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給一個讀研時的好朋友打電話,他說自己現在是得過且過。當然,是他的謙詞。畢業以後,竟快有十年沒見過他了。我們都人到中年(如果中年是從30歲算起的話。我倒是覺得自己還年輕著呢)。象他那樣,該讀的學位都讀完了,官也當了,職稱也評了,房子也買了,孩子也有了,什麽都不缺。用他的話說是,沒什麽追求的了。真的呢,如果我們從自己的角度去想的話,活到象他那份兒上,確實不錯了。可是,這才三十歲呢。我們後麵的幾十年呢?再為著什麽去奔呢?
這個問題讓我重新感謝上帝。既然從祂眼中,人的價值從來不在乎這些外在的東西與成就,而在乎於人的靈魂。那麽,投資什麽,都不如關懷人的靈魂去向來得重要。前些天,看到報道說,受孫儷資助的窮困學生與孫儷鬧翻了。不太清楚中間的過節是什麽,但能夠持續兩年幫助一個需要幫助的人,我對孫儷還是挺尊敬的。但我們在物質上幫助人,實在有限,如果一個被幫助的人不能在精神上站起來,就會變成需要持續“輸血”(不斷地投入金錢物力)。我在想,一個乞丐,如果天天坐在你所經過的路上乞討,有多少人可以每天給他錢,一直堅持下去?特別是這個乞丐並不老。從人來的愛心,會有用盡的時候。從人來的智慧,也是非常有限,有時候幫人也許反倒是誤人,比如,大家都很熟悉的蝴蝶的故事。當蝴蝶還是蛹的時候,需要用很大的力氣掙紮著從繭裏麵出來,這樣才能變成蝴蝶。可是如果你好心地把這繭剪破,讓裏麵的蝶蛹出來,這樣它就不能有足夠的機會鍛煉它的翅膀,會變成一個不能飛的蝴蝶,很快死去。很多時候,父母對於孩子的過度保護,也是同樣的道理。
我們為著名利奔忙,所帶來的滿足不過是一瞬。那麽去愛人呢,也是需要智慧的。怎麽樣的愛才是真正與人益的?也是需要思考的。使徒彼得對著一個癱子說,“金銀我都沒有,我隻把我所有的給你:我奉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叫你起來行走!”於是那個生來瘸腿的人,終於能夠站起來,走著,跳著,讚美神。這個瘸腿的人,所得到的不止是身體上的醫治,更重要的是,他從彼得的話裏麵,從彼得所行的,認識到掌管我們生命的上帝,從而他從那個天天在聖殿門口乞討的人,成為一個喜樂讚美神的人。我們有錢可以幫助人,這很好。我們有別的,與人分享也很好。可是,最好的,還是把在我們生命中行了奇妙事情的耶穌基督介紹給人,讓那些還不認識他的,也可以認識上帝的救贖宏恩。因著關懷人的靈魂,而把愛帶給我們周圍的人群,看見別人生命真實的改變,那樣的滿足快樂才會持續,這樣付出的果效,會一直持續到永恒中。
我感謝上帝,讓我過了三十歲以後可以認識祂,並且重新思考與選擇什麽是生命中有價值的事情。我的這個朋友還不認識上帝,還有許多的人不認識上帝。願我,還有讀到這一篇的你,都能在禱告中紀念這些不認識上帝的人,紀念那些生活在迷茫中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