乎無法承受。怎麽得出這結論,動物分娩時的叫聲就是依據。人出生如此痛苦和艱難,是因為胎兒的頭太大。這是一種不和諧。
如果,我們說如果,當初上帝造人時,是把他們智慧的大腦基因植入“原人類”,胎兒腦袋驟然變大,“原身體”必定會遇到這種不和諧。想象一下這個“試驗”,腦袋大雖然好但太多超出身體允許範圍,就會胎死腹中,物種不能保留。腦袋小,生下來順利,可腦容量不夠,也會被淘汰。既要傳上帝智慧的宗,又能活出新人類的代,隻能忍受出生的臨界痛苦了。
人類不僅出生時表現出不和諧,似乎整個生命過程,處處都有不和諧,超高的智慧和難以製約的情緒,導致個體行為和群體行為混亂。正如羅馬書7:21所說:“所以,我發現,自己身上有一種法律,就是每當我願意做對的事情,就有惡念纏著我。按我內心的人來說,確實喜歡上帝的法律。但是,我看出身上另有一種法律,跟我思想的法律交戰,把我擄去,要我聽命於身體內罪的法律”。
這些不和諧,也許是因為沒有慢慢進化所具有的“磨合”時間和過程,短時間內被“造”,留下不適應痕跡。
近幾百年,科技突飛猛進,人類表現出來“上帝般”的智慧,離開地球探索宇宙,用分子技術幹預修改生命。這些智慧不可能靠進化而來,老母雞進化到今天還是喔喔下蛋。人類這些智慧,大腦本來就存在。
這一切引導著我們去思索,聖經裏記載最初的那個上帝和人類起源的關係。
聖經講,人類被逐出伊甸園時,已經具有和上帝差不多的智慧。那麽,現在我們換位設想,人類是“上帝”,有一天也去了另一個星球(那時地球被人類整趴了無法居住),在另一個星球怎樣才能保留人類的智慧?直接生存,間接生存。聖經裏有這樣的故事:上帝的兒子們發覺人類的女子美貌,凡選中的都娶來做妻子,生了兒子。(創世記6:2-4)。如果我們也經曆同樣的情況,另一個星球有類似“人”的物種,長腿金發皮膚白皙,容貌美麗。通過性行為可能有後代,但其結果則可能會遵循馬驢騾的生物規律,後代無法延續。如果環境不適合我們生存,必然麵臨兩種選擇:修改自己的基因適應另一個星球的環境,或者,修改“近類”的基因保留我們的智慧。
也許,聖經裏最初那個上帝,才是人類真正的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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