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彼岸洋插隊

一介教書匠,酷愛自家鄉;寓居多倫多,桑梓永難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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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文革洞因》五七(崇新嶽 百思峰 )

(2020-06-18 08:36:53) 下一個

 

(225)

 

  關於毛澤東召見廣州軍區司令員丁盛的事,邱會作會議說

   毛主席是8月27日到長沙的。在長沙和當地的軍政主要領導人談了話,參加談話的有廣州軍區司令員丁盛,政委劉興元,還有韋國清、華國鋒、卜占亞等人。從主席的談話來看,矛頭已明顯指向林彪,指向黃永勝,指向軍委辦事組。

  這些情況我當時是一點也不知道的,我後來出獄到西安以後,卜占亞同誌給我講過毛主席在長沙談話的情況。毛主席點名說了黃永勝,說:“黃永勝調動軍隊造反,各軍區都聽你的?我就不相信。”主席還對著丁盛說:“黃永勝要是打倒了,你們怎樣辦?你們和黃永勝的關係那麽好,黃永勝倒了,你們怎麽得了啊?”

  毛主席還說:“我的談話你們不許給北京講,也不要傳達,但可以在黨委之間吹吹風。”

  卜占亞說:“主席談完話,大家回到賓館,我問丁盛:‘主席問你:黃永勝打倒了怎麽辦?你就說:跟著主席幹革命嘛。怎麽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丁盛說:‘太緊張了,太緊張了!主席對我們是進行路線教育,怎麽突然說打倒黃永勝?’

  我對丁盛說:‘黃永勝隻是個代名詞,你自己去琢磨吧。’”

  卜占亞還說:“接下來我們幾個就開會,研究主席的談話。主席說:‘我的談話你們不許給北京講,也不要傳達,但可以在黨委之間吹吹風。’主席究竟是希望我們傳達,還是不希望傳達呢?

  大家一致認為主席是希望傳達的,我們應該傳達。於是廣州軍區就在湖南韶山的滴水洞開了黨委擴大會,傳達了主席跟我們談話的內容。”

  丁盛他們對毛澤東的心理猜測是對的,他們認定毛澤東希望傳達,所以就召開廣州軍區黨委擴大會上,傳達了毛澤東的南巡講話。也正因為如此,後來林彪外逃後,丁盛沒有受到牽連。因為丁盛傳達了不利於林彪的毛澤東南巡講話,就意味著他站到毛澤東的一邊了。

  丁盛在廣州軍區黨委擴大會上的傳達,規定了三條紀律:不準記錄,不許外傳,不準向北京報告。這時林立果的“小艦隊”成員廣州軍區空軍參謀長顧同舟,9月5日知道這個消息後,馬上給北京的周宇馳打電話,報告了毛澤東南巡講話的大致內容,後來顧同舟又整理出一份文字材料,讓自己妻子坐飛機送到北京。

  (226)

  因此,林彪的“小艦隊”是在9月5日得知毛澤東南巡講話的,而林彪的“四大金剛”則是從另外一個渠道得知了南巡講話。

   李作鵬回憶:

   1971年8月,朝鮮軍事代表團來我國訪問,我陪同朝鮮代表團到外地參觀訪問。9月5日由長沙到達武昌,武漢軍區組織隆重的夾道歡迎。在將客人安排休息後,武漢軍區政委劉豐到駐地看望我,見麵閑談中,劉豐談到毛主席在武漢的重要講話。劉豐談話中我沒有任何插話,談完之後我也沒有表示任何態度。劉豐坐了不久,他就走了。

  劉豐走後,我獨坐思考了一會兒,心情愈來愈緊張,愈來愈不安。9月6日上午,陪同朝鮮代表團回到北京,當天下午黃永勝、吳法憲、邱會作和我,在人民大會堂北京廳同朝鮮代表團舉行最後一次會談。我把黃永勝拉在會談桌的西北角,悄悄地把劉豐同我談的情況全部告訴了他,我還特別提醒黃永勝不要把劉豐談的內容告訴葉群和吳法憲。接著我們一起去參加朝鮮使館宴會,邱會作想了解我在外地知道的消息,向我說:“我們共坐一個車行不行?”

  我說:“可以。”我們倆上車後,邱會作說:“有什麽消息可不可以告訴我一點?”

  我就把車內保密玻璃搖上,然後將劉豐談的主要情況告訴了他,並警告他說:“無論如何不要告訴吳法憲”。

  據邱會作回憶說:

   毛主席8月下旬南巡期間,李作鵬陪同朝鮮軍事代表團去武漢、湖南參觀,9月5日下午回到北京,9月6日下午軍委辦事組有關負責人在人民大會堂北京廳接見朝鮮代表團。我走進北京廳就看到黃永勝、李作鵬兩人在西南角上談話,外賓將要來之前,黃、李各自歸位了,李作鵬同我挨著坐在一起。我問李作鵬:“你們剛才在談什麽?”

  李作鵬說:“你要知道了,準會把你嚇死!”

  我說:“你知道了都沒有嚇死,為什麽我知道了就要嚇死?”

  李作鵬說:“我可以跟你說,但有兩個條件:一是,不準給北戴河(指葉群)打電話;二是,不準跟胖子(吳法憲)說。要不遵守這兩條,我一句也不講。”

  我說:“可以。”

  在去朝鮮使館的路上,我上了李作鵬的車,在車上他跟我談了在武漢劉豐同他談的毛主席談話內容。我完全遵守李作鵬提出的“條件”,他跟我說的話,我不僅沒有給北戴河打電話,也沒有跟吳法憲說,更沒有跟別的任何人說。

  (227)

  據李作鵬和邱會作的回憶,“四大金剛”得知毛澤東的南巡講話後,首先想到的是不告訴葉群,也就是不向林彪匯報。毛澤東的南巡講話是關係到林彪前途命運的重要情報,如此重要情報“四大金剛”居然不向林彪匯報,可見此時“四大金剛”已經不是林彪的親信了,他們想的是如何自保,已經不想去救林彪了。從“四大金剛”對林彪瞞著毛澤東南巡講話這件事來看,林彪不指望“四大金剛”幫他搞“政變”,也是很有遠見的。

  關於武漢軍區政委劉豐,在前麵的武漢“七二零”事件是提到,他本是武漢空軍政委,因為在“七二零”事件中立了功,升為武漢軍區政委,劉豐是林彪線上的人。據邱會作回憶說:1990年我和老伴到武漢去看女兒,見到劉豐。劉豐的境況非常糟糕,他的老伴又得了不治之症,生活上很困難。劉豐提起往事說:8月16日、17日,毛主席兩次找他們談話。

  劉豐對主席說:“我們完全擁護毛主席的指示,無論在什麽情況下,我們都聽毛主席的話,跟毛主席革命到底。我認為,如果因林副主席的講話影響了主席的健康,我建議林副主席在適當的小範圍內,向主席做個檢討。”

  聽了劉豐的講話,毛主席立即興奮起來,拍著自己的大腿說:“你說得好!這個意見在北京是沒有人提的,黃永勝是不會提的。你的態度很好!在九屆三中全會上,就由你把這個問題提出來。希望你實踐自己的申明,表裏一致應當是一切共產黨員的態度,但這不容易做到,更不容易一貫做到。”

  劉豐說到這裏非常激動,他說:“我是在劫難逃啊。如果沒有‘九一三’,我也自身難保。想想看,主席讓我在九屆三中全會上,把林彪的問題提出來,這不是找死嗎?我提吧,林不會放過我?我不提吧,主席更不會放過我。”

  作為另一個重要人物周恩來,據《周恩來年譜》記載:9月3日,在南方陪同毛澤東巡視的汪東興,將經毛澤東閱改過的毛澤東沿途談話內容稿,專送周恩來處。次日,周恩來收到此件。

  可見周恩來是在9月4日得知毛澤東南巡講話的,當然周恩來也不便把這件事透露給林彪。不過有一點周恩來是清楚的,在打倒劉少奇的時候,毛澤東事先跟周恩來“交底”,然後才跟下麵“吹風”;而這次對於林彪問題,毛澤東事先並沒有跟周恩來“交底”,而是把這件事直接先向下麵“吹風”之後,再反過來告訴他。可見,在處理林彪問題上,毛澤東對周恩來的信任是有限的。

  (228)

  林彪、林立果在得知毛澤東南巡講話之後,馬上啟動實施“五七一工程”。關於林立果實施“五七一工程”的細節,現在依然不清楚。這倒不是因為情報太少,而是因為情報太“多”,而且相互矛盾,讓人越看越糊塗。

  自從1981年公審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以來,社會上出現大量描寫林彪、江青集團的所謂“紀實文學”,特別是林立果的“聯合艦隊”暗殺毛澤東一節,各種說法都有,真假難辨。為此在1985年10月,文化部發出《揭露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文學讀物應切實注意社會效果》的通知。

  該《通知》說:最近一個時期以來,有些地區的報刊,尤其是新創辦的一些小報,刊載了不少所謂揭露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文學作品。這些作品的內容荒誕離奇,格調低下,多係望風捕影,甚至任意虛構,然而其人物都以反革命集團成員的真實姓名出現。這些東西迷惑了不少好奇的讀者,把嚴肅的政治鬥爭庸俗化,必然產生不良的社會效果。為了有利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保證出書質量,請出版社不要把報刊上刊載的這類作品編輯成書。出版社如組織此類稿件亦望慎重對待,十分注意政治上的嚴肅性。

  由於“聯合艦隊”暗殺毛澤東相關資料過多,我們采用官方正式資料和來源可靠的當事人回憶錄進行對比的辦法予以分析。

  官方正式資料最詳細的是江騰蛟在法庭上的供詞。在《江騰蛟供詞》之前,先簡單說一下背景。根據法庭調查,1971年9月5日到6日,在北戴河的林彪獲悉毛澤東南巡談話的主要內容,決定發動武裝政變,準備將毛澤東殺害於南方巡視途中;9月7日,林立果向“聯合艦隊”下達了“一級戰備”的指令;9月8日,林彪親筆寫下行動手令:“盼照立果、宇馳同誌傳達的命令辦。林彪、九月八日。”

  1972年中共中央公布的林彪反黨集團揭發材料中,有林彪這份手令的影印件。

  《江騰蛟供詞》摘錄如下:

   1980年11月25日,法庭第一次審問江騰蛟。

  江騰蛟說:“《五七一工程紀要》我不知道,我一直不知道。到1971年9月8日晚上,李偉信才給我解釋《五七一工程紀要》。”

  (229)

  1980年11月26日,法庭第二次審問江騰蛟。

  審判員問:“1971年9月7日周宇馳到過你家嗎?”

  江騰蛟答:“到過。”

  審判員問:“他到你家幹什麽?”

  江騰蛟答:“到我家是送毛澤東主席南巡談話記錄給我看,看了以後,他就講了謀害毛澤東主席的陰謀計劃。”

  審判員問:“周宇馳怎麽說的?”

  江騰蛟答:“周宇馳說,看起來他們要動手了,這樣的話,我們就不如先下手為強。周宇馳說,現在他(毛澤東)正在杭州,很快就到上海,可以在上海動手。”

  審判員問:“他叫誰幹?”

  江騰蛟答:“他當時沒有講叫誰幹,意思就是叫我去。我說:‘那好,那隻有我去吧。’”

  審判員問:“要你去幹什麽?”

  江騰蛟答:“就是去指揮那個謀殺活動,謀殺毛澤東主席那個活動。”

  審判員問:“1971年9月8日你在什麽地方見過林立果?”

  江騰蛟答:“在西郊機場,當時還有周宇馳、李偉信。”

  審判員問:“林立果給你看林彪手令沒有?”

  江騰蛟答:“看了,用紅色鉛筆寫的‘盼照立果,宇馳同誌傳達的命令執行’。”

  審判員問:“你看了手令後怎麽表態的?”

  江騰蛟答:“我講了三句話:‘為了正義,為革命,堅決幹。’”

  法庭宣讀了李偉信1980年8月31日供詞(節錄):

  “1971年9月8日夜11時多,周宇馳來電話要我立即去空軍學院,順道先接江騰蛟到西郊機場。林立果和江騰蛟密談,我聽到林立果說:‘現在形勢很緊張,直接對著首長(林彪),所以要搞‘五七一’,現在首長委托我來處理這件事。’”

  “接著,林立果又拿出一張紙條遞給江騰蛟看。事後,到了空軍學院,林立果又將此紙條給劉世英、劉沛豐、程洪珍和我看,我才知道就是林彪寫的反革命手令。林立果還對江騰蛟說:‘現在請你作東南總指揮,此任很重,老政委呀,一定要搞好。’江騰蛟表示:‘一定堅決按首長和你的指示辦。’”

  宣讀完李偉信的供詞後,審判員問江騰蛟:“你9月9日在什麽地方?又進行過什麽陰謀活動?”

  江騰蛟答:“9月9日上午在西郊機場,有王飛、林立果、周宇馳和我4個人參加,因為8日晚上策劃到上海去謀殺毛主席,意見沒有達到一致,所以9號上午叫王飛參加,繼續策劃。”

  (230)

  審判員問:“你們繼續策劃了哪些辦法?”

  江騰蛟答:“9月8日晚上林立果提出三條辦法:一條辦法是用火焰噴射器,四零火箭筒打毛主席的專用列車;第二條辦法是用一隻高射炮平射,打毛主席的火車;第三條辦法是要王維國趁毛主席接見時,帶上手槍在車上動手。”

  審判員問:“9日你們還繼續策劃了什麽辦法?”

  江騰蛟答:“因為8日晚上沒有達成協議,9日就繼續研究。周宇馳提出炸鐵軌和炸鐵路橋的辦法,王飛提出來是不是采取開會的辦法。”

  審判員問:“9月11日下午,你和什麽人在什麽地方又進行哪些陰謀活動?”

  江騰蛟答:“9月11日下午繼續在老地方,西郊機場平房裏,有林立果、周宇馳、王飛、於新野和我,增加了關光烈,主要想從關光烈部隊裏調火焰噴射器運到上海去,和調動部隊到北京來協助王飛攻打釣魚台的問題。”

  審判員問:“什麽時間研究過炸碩放鐵路橋?”

  江騰蛟答:“是9日上午研究的。”

  審判員問:“以後研究過沒有?”

  江騰蛟答:“以後那是11日晚上,派魯瑉去執行那個任務。”

  法庭宣讀王飛1972年1月4日的供詞(節錄):“1971年9月11日下午林立果、周宇馳找江騰蛟和我以及關光烈,進一步策劃謀害毛主席和攻打釣魚台。林立果說明林彪的決心已定,林立果提出就在上海搞,如果毛主席住在機場,就用四零火箭筒配合火焰噴射器幹;住在市裏,就叫幾個人用手槍幹;不出車站就在車站裏幹。江騰蛟同意在機場和市裏兩個方案,並說:‘一炸什麽問題都解決了。’”

  ……

  第三次審問江騰蛟,1980年11月27日下午。

  審判員問:“你是怎麽知道毛主席離開上海的?”

  江騰蛟答:“是9月11日晚上,上海打來個電話,才知道的。”

  審判員問:“是什麽人?從什麽地方打的?”

  江騰蛟答:“那我不清楚。”

  法庭宣讀了王維國1972年3月11日的供詞:“毛主席去年9月10日下午在上海找我談了話,我是9月11日下午5時回家的,因為太疲勞就睡了,到晚上10點多鍾,我給周宇馳打了一個電話,告訴他毛主席已從上海北上。林立果、周宇馳聽到這個消息十分絕望。”

  (231)

  審判員問:“你們知道毛主席離開上海以後,又開會策劃什麽陰謀活動?”

  江騰蛟答:“9月12日策劃南逃廣州。可能是周宇馳召集,參加人有周宇馳、王飛、於新野、李偉信和我。”

  審判員問:“周宇馳在會上講林彪在什麽時間,怎麽去廣州?”

  江騰蛟答:“周宇馳宣布說,他們決定明天早上8點鍾,林彪的飛機從北戴河起飛,直飛廣州沙堤機場。”

  審判員問:“周宇馳還講了些什麽?”

  江騰蛟答:“周宇馳講明天早上7點鍾,他本人帶一部分工作人員和一部分家屬從北京西郊機場起飛,直飛廣州沙堤機場;明天早上6點鍾由王飛、於新野和我3個人,先到西郊機場那個平房裏,要王飛打電話給黃永勝,說林彪請他來有點事情。黃永勝到了以後,叫黃永勝打電話把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找來,說林彪在某地要開一個會議,要他們到機場來;等他們到機場後,用兩個人招呼一個,要他們上飛機,你們一塊從西郊機場起飛,到廣州沙堤機場。”

  審判員問:“林彪到廣州以後,準備幹什麽?”

  江騰蛟答:“到那裏以後,首先召集師以上幹部緊急會議,宣布另立中央,進行割據,形成南北朝的形勢,和蘇聯等國建立外交關係,要動武就實行南北夾擊。”

  審判員問:“你們安排了南逃的飛機嗎?”

  江騰蛟答:“我沒有安排,是周宇馳已經安排了3架,我在場的時候隻安排了4架飛機。”

  審判員問:“9月12日晚,周宇馳給你們宣布了林彪‘南逃廣州,另立中央’,你聽了以後是什麽態度?”

  江騰蛟答:“我別的話沒有講,他安排飛機的時候,讓我擔任第三架飛機黃、吳、李、邱的警衛。我說好。”

  沈家良又問:“對南逃另立中央,你同意還是不同意?”

  江騰蛟答:“我沒有表態。”

  副庭長問:“你願意不願意去啊?”

  江騰蛟答:“我答應了,當然就是願意去了嘛。”

  審判員問:“回到你家又進行了什麽準備?”

  江騰蛟答:“於新野又給我來電話,說現在一切活動都停止,消滅一切痕跡。所以南逃這個事情,我始終也沒有正麵給我老婆講。”

  (232)

  審判員問:“你接到於新野電話以後,給什麽人打過電話?”

  江騰蛟答:“我想問問於新野到哪裏去了,問周宇馳他們的下落,電話都打不通。找王飛,王飛說他在指揮所,就不準我講話了。我就問魯瑉,是不是王飛值班?他說不是。這時我產生懷疑,懷疑究竟出了什麽事情。”

  根據《江騰蛟供詞》,可以概括林立果實施“五七一工程”的大致情況如下:

  1971年9月7日,周宇馳到江騰蛟家談話,告訴他毛澤東的南巡講話。周宇馳提出暗殺毛澤東,並具體指出在上海“幹”,江騰蛟表示願意“幹”。

  9月8日,林立果召江騰蛟到北京西郊機場談話,給江騰蛟看了林彪的手令,江騰蛟表示“堅決幹”。

  9月8日晚,林立果召江騰蛟、王飛、周宇馳在西郊機場開會,林立果提出暗殺毛澤東的三個條辦法,但參會的人沒有形成一致意見。

  9月9日,林立果繼續召江騰蛟等人在西郊機場開會,周宇馳提出炸鐵軌和炸鐵路橋的辦法,王飛提出采取開會的辦法,眾人仍沒有形成一致意見。

  9月11日,林立果、周宇馳、王飛、於新野、江騰蛟、關光烈在西郊機場再次開會,還是沒有達成一致的意見。

  9月11日晚上,他們得到上海王維國打來電話,才知道毛澤東已經離開上海。

  9月12日,周宇馳召集、王飛、於新野、李偉信和江騰蛟,策劃南逃計劃。周宇馳說的南逃計劃是:

  第一步:9月13日早6時,王飛、於新野和江騰蛟先到西郊機場,打電話先把黃永勝“騙到”機場;黃永勝騙到機場後,再由黃永勝打電話把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叫到機場;等“四大金剛”到機場後,江騰蛟等人“強行”要他們上飛機,從西郊機場起飛直飛廣州沙堤機場。

  第二步:9月13日早7時,周宇馳帶一部分工作人員和家屬從北京西郊機場起飛,直飛廣州沙堤機場。

  第三步:9月13日早8時,林彪的飛機從北戴河起飛,直飛廣州沙堤機場。

  第四步:林彪到廣州後,先召集師以上幹部緊急會議,宣布另立中央。江騰蛟說:“打算到廣州以後,由林彪出麵召開師以上幹部會,把問題揭開,並利用廣州的廣播電台,發表廣播成立臨時中央,林彪的聲音群眾都熟悉。還可以爭取外援,林彪在蘇聯是有威望的。”

  9月12日晚,江騰蛟回到家中後,於新野給他打電話,通知他停止一切活動,消滅一切痕跡。

  後麵我們將以《江騰蛟供詞》為主軸,對一些來源清楚的當事人回憶錄進行對比。

  (233)

  因為種種原因,人們普遍對當時法庭供詞的真實性有很大懷疑,這是可以理解的。《江騰蛟供詞》有多少可信度?我們可以比較一下《江騰蛟供詞》中提到的人物,以及這些人後來自己在回憶錄中所說的情況。如果江騰蛟在供詞中所說的情況,與他提到的當事人後來自己回憶所講的情況一致,那麽就可以說明《江騰蛟供詞》這個部分是有可信度的,反之就是有疑問或不可信。

  《江騰蛟供詞》中提到了林彪的“四大金剛”黃、吳、李、邱,後三個人都寫了回憶錄。他們在回憶錄都說,他們四人不知道《五七一工程紀要》,更不知道有“南下廣州”另立中央的計劃,以及“北上蘇聯”出國反毛的計劃。

  《江騰蛟供詞》中說,他們準備借林彪的名義打電話給黃永勝等人,把這四人騙到機場,然後逼他們一起乘飛機南下廣州,把他們綁上林彪的戰車。這就明顯地證明,黃、吳、李、邱四人是不知情的,所以才需要把他們騙來。

  在這方麵,《江騰蛟供詞》與吳、李、邱三人的回憶錄是一致的。這也反過來說,《供詞》提到的“南下廣州”另立中央計劃,是有可信度的。

  《江騰蛟供詞》中提到的一個重要人物是王維國,《供詞》中兩次提到王維國。第一次提到王維國,是說他們計劃讓王維國趁毛澤東接見時,帶上手槍在車上對毛澤東動手;第二次提到王維國,是王維國打電話告訴他們毛澤東離開上海的消息。

  王維國1919年生,1938年參加革命並入黨,1966年任7341部隊(空四軍、駐上海)第一政委,文革期間曾任上海市革委會副主任、中共九屆候補中央委員會。王維國還有一個不顯露的職務,這就是他是毛澤東到上海時,上海方麵負責毛澤東警衛工作的負責人。在毛澤東到上海時,王維國多次上毛澤東的專列和毛澤東見麵,所以他才有機會在專列上對毛澤東直接開槍。而且,毛澤東離開上海,王維國是最早知道的人之一,所以他可以打電話及時告知林立果等人。

  另外,王維國還是《五七一工程紀要》中被提到名字的人。“九一三事件”後,王維國被定為“林彪死黨”隔離審查,1982年在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受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王維國不服判決,上訴後二審,被最高人民法院裁定維持原判,1985年刑滿釋放,1993年病逝。

  (234)

  王維國不服判刑,在服刑期間曾先後多次寫《申訴書》,寄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央書記處等處,不斷為自己申訴屈冤。據說監獄方麵曾對前來探監的王維國子女們說:“你們勸勸他,叫他不要再寫了。這個案子法院能定的了嗎?是上麵定的。而且你爸爸是搞政治工作的,他應該懂得的,寫了沒用的。”

  在特別法庭審判江騰蛟時,王維國曾被要求為江騰蛟的事情作證。法官見王維國不肯,就勸說他:“沒關係,你是另案處理,即使作了證這件事情,也跟你沒關係。隻要你肯作證,對你處理上也會有好處的。”王維國依然不肯,所以特別法庭上用了王維國1972年3月的供詞作證。

  王維國沒有寫回憶錄,不過留下一份《申訴書》,這也可以當作他的回憶材料。王維國在《申訴書》中說:在文革中,由於當時的特殊條件下,我把林彪一夥當作“無產階級司令部”的人來看待,我根本不知其為反革命集團,連想都沒敢想過他們是一個反革命集團,又怎能談得上“自願參加”呢?

  我一不知道林彪一夥搞反革命政變,二不知道他們有個《五七一工程紀要》,三不知道他們要謀害毛主席,我更不知道法庭叫我看的《五七一工程紀要》的第十三、十七兩頁的內容。至於說《紀要》上有我的名字,我認為,充其量是他們為了實施《紀要》而想利用我,但這不等同於客觀上我和他們一起幹了反革命勾當,不等同於我知道《紀要》。再者,該兩頁上還有陳勵耘、周建平的名字,陳、周也不是反革命,也沒被判刑嘛。

  所謂我向周宇馳“密報”毛主席談話內容一事,1971年9月10日下午6時,毛主席專列到了上海,停在了我們給他修好的專線車站。6時05分至8時,毛主席與王洪文、汪東興和我一起談了話,其中有部分內容談到了林彪一夥在九屆二中全會上的缺點,和他們應該檢討的問題,並說回北京後和他們“吹一吹”,即談一談的意思。於是,我把毛主席提出的“他們的問題是人民內部矛盾”,以及他們應該檢討的問題,告訴了周宇馳,目的就是希望他們能向中央、向毛主席好好作個檢討,我在上海的問題也好解決了,別無他意。

  關於王維國派他兒子王大章(當時23歲)到北京“密報”之事,王大章回憶說:因為於新野從杭州來上海後,跟我父親說:“毛主席這次出來巡視,跟一些人都談了話,肯定有一係列的最新指示,‘這邊’希望能夠早一點知道。如果主席在上海有什麽講話,是不是能告訴我們一下?提前給我們透個氣,這樣也可以跟的緊一點。”

  (235)

  於新野的話講的很委婉,但意思很清楚,尤其是“‘這邊’希望能夠早一點知道”一句,感覺不僅是林立果的意思,好像還是林彪的意思。我父親既不好詢問,又不好拒絕,主要他也希望自己能和林副主席跟的緊一點,這樣後麵有人撐著的話,他在上海的日子也好過一點嘛。我父親覺得這個請求也在情在理,就默認了。

  於新野講話時神態如常,所以我父親對此事也完全沒有覺察有何異樣。毛澤東是中午過後離開上海的,下午我父親回家先睡了一覺,晚上才給周宇馳打的電話。如果他們真是一個有陰謀的集團,應該馬上通報才對,所以單從這一點說他參與了“兩謀”實在是蒼白無力。

  我父親從毛的談話中隱約意識到,事關重大,所以他決定把毛主席和他的談話轉告林立果,意思就是“我告訴你們毛的談話,讓你們有所準備就可以了”。這個“準備”當然不是準備政變,指的是三中全會上重提廬山會議的一事。

  9月12日早上,我父親把我叫起來,他說:“你到北京去一趟。”

  我對父親是絕對尊敬和信任的,盡管一睜眼就聽到這話覺得很突然,還是毫不猶豫地答應了。

  我父親解釋說:“主席這次到上海來,講了一些話,談了一些事情”。

  父親叮囑我:“到北京你隻能告訴副部長(林立果)和周主任(周宇馳)他們兩個人,其他的人,包括李偉信、於新野,都不能講。”

  我拿出個小本問他:“記一下可以吧?”

  開始他說:“不行,這個記,恐怕有問題呢。”

  我說:“到了那裏我忘了呢?”

  他想了想說,“好吧,那你記吧。”

  他為了方便我記錄,一字一句地講道:“第一個,看樣子三中全會快要開了,國慶節前開三中全會,國慶節以後開四屆人大。主席講,總理給我寫了個信,說到廬山批評問題,三中全會上要重提二中全會上的問題。三中全會要開成擴大的三中全會,擴大到軍一級,每個軍都要有一個代表參加,在會上要重提廬山批評問題。”

  說到這裏我打斷他,問他:“什麽叫‘廬山批評問題’啊?”

  他並不想讓我了解更多,隻是說:“你不要問了,你隻要一講,他們心裏就有數了。”

  他繼續講到:“另一個就是說廬山會議議事日程的改變,中央政治局常委五個人裏有三個不知道,主席說他不知道,總理不知道,康生不知道。再一個就是說,看來他們一是有點害怕,二是有點硬幹,回去之後再給他們吹一吹。”

  我哪裏明白,忍不住又問:“這是什麽意思呢”

  他講:“你就不要問那麽多啦。”

  (236)

  毛澤東當時還談到:“黃、吳、葉、李、邱要很好地檢討一下,他們是人民內部矛盾”。毛還講:“黃永勝呢,這個人我不是很了解,在他當總長以前呢,沒有談過話。”這就對黃永勝當總長的任命,有點推卸責任了。

  我父親叮囑我,你就講:“黃、吳、葉、李、邱檢討的不好,叫他們早點向主席檢討,這樣好些。你就把這話告訴副部長和周主任,轉告他們,叫他們早點向主席檢討就行啦!”

  以上就是所謂我去北京“密報”的內容。

  於是9月12日上午,我背了個軍用挎包就上路了,我母親和大妹妹送我到虹橋機場乘坐民航飛機。因為當兵出行應該持有“軍人通行證”,我沒來得及開,所以上飛機時被查票的人攔住了,問我:“你通行證呢?”

  我一驚:唉呀,這才想起來,不僅通行證沒帶,連錢也沒帶,根本就沒想這些事。

  結果當然不讓我登機。我一時不知怎麽辦,四周張望,恰好民航的廖局長在不遠處,他認出我來,就衝著查票的人擺了擺手,放行了。

  這是是一架伊爾—14小飛機,大概有二十名左右的乘客。飛機先飛濟南,吃完中飯休息一會兒,下午再飛到北京。我到北京已經下午3點了,李偉信開一輛“嘎斯—69”吉普車到首都機場接的我。

  李偉信在路上問我:“客人(指毛澤東)什麽時候到的?”

  我嚇了一跳!我父親囑咐過我,不要告訴李偉信和於新野,他怎麽知道了呢?一提“客人”,我心裏有些慌了,難道他知道我是來的原因了?這個保密性就沒有了嘛。

  李偉信沒有覺察我的胡思亂想,接著又問:“客人什麽時候走的?”

  因為有父親的叮囑,所以我隻好一律回答:“不知道。”毛什麽時候走的,我是真不知道。

  李偉信說:“我們很忙啊,你看到現在中飯還沒吃過。”

  我說:“怎麽這麽忙啊?”一路上倆人東拉西扯。

  車子開了將近一個鍾頭,到了西郊機場。我記得是到了一處平房,從窗戶可以看到外麵。於新野正在下麵條吃,他說:“你看我們忙不忙啊?你怎麽樣?吃過飯沒有?”我趕緊說在濟南機場吃過了。

  大概等了將近半個鍾頭左右,門外有汽車來了,於新野說:“可能是副部長回來了。”

  隨即林立果和周宇馳就推門進來了,我連忙站起來迎接,他們對我說:“你辛苦啦!”

  我敬了個禮,他們分別跟我握了握手,我受寵若驚,和林立果這也不過是第二次握手呢。

  當時他們兩個人神情既看不出不慌張,也不顯得緊張,跟平常差不多,稍有些凝重。我被帶到了會客廳,就我們三個在場,我把帶的話講了。

  (237)

  等我講完了以後,林立果講話了。林立果講話一向很慢,好像是想一句講一句,很慎重。他講:“很好,很重要。謝謝你爸爸,也謝謝你,為我們送來了這麽重的情況,說明你爸爸對林副主席的感情很深。”

  他接著說:“你回去以後告訴你爸爸,謝謝他,說明他以前采取的策略很好,隱蔽的好。今後還要這樣。開會的時候叫他不要表態,不要暴露了。今後少提林副主席,也不要再提我,我嘛,還年輕,不要提我。”

  我當時由衷地講了一句:“副部長是我們學習的榜樣,我要向副部長學習!”

  他講:“不要提,今後不要提。請王政委和王洪文搞好關係,今後要少提林副主席。”

  後來林立果問了我一個問題:“主席和你爸爸談話的時候,徐景賢當時在不在場(指專列上)?”

  我說:“徐景賢應該不在場。”

  他又問:“徐景賢在不在上海呢?”

  我不明白林立果為什麽要打聽徐景賢的事,就照實說。

  談話前後大概不超過半個鍾頭。談完以後,於新野就把我送到反帝路的空軍招待所去了。這就是我在北京見到林立果和周宇馳的整個過程。

  為了比較,這裏再摘錄一段原上海市委書記徐景賢回憶王維國的事情。徐景賢說:早在文革之前,王維國就和林彪一夥掛上了鉤。1965年“四清”運動期間,葉群化名到江蘇省太倉縣農村蹲點,由王維國所在的空軍部隊派人保衛和照料生活,每天給葉群打飯去的時候,在白飯底下放兩個荷包蛋或一條雞腿,使葉群既得到艱苦奮鬥的美譽,又吃得實惠,葉群當然是心中有數的。

  1967年3月,林立果奉林彪之命參軍,就是在王維國屬下的碩放機場正式穿上空軍服裝的。林彪一家對王維國另眼相看,而王維國也亦步亦趨,緊緊相隨。林彪等人大權在握以後,王維國升任上海市革命委員會副主任,相當於副市長,並兼任公安局、檢察院、法院軍管委主任;1969年九大期間,根本不是九大代表的王維國,卻被提名為軍隊係統的九屆候補中央委員。

  林立果向王維國交底說:“要一邊倒,不要兩邊靠;與其分散投資,不如集中投資。”這些話說得夠露骨了,也就是要王維國在毛澤東和林彪之間,來個“一邊倒”和“集中投資”。王維國打了一下算盤,終於決定把賭資統統押在林彪一邊,開始作巨額的“集中投資”。

  (238)

  王維國用全家的名義向林彪寫了效忠信,他在信裏寫道:“沒有林副主席就沒有我家,就沒著我的一切。”聲稱自己對林彪“海枯石爛不變心”。接著,王維國親自帶了老婆和兒女,到北京去當麵拜望林彪。林彪、葉群和林立果在毛家灣林家大院接見了他們,還和他們全家合影。王維國受寵若驚。林彪是當麵稱讚王維國“很年輕,很優秀,很聰明”。這三個“很”,就把王維國的魂兒很舒服地勾過去了。

  1970年6月30日,就在林彪到廬山會議上爭當國家主席的前夕,王維國和江騰蛟一起,去北京拜見林彪,然後由林立果親自開著林彪的大紅旗防彈轎車,帶有王維國和江騰蛟一起逛長城。他們在長城上邊散步邊密談,同時合影留念,還用當時很稀罕的攝像機。

  在他們攝下的錄像帶和照片上,可以看見沿著逶迤起伏的長城,年過半百、體態臃腫的王維國走在左邊,瘦削蒼老,戴著眼鏡的江騰蛟走在右邊,他們各用一隻手挽扶著夾在中間的二十多歲的林立果,一步一步地登上石階,又恭恭敬敬地攀上斜坡。這時,王維國諂媚地對林立果說:“今天副部長開的是政治車、幸福車、保險車。我們坐了不會迷失方向,永不翻車!

  1971年9月8日,林彪在北戴河下達了命令,謀殺毛澤東的計劃進入倒計時的最後階段。9月11日中午,毛澤東突然離開上海,王維國兩次打保密電話給周宇馳,向林立果密報了毛澤東在上海找人談話以及離開上海的情況。

  9月12日早晨,王維國派他的兒子乘飛機趕往北京,向林立果、周宇馳當麵密報了毛澤東在上海的情況以及談話的詳細內容,林立果動情地對王維國的兒子說:“在這種情況下,你爸爸還派你來給我們講這麽重要的情況,說明你爸爸對我們感情很深,對林副主席感情很深。”

  9月12日晚上,林彪接到多方密報以後,決定率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等大小“艦隊”成員,南逃廣州,圖謀另立中央,分裂國家。9月13日淩晨,林彪等人突然又改變原決定,叛國北逃。王維國不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麽事,猶如驚弓之鳥坐立不安,馬上又派兒子趕乘火車去北京,摸到了林彪等人出逃的情況。王維國得悉後慌了手腳,馬上把蔣國璋和龔著顯兩人叫到身邊,訂立攻守同盟,布置立即解散“上海小組”和“教導隊”,同時商量銷毀罪證。9月20日下午兩點多鍾,根據毛澤東主席的命令,王維國在上海被拘押審查。

  因為王維國是林彪事件中一個非常突出的人物,他的問題我們將在後麵分析。

  (239)

  我們從江騰蛟、王維國等人的材料,可以看出這樣一個事實:林彪的地下部隊,是由內到外,分為幾個不同的層次。這種分層構造,是地下組織、地下黨的典型結構。

  最內層的核心層,是林彪一家,也就是林彪、葉群、林立果和林立衡(林豆豆)。但林豆豆是比較特殊的,她沒有與林家其他三人步調一致,在最後的關鍵時刻“揭發”,把林彪送上了絕路。如果沒有林豆豆的揭發,林彪很可能不會死。因此,中央《關於林彪叛逃出國的通知》中,明文寫道:“在緊要關頭揭發林彪、葉群、林立果私調飛機、陰謀叛國投敵,為黨立功的,又正是林、葉的女兒林立衡,這是毛澤東思想和毛主席無產階級革命路線的偉大勝利。”

  毛澤東在南巡講話中,多次提到《三大紀律、八項注意》這首歌,並帶頭與眾人唱這首歌。當唱到三大紀律的第一條:“一切行動聽指揮,步調一致才能得勝利”時,毛澤東說:“這一條非常重要,步調一致才能得勝利。步調不一致,分成兩派,怎麽樣能得勝利呢?這句話要改為‘步調不一致,一定要失敗’。”

  林彪的失敗,最關鍵的問題就是出在核心層的“步調不一致”,這就注定他走上不歸之路。

  林彪的地下部隊核心層之外的第一層:是周宇馳、劉沛豐、於新野、李偉信四個人。1967年3月,林立果到空軍黨委辦公室當秘書時,空軍司令吳法憲指定“黨辦”的兩個秘書周宇馳和劉沛豐,專門負責“幫助”林立果,這樣林立果與周宇馳和劉沛豐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親密朋友”的關係。1969年10月,林立果被提升為空軍作戰部副部長,不久周宇馳和劉沛豐也升任空軍黨委辦公室副主任,他們兩人就成為林立果最為信任的左膀右臂。林立果的空軍作戰部副部長,是師級官職,可以有自己的秘書了,這時林立果就有了政治秘書於新野和生活秘書李偉信。

  這樣一來,圍繞在林立果身邊的兩個“親密朋友”周宇馳和劉沛豐,兩個秘書於新野和李偉信,就形成了核心層之外的第一層人員。這一層人員知道一切秘密,作為最高機密的《五七一工程紀要》,也隻限於第一層人員知道,具體寫下《紀要》就是林立果的秘書於新野。

  “九一三”事件中周宇馳、劉沛豐、於新野都死了,隻有李偉信活了下來。其中劉沛豐與林彪等人一起上了三叉戟,死於蒙古溫都爾汗;周宇馳、於新野、李偉信三人劫持直升機企圖飛往蒙古,失敗後周宇馳和於新野自殺,李偉信假裝自殺活了下來。

  (240)

  不過作為林立果生活秘書的李偉信。在第一層人中的地位是比較低的,因為“生活秘書”的角色隻是負責生活方麵的事,對政治應該是不過問的。比如起草《五七一工程紀要》時,盡管李偉信也參加了,但他的角色是給林立果等人“端茶倒水”而已,所以李偉信對《五七一工程紀要》並不很清楚。

  李偉信基本上屬於林立果的傳令兵,政變計劃等重大事情,林立果當然不會和他商量,當然也不會告訴李偉信整個政變的具體細節。因此,李偉信對“五七一工程”知道的很有限。

  林豆豆對“五七一工程”知道的肯定比李偉信多得多,中央對她寄予很大的希望,詳細盤問她“五七一工程”的細節。

  可是林豆豆在揭發林彪之後,卻非常後悔自己的輕率行為,因為林豆豆沒想到因為她的揭發,自己一家人葬身於他國荒漠。某種程度上,也可以說林彪是被林豆豆“害死”的。因此林豆豆追悔莫及,背上極大的思想包袱。

  之後,林豆豆拒絕向中央講“五七一工程”的真相,反而為林彪辯護起來,聲稱林彪是被葉群和林立果“綁架”的。林豆豆不配合中央,拒不說“五七一工程”的真相,反而替林彪辯護,這樣一來,林豆豆就一下子從“反林英雄”墜落為“林彪死黨”,開始接受各種嚴厲的政治審查。

  在審查期間,林豆豆曾服安眠藥自殺未遂。後來林豆豆寫信給毛澤東求助,1974年7月31日,毛澤東批示解除對林豆豆的審查。之後林豆豆結婚,但日子仍然過得十分淒慘。

  “五七一工程”和政變的核心細節,隻有林彪、葉群、林立果、周宇馳、劉沛豐、於新野這六個人完全知情,林豆豆知道一定的細節,而李偉信就知道的就更少了。因為完全知情的六個人全部死亡,所以整個政變的詳情我們已無法知道,隻是從李偉信的交代得到了一些信息。

  現在活著的人當中,隻有林豆豆對“五七一工程”有一定的了解。可惜林豆豆卻不肯說半個字,反過來卻不停地到處為林彪“伸冤”。林豆豆所說的林彪事件,其實是她自己編造的各種“善意的謊言”,她試圖以此來為林彪翻案。

  林豆豆這麽做大概是出於良心的自責,希望自己編織的“謊言”可以洗清林彪的“罪名”。

  我們現在可以了解林彪事件真相的唯一希望,就是林豆豆哪天突然“想通了”,不再沉溺於良心的自責了,講出真實的林彪事件。

  (241)

  前麵提到林彪地下部隊的核心層是林彪一家四人,核心層之外的第一層是周宇馳、劉沛豐、於新野、李偉信,他們知道一切機密;核心層之外的第二層,是林彪實施計劃所必需用到的人物,這是林彪的貼身衛士李文普、專車司機楊振剛、專機駕駛員潘景寅、以及三名機械師李平、張延奎、邰起良。第二層的幾個人,並不需要知道政變的具體計劃,但需要在關鍵時刻對林彪的效忠,在關鍵時刻絕對聽從林彪的命令。

  常言道“養兵千日,用兵一時”,林彪要在關鍵時刻用到這幾個人,事先必須要做好“工作”,才能保證這些人在關鍵時刻“用得上”。除了貼身衛士李文普臨陣脫逃之外,專車司機楊振剛、專機駕駛員潘景寅、以及三名機械師,都在關鍵時刻“經住了考驗”,他們是協助林彪外逃的最關鍵人物。

  林彪周圍的警衛戰士很多,但這些人已經變成監視他的人,林彪要想“逃出”他周圍的警衛戰士包圍圈,必須依靠專車司機、專機駕駛員這些人的幫助。至於三名機械師,那是因為三叉戟飛機需要三個人駕駛:一名駕駛員,一名副駕駛,一名機械師。副駕駛員可以不要,機械師是不能沒有的,像啟動飛機等很多事情,沒有機械師的協助是不行的。因此1971年9月13日林彪專機強行起飛時,機組人員隻有一名駕駛員加三名機械師的最低限人數。至於副駕駛員,領航員、通訊員等不是一定必要的人,就一個也不要了,以免不可靠的人帶上天以後出意外。

  林彪地下部隊的第二層人員,隱蔽得非常“深”,平時不活動,直到“九一三”那一天才發揮作用。正因為如此,《江騰蛟供詞》中根本沒有提到第二層人員的這幾個人。我們將在介紹“九一三”事件時再詳細講這幾個人。

  林彪地下部隊的第三層人員是:江騰蛟、王飛、王國維、陳勵耘這四個人。其中江騰蛟和王國維我們前麵已經介紹過,這裏說一下王飛和陳勵耘。

  王飛,1922年生,1938年參加革命,1948年參加解放軍空軍的籌建工作。1967年林立果到空軍司令部辦公室當秘書時,王飛是空軍司令部辦公室主任,也就是林立果的“頂頭上司”。後來王飛因為與林立果的關係密切,1969年林立果升任空軍作戰部副部長後,王飛也升任空軍司令部副參謀長。

  (242)

  “九一三”事件後,王飛作為“林彪死黨”被隔離審查,1974年患精神分裂症。1980年公審林彪集團時,原準備把王飛當作主犯,但因為王飛患精神病,不能起訴,所以把江滕蛟“升格”為主犯。

  陳勵耘,1919年生,1938年參加革命,1964年任空軍第五軍政委,1968年任浙江省革委會第一副主任。與王國維類似,陳勵耘是毛澤東在浙江省巡遊的警衛工作負責人。因為毛澤東在這次南巡中,曾下榻於杭州汪莊,所以陳勵耘多次見過毛澤東,也聽過毛澤東的南巡講話。“九一三”事件後,陳勵耘作為“林彪死黨”被隔離審查,1980年公審林彪集團時,陳勵耘被免於起訴。

  陳勵耘的判決書說:被告人陳勵耘積極追隨林彪,參與林彪反革命集團的陰謀活動,觸犯了《刑法第18條》的規定,已構成參加反革命罪。鑒於未發現被告人陳勵耘在參加“上海會議”後有新的犯罪活動,罪行較輕。根據《刑法第32條》的規定,決定免於起訴。

  林彪地下部隊的第三層人員,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曆史上與林彪毫無關係,這與黃、吳、李、邱四人在戰爭年代就與林彪建立起曆史淵源,是完全不同的兩種類型。江騰蛟、王飛、王國維、陳勵耘的政治地位都不高,江騰蛟原是空四軍政委,後被毛澤東免職,空四軍政委由王國維接任,陳勵耘是空五軍政委,王飛是空軍黨委辦公室主任。江騰蛟、王飛不是中央委員,而王國維和陳勵耘在“九大”上,通過林彪集團的途徑躋身成為中央候補委員。

  一般人都知道,林彪是極少見人的,而江騰蛟、王飛、王國維、陳勵耘四人林彪都親自接見過。以林彪“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副統帥,親自接見江騰蛟等小官,當然是不尋常的。如果說林彪接見王飛,還可以說是因為林立果的關係,而接見江騰蛟、王國維、陳勵耘等人,就不能用一般關係來解釋了。有人說林彪對林立果的“小艦隊”毫不知情,那麽林彪為什麽要親自接見林立果“小艦隊”的成員呢?因此林彪親自接見的這件事,也反映出林彪是知情的。

  江騰蛟、王國維等人都給林彪寫過“效忠信”,聲稱絕對聽從林彪的命令,所以林彪和林立果對這幾個人是很重視的。在《五七一工程紀要》中,把王維國、陳勵耘、江騰蛟以及他們控製的空四軍,空五軍列為“骨幹力量”。

  (243)

  盡管王維國、陳勵耘、江騰蛟被列入《五七一工程紀要》,但《五七一工程紀要》本身,卻一直瞞著江騰蛟等人的。這是因為林彪和林立果對這些寫“效忠信”的人,依然不敢完全信任。很多人是“隻能共安樂、不能共患難”的人,在林彪得勢的時候,這些人爭先恐後地攀林彪,指望跟著林彪可以飛黃騰達;可是當林彪失勢的時候,能夠真的為林彪赴湯蹈火的人,那就鳳毛麟角了。因此,林彪和林立果無法確定江騰蛟等人在關鍵時刻是不是真的能為林彪赴湯蹈火,所以《五七一工程紀要》等核心秘密要瞞著他們。

  到1971年9月要實施“五七一工程”的關鍵時刻,林彪和林立果考慮動用這第三層人員了。但真正要向這些人透露“五七一工程”的時候,林彪和林立果卻猶豫起來。萬一說出來,這些人不願幹,或者不敢幹,甚至去告密,那麽“五七一工程”就要流產失敗了。最後他們把這四人分為兩組:告訴江騰蛟和王飛“五七一工程”,拉他們進來幹;王維國和陳勵耘就不告訴了,這也就是說“五七一工程”就不指望他們了。

  為什麽分兩組呢?因為江騰蛟是毛澤東點名不要的人,所以他隻有跟林彪一條路;王飛是不被毛澤東重用的人,毛澤東從來沒接見過王飛,所以他也隻有跟林彪一條路。而王國維和陳勵耘除了是林彪線上的人,他們也被毛澤東重用,毛澤東外巡時多次召見這兩個人,他們對毛澤東不但沒有仇恨,反而是有感情的。而且,王維國和陳勵耘在官場上也很順利,一路成為候補中央委員,讓他們去幹刺殺毛澤東的事情,缺乏內在的心理動機。

  因此,林立果在9月8日,告訴了江騰蛟和王飛《五七一工程紀要》。江騰蛟說他在得知“五七一工程”時,表示“為了正義,為革命,堅決幹。”

  據《江騰蛟供詞》,林立果在9月8日曾設想讓王維國趁毛澤東接見時,帶上手槍在車上動手。但終究沒敢用這個計策,因為他們怕王維國不願幹或不敢幹,這樣計劃就敗露了。

  據王國維回憶,林立果秘書於新野隻是對他說:“如果主席在上海有什麽講話,是不是能告訴我們一下?提前給我們透個氣。”這個要求是相當低的,所以王維國聽到毛澤東在上海的講話後,派自己的兒子王大章到北京去向林立果匯報。

  (244)

  林立果對王大章說:“你爸爸采取的策略很好,隱蔽的好。”這就是說王維國沒有暴露出自己是林彪線上的人,所以毛澤東沒有懷疑他,親自找他談話。

  林立果還說:“請王政委和王洪文搞好關係,今後要少提林副主席。”因為王洪文是毛澤東在上海的“代表”,林立果讓王維國與王洪文搞好關係,少提林彪,也就是勸王維國轉而投靠毛澤東那邊去吧。林立果問到徐景賢,是想知道徐景賢在毛澤東心中的地位,如果徐景賢本人在上海,而毛澤東又沒有召見他,隻見了王洪文,這就說明毛澤東不重視徐景賢。

  而對於陳勵耘,林立果也沒有通知他,所以他也就沒有參與“五七一工程”。這樣一來,陳勵耘就因為“罪行輕微”,免於起訴。

  王維國的情況其實與陳勵耘一樣,他也沒有參與“五七一工程”,而王維國卻被判刑14年。這樣一來,王維國就感到冤枉了,不停地上訴。其實王維國與陳勵耘的差別,關鍵在於王維國派他的兒子到北京去向林立果匯報情況。如果沒有這件事,估計王維國也會免於起訴的。

  據《江騰蛟供詞》,他和王飛都是在9月8日以後參與“五七一工程”的人。“五七一工程”有兩個計劃:上策是南下廣州,另立中央;下策是北上蘇聯,出國反毛。林立果對江騰蛟和王飛的信任仍然是有限的,隻告訴他們南下的計劃,沒有告訴他們北上的計劃,所以江騰蛟根本不知道還有一個北上的計劃。

  江騰蛟說:9月12日晚於新野給他打電話,通知他停止一切活動,消滅一切痕跡。但於新野沒有告訴江騰蛟,他們將要“北上”了。因此江騰蛟後來又給周宇馳、等人打電話,卻再也找不到他們了。

  王飛的情況也是一樣,他隻知道南下的計劃,不知道北上的計劃,所以在林彪一夥人“北上”之後,就不知所措了。不過王飛與江騰蛟不同的是,他患“精神病”了,這樣一來,他就被免於起訴,而江騰蛟則被判刑18年。

  還有一個特殊人物需要一提,這就是林彪的原秘書關光烈。1958年關光烈任林彪的秘書,1965年關光烈離開林彪,到武漢軍區127師任政委,此後關光烈與林彪基本上就沒有什麽聯係了。可是在1971年9月8日,關光烈突然接到林立果從北京打來的電話,說“首長(林彪)”找他有事,要他馬上到北京去。

  關光烈一到北京,林立果就找他談話,提出問他主管的127師“借用”噴火器和40火箭筒等武器,關光烈都托辭拒絕了。應該說關光烈並不知道“五七一工程”,隻是林立果想通過他搞到噴火器和40火箭筒等武器。然而《江騰蛟供詞》中,卻聲稱關光烈和他們一起策劃暗殺毛澤東的計劃,這樣一來,關光烈就是有嘴也說不清了。後來,關光烈被判10年有期徒刑。

  (245)

  林彪地下部隊的第四層人員,是林立果等人籠絡的一些不知詳情的普通軍人。他們被告知有“階級敵人”要暗害林副主席,要他們去保衛林副主席。在那個強調階級鬥爭的年代,人們對“暗害”這種聳人聽聞的語言並不感到奇怪,真的認為有“階級敵人”,那麽保衛林副主席也就是義不容辭之事。

  這第四層人中的典型代表,是林立果領導下“調研小組”的翻譯陳倫和。“九一三”事件後,陳倫和被隔離審查,1981年被作為林彪反革命集團成員,判處有期徒刑5年。陳倫和的判決書說:

  陳倫和是以林立果為頭子的反革命秘密組織“聯合艦隊”的成員,參與了林彪反革命集團武裝政變的陰謀活動。1971年9月7日,林彪反革命集團發動武裝政變前夕,陳倫和按照林立果的指使,向程洪珍傳達了“艦隊進入一等戰備”的命令。9月8日,陳倫和隨林立果從北戴河回北京後,即按照林立果的布置,一直在空軍學院秘密據點值班。9月11日,林立果又把他們在政變期間使用的代號告訴了陳倫和,當天,劉沛豐給陳倫和發了手槍。

  陳倫和參與了林彪反革命集團策劃南逃廣州,分裂國家的陰謀活動。1971年9月12日下午,林立果、周宇馳在空軍學院秘密據點向陳倫和等人布置南逃計劃,指使陳倫和等人13日隨林彪坐飛機到廣州沙堤,在飛機上保衛林彪,並告訴他們說:林彪將來是不會虧待你們的。

  9月12日深夜,陳倫和得知“南逃”計劃暴露,即同王永奎等人轉移到空軍第二高級專科學校秘密據點,於9月13日晚,夥同王永奎、許秀緒、王琢等六人從北京乘火車逃往廣州。在廣州因未打聽到林立果的下落,陳倫和又冒充空軍某團陳技師,妄圖潛逃上海。9月16日在廣東省源潭火車站被捉獲歸案。

  然而陳倫和出獄後,對上述指控矢口否認。陳倫和說:1970年4月,我從空軍二炮學院調到空軍司令部科研部任翻譯。科研部部長魏堅向大家傳達毛主席的最新指示,是表揚林立果在空軍搞科研,誇獎他敢想敢闖,專門寫了批示,還與他一起合影。這是我第一次得知林彪的兒子叫林立果,在空軍任作戰部副部長。

  9月,我被調到空軍司令部辦公室下屬的外事處,16日上午,周宇馳給我和許秀緒等人說:“這裏是空軍黨委辦公室調查研究小組’,簡稱‘調研小組’,我們都是圍繞林立果工作。林立果是幫助林副主席處理全黨全軍的大事,到各處做調查研究,也要調研外國的情況,所以叫你來做翻譯工作。”

  (246)

  後來周宇馳給我看了林立果與毛主席合影的大照片,林立果上報毛主席的技術材料,封麵上有毛主席的批示和簽字。在我印象裏正如毛澤東所表揚的那樣,林立果非常注重科研工作,他每天都要看國外的軍事和技術雜誌,掌握動態,由此產生大量的翻譯任務,所以就形成了林立果到哪裏,我就帶上一紙箱的詞典和書跟隨他到哪裏工作的狀況。我見到的林立果平時不喝酒、不抽煙,不講究衣著外表,好像整天忙於工作和學習,平日還督促我學馬列,我認為他是緊跟毛主席的。

  不知是否因為我的正統、生性坦誠和常常直言不諱,雖然我和林立果在一起,他卻從未向我透露過他有謀害毛主席的《五七一工程紀要》。我不知道當時廬山會議上毛澤東與林彪已分道揚鑣,也不知道什麽“選妃小組”、“教導隊”的事。

  1971年9月7日,林立果下達了“一等戰備”的命令,並對我說:“現在起不要再搞資料翻譯了,去值班守好電話,以及做好其他勤雜事務,如燒水做飯,整理房間等。”

  9月8日及12日,周宇馳兩次對我和其他人謊稱:“毛主席病重,有人要搗鬼,所以我們要搞戰備。”

  誰都知道那時候“路線鬥爭很複雜”,雖然他們沒有明說“有人”指的就是江青、張春橋等人,但是江、張在群眾中的印象一直不佳,非議不少,暗地裏對中央的文武兩派的不和一直都有傳聞。直到9月12日,周宇馳還對我等人說:“林彪被他們(江、張)欺負夠了。”所以周宇馳的解釋是合乎情理和令人信服的。

  類似值班、代號、發槍等戰勤事務,我在1967年赴越參戰、1969年戰備時都曾經曆過,專案組和法庭非要把這些說成我參加政變、有顛覆政府的目的,何以服人?

  當時我不知道林彪已背叛毛主席,在“調研小組”裏林立果等人一直在散布他們江青、張春橋等人的不滿,所以他們給我的印象是他們在與江青等搞鬥爭。1971年7月林立果還在汕頭對空十二軍部分領導說:“毛主席和林副主席是一個整體,不能分割。現在有人要把他們分割開來,要提高警惕。”這個談話紀要曾給我看過。

  我隨王永奎等三個副處長去廣州,是9月12日林立果,周宇馳親自對我等四人明確下令的,他說:現在八三四一部隊也不可靠了,要我們在去廣州的飛機上保護林彪。盡管我從未見過林彪,葉群,但是作為一個黨員和軍人,就應該服從命令去廣州保衛黨章已經確定的“接班人”。另一方麵文革理論和實踐攪亂了人的思想,隻覺得階級鬥爭越搞越大,階級敵人越搞越多,遍地都是,連黨的副主席也有危險。

  (247)

  在王永奎安排下坐火車去廣州,並不是得知林彪“南逃”陰謀暴露之後的逃跑。包括王永奎在內,我們一直都不知道發生了“九一三事件”,當然就不存在什麽“得知陰謀敗露”和“南逃”。所以9月13日我們依然執行原來林立果定的分頭去廣州的計劃,去了廣州之後我們就找林立果。

  判決書對我們當時“在廣州因未打聽到林立果的下落,陳倫和又冒充空軍某團陳技師,妄圖潛逃上海。9月16日在廣東省源潭火車站被捉獲歸案”的描述與事實不僅有出入,而且有本質上的區別,真實情況是這樣的:

  由於沒有找到林立果(那時又沒有手機等現代通訊方式),我們分析他會不會在上海?於是就從廣州去上海。因為軍人出差是要《軍人通行證》的,我們的單位都在北京,不可能回北京去開證,所以就借用了廣空某單位的通行證。我們既沒有“逃”,也沒有“潛”,人家要抓我們是人家的事,並不是因為我們幹了什麽壞事,我們不過是奉命行事,隻是為了找到我們的領導。

  由陳倫和的回憶可知:一、毛澤東曾經表揚過林立果“搞科研”,還寫了專門的批示,並與林立果有合影。陳倫和看過毛澤東與林立果的合影,還看過林立果上報毛澤東材料上,毛澤東給他的批示和簽字。從陳倫和回憶的時間來看,毛澤東與林立果的合影和批示,應該是1969年的“九大”前後的事情。

  二、陳倫和看到林立果平時不喝酒、不抽煙,不講究衣著外表,這與林彪是相像的。

  三、陳倫和並不知道《五七一工程紀要》,也不知道廬山會議上毛與林之事。1971年9月7日,林立果向他們下達“一等戰備”的命令,理由是:“毛主席病重,有人要搗鬼,所以我們要搞戰備。”這樣的理由在當時聽上去很合理,陳倫和等人也很相信,毫不懷疑。

  四、值班、代號、發槍等是隨著“一等戰備”而來的,這在“路線鬥爭”的年代,也不算異常之事。

  五、9月12日林立果,周宇馳親自對陳倫和等四人說:現在八三四一部隊也不可靠了,命令他們在去廣州的飛機上保護林彪。

  六、9月13日,陳倫和等人沒有見到林立果,他們就坐火車去廣州找林立果;在廣州找不到林立果,他們又去上海找。他們這麽做隻是為了執行林立果的命令,因為他們完全不知道林彪和林立果外逃之事。

  由此看來,林彪地下部隊的第四層人員,隻是林立果等人借用林彪的聲望利用一下他們而已,這些人都算不上是林彪或林立果的死黨,他們隻是簡單地“被利用”了。因為那時新聞報刊一直宣傳“以毛主席為首,林副主席為副的……”,如果有人說“毛主席派人來抓林彪”,一般人反而不相信。

  (248)

  那時一般民眾都認為毛澤東與林彪是密不可分的,無法想象毛澤東會下令抓自己的親密戰友。如果有人對林彪動手,人們自然地認為那一定是毛澤東病重,有人趁機篡奪林彪的接班人大權。因此這些第四層的人,被告知毛澤東病重,有人(江青等)要趁機奪林彪的權,要他們武力保衛林彪,這些人自然會毫不猶豫地執行命令。

  看上去轟轟烈烈的“五七一工程”,其實知道整個“五七一工程”的隻有林彪、葉群、林立果、周宇馳、劉沛豐、於新野六個人,知道部分“五七一工程”的有林豆豆、李偉信、江騰蛟、王飛四人,總共不過十人,其他人都是屬於各種各樣“被利用”的。一件事情要保密,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五七一工程”之所以沒有事前泄露出去,也是因為知道的人非常少。

  我們回過頭來看整個“五七一工程”,其實分為三個計劃:第一個計劃是暗殺毛澤東的計劃;第二個計劃是在廣州另立中央的計劃;第三個計劃是外逃蘇聯的計劃。這三個計劃是同時進行的,比如據後來的揭發材料說:1971年7月下旬,林立果、劉沛豐、於新野、李偉信等到廣東深圳、尖沙嘴,在飛機上航測香港及周圍地形。林立果說:“萬一情況緊急,可以讓首長(林彪)到香港指揮、遙控。”

  1971年7月底,林立果、周宇馳曾秘密進行駕駛水陸兩用汽車訓練。8月8日,兩輛水陸兩用汽車運到北戴河,供林立果在北戴河海麵進行駕駛訓練。

  9月7日,周宇馳向空軍司令部航行局要蘇聯民航班機圖;9月11周宇馳拿到可供導航用的中國周圍各國廣播電台頻率和時間表。

  據揭發材料顯示,早在1971年7月,林立果就開始策劃在廣州另立中央的計劃,並看好了退路,萬一情況緊急的時候,林彪可以逃到香港。因為深圳和香港隻有一河之隔,所以開水陸兩用汽車,可以從深圳直接開到香港,這也是林立果、周宇馳學習駕駛水陸兩用汽車的目的,就是為了在緊急情況下從深圳逃到香港去。

  周宇馳要蘇聯民航班機圖等,則是為了外逃蘇聯之用,可見上述三個計劃是同時進行的。三個計劃的同時進行,也說明“五七一工程”不是林立果單獨搞的,因為在廣州另立中央,絕不是林立果可以背著林彪單獨幹的事情。

  現在一些人為了說明“五七一工程”是林立果背著林彪單獨搞的,於是就略去“五七一工程”三個計劃中的另外兩個,讓人們誤以為“五七一工程”隻是一個暗殺毛澤東的計劃。其實《五七一工程紀要》中明文寫道:空軍搞“五七一”比較容易得到全國政權,軍區搞地方割據。兩種可能性:奪取全國政權,割據局麵。可見《五七一工程紀要》中策劃的“軍區搞地方割據”,就是後來在廣州另立中央。因此,在廣州另立中央的計劃是與暗殺毛澤東的計劃同時進行的。

  (249)

  把文革和林彪事件聯係起來,進行過從頭到尾認真研究的學者,比如高華、高文謙等人,都得出結論:林彪對“五七一工程”是知情的,不是林立果背著林彪幹的。例如高文謙在《晚年周恩來》中寫道:出於可以理解的原因,劫後餘生的林立衡極力回避其父林彪在企圖謀殺毛澤東這個問題上的責任,而把它說成是林立果一人所為。實際上,這個主意即便是林立果首先提出來的,但最後的決心還是隻有林彪才能去下。林立果縱使再膽大妄為,也不敢在謀殺毛澤東這樣非同小可的問題上自行其是,拿全家人的性命來賭博。顯然,沒有林彪的點頭,林立果是無論如何也不敢擅作主張的。

  在“五七一工程”的三個計劃中,第三個外逃蘇聯的計劃,應該是其中的核心,因為這個計劃實施成功的可能性最大,所以是主攻計劃;第二個在廣州另立中央的計劃,可能性就小得多,隻能作為輔助計劃;第一個暗殺毛澤東的計劃,幾乎是不可能實現的,隻能是的“撞大運”理想計劃,要有買彩票中頭彩的運氣才行。

  林彪為什麽想到在廣州另立中央呢?這裏有一個曆史原因。1949年10月新中國成立後,全國分為6個大軍區:東北軍區、華北軍區、華東軍區、中南軍區、西南軍區、西北軍區。林彪率領的第四野戰軍一直打到海南島,中南軍區成立後,轄河南、湖北、湖南、廣西、廣東、江西6省,林彪任中南軍區司令員,羅榮桓任政委,黃永勝任參謀長,陶鑄任政治部主任。1955年,全國6大軍區改劃為12大軍區,以中南軍區司令部為班底成立了廣州軍區,黃永勝任廣州軍區司令員。因此,廣州軍區是林彪第四野戰軍的班底,所以林彪要選在廣州“另立中央”。當然林彪也想好“另立中央”失敗的可能性,所以安排林立果等人學會駕駛水陸兩用汽車,以便萬一時退到香港。

  不過“五七一工程”的真正重點,還是外逃蘇聯的計劃。要想實施“外逃”蘇聯的計劃,也是非常困難的。從新中國成立到林彪事件,還沒有發生過一個高官的外逃事件。其實劉少奇等人,也未必沒有想過外逃,隻是外逃的難度極大。因為高官們的警衛都是掌握在八三四一部隊手中,要想逃出八三四一部隊的監控,要想弄到供自己外逃的飛機,要想搞到效忠於自己的飛行員,都是不太可能的事情。因此,毛澤東也沒想到林彪會“外逃”,因為這是不太可能辦到的。

  而林彪居然辦到了一般人看來是不可能辦到的事情,居然成功地坐飛機“外逃”了。如果不是後來飛機迫降失敗,林彪的外逃計劃就成功了,這也可以算是林彪“長勝將軍”的最後一次“勝仗”吧。

  林彪策劃出走蘇聯的計劃,其核心並不是為了逃跑,而是要給毛澤東一個重大打擊。這點在後麵重點分析。

  (250)

  前麵提到“五七一工程”是三個計劃同時策劃的,第一個計劃“暗殺毛澤東”是進攻性的,第二個計劃“廣州另立中央”也是進攻性的,而第三個計劃“出走蘇聯”則是防禦性的。在實施時的順序是:先實施第一個計劃,如果第一個計劃不成功,就啟動第二個計劃;如果第二個計劃不成功,再啟動第三個計劃。事實上,這三個計劃也是這樣實施的。

  一些為林彪翻案的人,否認“五七一工程”有三個計劃。這些人認為,“五七一工程”隻有一個暗殺毛澤東的計劃,而且這個計劃還瞞著林彪,是林立果擅自搞的。這些人的說法是:林立果在1971年9月5日得知毛澤東的南巡講話後,於9月8日從北戴河飛往北京,開始策劃暗殺毛澤東的行動。9月12日下午4時,毛澤東突然返回北京,林立果以為暗殺計劃暴露了,於當日下午6時緊急從北京飛往北戴河。到了北戴河後,林立果才告訴林彪暗殺毛澤東的計劃。林彪本來沒有任何反抗毛澤東的想法,隻是在得知林立果的暗殺計劃後,認為自己已經洗不清了,才和林立果一起乘飛機逃往蘇聯。

  這種說法有兩個致命的硬傷:第一個硬傷是必須否認存在第二個“廣州另立中央”的計劃。因為這個計劃的核心,是以林彪為中心在廣州另立中央,與毛澤東公開對著幹,這個計劃是具有強烈反抗性質的,完全否定林彪不準備反抗毛澤東的說法。而且,這個計劃離開了林彪是不成立的,林立果不可能背著林彪擅自“另立中央”。

  現在各種證據都顯示,“廣州另立中央”的計劃是存在的,我們前麵舉出不少證據,後麵也還將舉出一些證據。隻要“廣州另立中央”的計劃存在,“林彪不知情”的說法就無法自圓其說。

  這種說法的第二個硬傷,是說外逃蘇聯的計劃是在9月12日當天臨時決定的。該說法聲稱林立果年輕莽撞,隻知道暗殺,9月12日暗殺失敗後,才臨時決定外逃。可是事實證明,外逃的計劃不是9月12日臨時作出的,而是最遲在9月7日就已經有了。林彪女兒林豆豆的回憶,以及林彪的警衛人員都證實,林立果早在9月7日就有南下廣州的計劃了。

  這裏先看一下林彪一家的動向時間表:

  1971年7月,林彪和葉群赴北戴河休養。

  1971年7月9日,林立果到廣州,在空十二軍等處講話,說:“毛主席和林副主席是不可分的,現在有人試圖把他們分開。”

  (251)

  7月下旬,林立果等人在飛機上航測香港及周圍地形,林立果說:“萬一情況緊急,可以讓首長到香港指揮、遙控。”

  7月30日,林立果從廣州回到北京。

  8月8日,林立果從北京到北戴河,進行駕駛水陸兩用汽車訓練。

  8月27日,林立果從北戴河回北京。

  9月4日,林立果再從北京到北戴河。

  9月7日上午,林豆豆坐飛機到北戴河,林立果與林豆豆密談。之後林豆豆對警衛員說:林立果和葉群要綁架林彪出逃。

  9月8日,林立果從北戴河飛回北京,指揮暗殺毛澤東的計劃。

  9月12日下午4時,毛澤東突然返回北京;下午6時,林立果從北京飛往北戴河。

  9月12日晚,林豆豆打電話給北京,說林立果和葉群要綁架林彪出逃,並準備好了飛機。之後周恩來下“禁空令”,禁止一切飛機起飛。

  9月13日淩晨,林彪、葉群、林立果等人登上林彪專機,飛機在機場未批準的情況下強行起飛,後來墜毀在蒙古荒漠。

  據林彪的警衛員呂學文回憶說:北戴河96號樓是根據林彪、葉群的要求專門修建的。整座樓呈“工”字型,東西“兩橫”分別是林彪、葉群的臥室、會客廳、辦公室和室內車庫,中間“一豎”,是走廊和工作人員的住處,這裏既安全又安靜。

  1971年9月,當他們得到毛主席南巡時的一些談話內容後,更加反常了。一是葉群的電話特別多,她往林彪屋裏跑的特別勤;林彪脾氣特殊,他最喜歡一個人呆在屋裏,任何人進屋,都必須報告完後迅速離去。葉群在他那裏呆的時間長,這說明,他倆商量的事情很重要。

  二是林彪的汽車司機楊振剛一天幾次試車。該車是保險紅旗轎車,安有防彈玻璃,是當時國內一流車,性能特別好,並不需要天天試車。楊振剛的舉動說明,首長可能隨時會急用車。

  三是林彪、葉群突然把林立衡及林立衡的未婚夫張清林等一齊招到了北戴河。

  最最引起我們工作人員懷疑的,是葉群的一些自相矛盾的言論和行動。一方麵,她在工作人員中說,“首長想動一動”、“準備去大連”、“女兒在國慶節要結婚”等等,讓人們覺得,林彪這裏一切正常無事;可另一方麵,她又讓人從北京取來大批文件和生活用品,並出現非常緊張、惶惶不可終日的表情,有人聽到她在林彪房間裏哭泣,看到她的眼睛紅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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