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雖說“九一三”事件已經過去42年了,但對林彪事件的研究,似乎是走入了歧途,結果越研究越糊塗。國內、海外的研究者們,把關注點放在具體的細節上,比如林立果怎麽策劃暗殺計劃,林彪怎樣倉惶出逃,卻忽視了最關鍵的動機問題:林彪出逃的動機何在?
曆史案件和現實案件一樣,動機是理解案情最重要的東西。搞不清作案動機的案件,自然讓人感到無法理解,感到撲朔迷離。人們認為林彪事件撲朔迷離,其原因就是想不通林彪為什麽出逃。
關於林彪的動機,目前主要有兩種說法,但說服力都不強。第一種說法是來自1972年中央對林彪事件的定性:林彪是因為篡黨奪權的陰謀暴露,迫不得已乘飛機外逃。在第一種說法中,毛澤東對林彪是仁至義盡的,一點責任沒有,林彪事件完全是因為林彪個人野心膨脹的結果。這種說法可以自圓其說,但卻沒有足夠的證據讓人們信服。
林彪篡黨奪權的陰謀,其證據主要有兩個:第一個證據是林彪爭當國家主席;第二個證據是林立果搞的“五七一”計劃。第一個證據的林彪爭當國家主席,其實完全是光明正大搞的,談不上什麽陰謀。如果林彪真的策劃暗殺毛澤東,那一切都應該在暗中進行,就沒有必要爭當國家主席,主動把自己的篡黨奪權“陰謀”暴露出來。
第二個證據倒是非常符合陰謀論,可是不符合林彪的性格。林彪是一位身經百戰的將軍,他應該非常清楚,靠林立果那幾個人的“小艦隊”,要想暗殺毛澤東,成功的可能性百分之一都不到。林彪絕不是一個莽漢,所以他不可能拿自己的全家性命押寶,去幹一件成功的可能性不到百分之一的“五七一”計劃。
由於林彪動機的第一種說法難於讓人信服,從1980年代末開始,又出現了第二種說法。比如著名文革專家王年一教授提出:“九一三事件是給逼出來的,甚至可以說是毛澤東製造出來的。”原中央文獻研究室的高文謙在《晚年周恩來》一書中,有一小節《把林彪逼上絕路》,也聲稱林彪是被毛澤東“逼”走的。
在第二種說法中,林彪對毛澤東是仁至義盡的,一點責任沒有,林彪事件完全是因為毛澤東“逼”林彪的結果。關於這種說法,很多人舉出不少的“證據”,但他們都無法解釋一個最根本的問題:“逼”走林彪對毛澤東有什麽好處?
從後來的事情發展來看,毛澤東可以說是林彪事件的最大受害者,林彪出逃對毛澤東沒有任何好處可言。毛澤東“逼”林彪出逃,等於是搬石頭砸自己的腳,毛澤東還不至於愚蠢到這樣的地步。因此“九一三事件是毛澤東逼出來的”這種說法,是不符合邏輯的。
毛澤東單方麵主動“逼”林彪出逃,是不符合邏輯的;林彪單方麵主動“篡黨奪權”,也沒有令人信服的證據,因此,合理的解釋是:“九一三”事件並不是毛澤東或林彪單方麵造成的,它是雙方各種矛盾和鬥爭激化的結果,這也就是諺語說的“一個巴掌拍不響”。
其實,“九一三”事件使毛澤東和林彪兩敗俱傷,誰也沒有好處,因此“九一三”事件應該是毛澤東和林彪雙方都不願意看到的。既然“九一三”事件是毛澤東和林彪都不願意看到的,那為什麽又發生了呢?這就應驗了一句哲學名言:曆史是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的。
(2)
我們要理解林彪事件,在分析它的細節之前,要先考慮兩個最基本的問題:一、林彪與毛澤東的矛盾,是可以調和的,還是不可調和的?或者說是“敵我矛盾”?還是“人民內部矛盾”?二、“九一三”事件是林彪與毛澤東矛盾發展的必然結果?還是偶發事件?
我們先分析第一個基本問題:矛盾是否可以調和。從毛澤東的角度來看,他與林彪的矛盾,有“可以調和”的部分,也有“不可調和”的部分。這個“不可調和”的部分,就是毛澤東不能讓林彪接班。
毛澤東對接班人的要求,最重要的是能夠繼續自己的“革命路線”,而不是僅僅接替國家領導人地位。在毛澤東看來,林彪隻能接替他的職位,而不能接續他的路線。在“九大”《政治報告》上,已經反映出林彪的思想與毛澤東相距甚遠,他並不讚同毛澤東的繼續革命思想。如果毛澤東讓林彪接班,那麽林彪肯定不會繼續革命的,而肯定會停止文革,一切回到老路上。
所以,若讓林彪接班,毛澤東的文革就算是白搞了,毛澤東為“繼續革命”付出的一切努力就要付之東流了。因此,從毛澤東搞文革的目的出發,是無論如何不能讓林彪接班的,這是毛澤東與林彪不可調和的部分。1966年為了打倒劉少奇,不得已讓林彪暫居黨內第二把手的位子,那隻是權宜之計,並不是毛澤東真的想讓林彪接班。
既然毛澤東不能讓林彪接班,而林彪現在又已經是名義上的“接班人”了,因此毛澤東必須考慮怎樣讓林彪交出接班人的位置。第一種選擇是讓林彪下的體麵,保留林彪的榮譽和地位;第二種是不留麵子,那就是要打倒林彪了。這就是毛澤東與林彪“可以調和”的部分,是選擇讓林彪體麵地下來,還是選擇打倒林彪。
毛澤東讓林彪體麵地下台,必須有一個前提:這就是林彪主動讓出接班人的位子,並且積極輔佐毛澤東的新接班人,那麽毛澤東可以考慮讓林彪體麵地從接班人的位子上下來。關於這點,毛澤東曾經當麵對林彪提起過讓張春橋接班的問題。
毛澤東對林彪提起讓張春橋接班之事,一些嚴肅的文章和回憶錄,都提到過這件事,但都沒有講具體的細節。有人根據這件事,編造了一段細節,說毛澤東親自帶領張春橋去林彪在蘇州休養的別墅,對林彪說:“你看小張怎麽樣?”之類的話,這些都是編造出來的細節,不能當作曆史真相來相信。但毛澤東對林彪提起讓張春橋接班一事,應該是有的。毛澤東和林彪對話的大概內容是:毛澤東提出讓張春橋當林彪的接班人,林彪沒有說話。
毛澤東對林彪說這些話的用意何在呢?這就是要試探一下林彪的態度。如果林彪聽了毛澤東的話之後,主動提出把接班人讓給張春橋,並表示要盡力扶持張春橋接班,那麽毛澤東就可以采用第一種方法,讓林彪體麵地下來;如果林彪聽了毛澤東的話之後,不做任何表態,那就是林彪不肯主動讓出接班人的位子,那麽毛澤東就隻能強行讓林彪下台了。
因此,這次林彪對毛澤東的表態,其實也就決定了林彪的命運。林彪選擇不表態,也就是表示不肯主動讓出接班人的位子。這樣一來,毛澤東就隻能選擇打倒林彪了。那麽為什麽林彪對毛澤東的話做出這樣的反應呢?這些我們在後麵繼續分析。
(3)
林彪是政治嗅覺極為靈敏的人,毛澤東提到張春橋接班,林彪應該馬上明白,這是毛澤東暗示他把接班人的位子讓給張春橋。林彪應該也清楚,毛澤東已經給他安排了兩種下場:答應讓位,體麵下來;或拒絕讓位,慘遭打倒。但林彪最後選擇了不表態,也就是“不讓位”。
林彪此舉,是因為他看到還有第三種結局:這就是違反毛澤東的意願,“強行”接班。當然第三種下場不是毛澤東安排的,也不是毛澤東願意看到的,而是要林彪通過自己去爭取的。這樣一來,就不可避免地要與毛澤東進行一場鬥爭了。
分析了從毛澤東的角度,再分析一下林彪的角度:他與毛澤東的矛盾,也有“可以調和”的部分和“不可調和”的部分。
林彪本來並沒有想要上黨的第二把手,是1966年毛澤東與周恩來兩個人在林彪不知情時,把他“推”上了黨的第二把手。對比劉少奇當第二把手是自己主動爭取的,而林彪的第二把手,則是被動上來的,不是林彪爭取的結果。
林彪是一個自尊心非常強的英雄主義者,非常注重名譽,從不檢討。據說當時的中共高官當中,從未檢討過的隻有毛澤東和林彪兩個人。因此,如果毛澤東向林彪“要回”接班人的位子,林彪的自尊心會難於接受。從林彪看來,這樣他就像一個被人任意撥弄的傀儡一樣,需要他的時候,把他拉上台表演,不需要他的時候,又要把他推下去。林彪這樣自尊心強的人,怎麽會甘心給別人當傀儡呢!所以,林彪一旦上了接班人的地位,再讓他退下去,他就不幹了。況且這個接班人也不是林彪搶來的,是別人請的。
還有,林彪如果從接班人的位置退下,受影響不隻是他一個人,而是一大批人。首先是他的妻子和兒子,都因為林彪的接班人地位,也跟著雞犬升天,他們當然不希望林彪退下去了。還有林彪的一批老部下,靠著林彪的提拔有了今天的高官地位。如果林彪下台,一朝天子一朝臣,新上台的接班人,肯定不會再用林彪的舊黨,林彪的舊黨們就要靠邊站了。所以林彪的一批親信高官,也不希望林彪退下去。他們都用各種手段,勸說林彪不能退下去。
再有,如果讓林彪把接班人的位置讓給周恩來,林彪或許還有可能答應。因為林彪認為今天共產黨的天下,周恩來是立了大功的人,他“服氣”周恩來當接班人。可是讓林彪把接班人的位子讓給張春橋,林彪就不服氣了。新中國是林彪這些人拚著流血犧牲,花了傷殘的代價,才換來的。林彪自己也在戰爭中受重傷,成了半殘廢。張春橋不過搖筆杆子寫了幾篇文章,就要來“摘桃子”接班,林彪肯定是忿忿不平的。
讓林彪接受毛澤東的領導可以,要林彪去接受張春橋的領導,林彪肯定是咽不下這口氣。不僅是林彪一個人,就是軍內一大批老將軍,也很難服氣張春橋的領導。在林彪看來,與其讓張春橋接班,還不如我來接班,這應該是林彪爭當接班人的心情。把這種心情說成是“野心”,當然也可以,但畢竟還有一些不同。
由於以上這些原因,林彪的底線就是接班人的位置不能讓,特別是不能讓給張春橋等文人,這是他與毛澤東“不可調和”的部分。
(4)
當然從林彪的角度來看,他也有和毛澤東“可以調和”的部分。如果毛澤東盡管不情願,最後還是讓步,保留林彪接班人的地位,讓林彪和平地接班,那麽林彪可能仍然感恩於毛澤東,依舊忠於毛澤東;如果毛澤東堅持不讓步,非讓林彪交出接班人的位置,那麽林彪也肯定要改變策略,“強行”接班。既然是“強行”,也就不排除使用暴力手段,包括暗殺手段。因此,林彪與毛澤東“可以調和”的部分,就是選擇和平接班,還是選擇強行接班。
毛澤東的底線,是不能讓林彪接班;而林彪的底線,是一定要接班。兩個人的底線相差太大,最後導致出現“九一三”事件,也就不奇怪了。林彪看清了毛澤東的底線,而毛澤東卻沒有看清林彪的底線,而且大大低估了林彪堅守底線的決心。毛澤東以為隻要給林彪足夠的壓力,林彪就會讓步,交出接班人的位子。因此後來毛澤東一再提高對林彪的壓力,沒想到最後壓出一個“九一三”事件。
毛澤東的內心中,並不想與林彪攤牌,更不想打倒林彪,因為這樣對他本人一點兒好處都沒有。毛澤東一直在設法和平地解決與林彪的矛盾,毛澤東在對林彪“施壓”的同時,又一直給林彪留有退路。毛澤東對林彪施壓的目的,隻是要林彪交出接班人的位置,而不是要打倒這個人,這點與劉少奇完全不同。
林彪的內心中,更不想與毛澤東攤牌,畢竟他是弱者,毛澤東是強者,他與毛澤東攤牌的風險太大了。因此,林彪為了避免最後與毛澤東攤牌,他也要向毛澤東“施壓”。林彪試圖讓毛澤東知道:林彪和林彪集團不是任人宰割的,在軍隊裏是有威信和有力量的。如果毛澤東一定要拿掉林彪接班人的位置,其後果將是非常嚴重的,代價將是非常巨大的。林彪希望毛澤東意識到這件事的嚴重後果,知難而退,最終讓他接班,從而和平解決他們兩人之間的矛盾衝突。
林彪向毛澤東施壓,小的事情不說,大的事情就有“林副主席一號令”和“設立國家主席”等。當然林彪的施壓也不是惡意的,他隻是希望毛澤東因此知難而退,避免最後的攤牌。這些事將在後麵詳述。
林彪的另一種防衛之策,就是打擊和削弱江青集團,特別是不能讓江青集團把威信樹起來。隻要江青、張春橋等人的威信樹立不起來,毛澤東即使想讓他們接班也很難,這樣林彪的接班人地位就穩固了。所以,“九大”以後林彪集團與江青集團就發生了激烈的內訌。
林彪集團要打壓江青集團,江青集團也要打壓林彪集團。因為江青集團也想接班,特別是江青想接班。江青接班的障礙,首當其衝就是林彪,不搞倒林彪,江青是不可能接班的。而且,江青集團與林彪集團已經形成水火不容之勢,如果毛澤東去世,林彪接班,江青集團絕不會有好下場的。因此江青集團為了今後自身的生存,也要跟林彪集團鬥爭。
曆朝曆代的皇帝,都不願意看到自己的王子們,為了爭奪接班人而發生內訌,可是這樣的內訌又必然地爆發,讓皇帝頭痛不已。毛澤東雖不是皇帝,但他也不希望看到林彪集團與江青集團的內訌。可是這兩個集團出於自己的利益,為了爭奪接班人,不可避免地爆發起內訌,也讓毛澤東頭痛不已。
(5)
林彪和毛澤東鬥爭的性質,與劉少奇完全不同。劉少奇要挑戰毛澤東的權威,劉少奇想用自己的威信,壓過毛澤東的威信。劉少奇跟毛澤東當麵爭吵,當眾說毛澤東提倡的調查研究方法“過時了”,這當然是毛澤東無法容忍的。而林彪當眾對毛澤東畢恭畢敬,手中揮動小紅寶書《毛主席語錄》,從來沒敢挑戰過毛澤東的權威。可是“九大”之後,林彪開始變了,他悄悄地開始挑戰毛澤東的權威了,這就讓毛澤東感到:第二個劉少奇又來了。
確切的說,林彪不是要挑戰毛澤東的權威,而是要對毛澤東“施壓”。林彪想迫使毛澤東讓步,想讓毛澤東放棄換接班人的想法。為了達到這個目的,林彪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在軍隊中顯示自己的威信,林彪要讓毛澤東知道,他也是可以單獨指揮軍隊的。1969年10月17日,林彪發出了著名的《林副主席一號令》。
這裏先簡介一下《一號令》出籠的背景。前麵說過,中蘇關係由於1969年發生的幾次邊境流血衝突,極度緊張起來,大戰有一觸即發的局勢。1969年9月11日,周恩來與蘇聯總理柯西金在首都機場達成臨時協議,暫時緩和了一下關係,但雙方仍處於緊張對峙的局麵。
1969年10月1日是新中國建立20周年的大慶日子,可是因為當時戰爭的陰影籠罩著中國,人們無心搞重大的慶祝活動,隻搞了簡單的慶祝節目。國慶口號的最後一條就是:“防止敵人突然襲擊,堅守崗位,做好準備。”
雖然有人建議毛澤東出於安全的考慮,取消例行的國慶節登天安門,但毛澤東、林彪、周恩來等人還是在10月1日登上天安門。林彪在天安門講話,重點也是戰爭,林彪說:“美帝國主義、社會帝國主義,妄圖策劃對我國的侵略戰爭,公然對我國進行核訛詐。我們發出警告,如果你們硬要把戰爭強加在中國人民頭上,我們就堅決奉陪到底!我們遼闊的土地到處都將是你們的墳墓。”
據說在1969年10月中旬,毛澤東得到一份情報,聲稱蘇軍將於10月20日大舉入侵中國。中國駐東歐某國大使館也從側麵“證實”了蘇軍發動核突襲的具體日期。因此,中國馬上開始了緊急戰爭準備,首先是領導人的緊急疏散。吳法憲回憶說:
過了1969年國慶節以後,從各方麵看來,情況也確實比較複雜。10月15日,林彪親自主持召開了中央政治局會議。會議認為,根據一部分情報,蘇聯內部確實有一些人,主張乘中國的核武器力量還沒有對蘇聯構成威脅的時候,對中國的核設施進行一次“外科手術”式的打擊。情報還認為蘇聯很可能會以10月20日在北京舉行邊界談判做幌子,向我們發動突然襲擊。
經毛主席批準,政治局做出決定,立即開始加強戰備。另外,周恩來在會上傳達了毛澤東的指示:“中央領導同誌都集中在北京不好,一顆原子彈就會死很多人,應該分散些,一些老同誌可以疏散到外地。”
(6)
會後,林彪和周恩來向毛澤東匯報了會議討論的情況,毛澤東當場表示說:“我明天就離開北京,到武漢去。林彪同誌也應當離開北京到蘇州去。至於恩來同誌,留在北京主持工作,但是必須帶領政治局一班人馬,撤離到北京西山去。”
根據這個指示,會議決定,北京地區的黨和國家領導人,不論是否有問題,一律緊急疏散。由於這次緊急疏散行動草率進行,以至對一些老同誌或多或少地造成了一些傷害。例如造成了劉少奇主席病逝在開封,實在是令人遺憾。不過從時間順序上來看,緊急疏散的決定與林彪的“一號命令”沒有關係,“一號命令”是在中央政治局正式做出疏散決定之後發出的。
10月16日,毛澤東離開北京去了武漢。同一天,林彪到了蘇州。10月17日,政治局和軍委辦事組的全體成員,也在周恩來的帶領下全部撤離到了北京西山。周恩來把我們已撤到西郊的事報告了毛澤東,毛澤東很快回電話說:“謝謝你們,這樣就放了心了。你們這件事辦得好,一定要提高警惕。”
毛澤東這次是真的認為蘇聯有可能發動突然襲擊,對戰爭準備進行了認真的部署。毛澤東和林彪疏散到外地,成為“二線”,周恩來帶領政治局和軍委辦事組留守北京“一線”,周恩來成為臨時軍隊總指揮。按照常理,林彪是軍隊的負責人,又是國防部長,應該由林彪留守北京“一線”,擔任臨時軍隊總指揮。可是在關鍵時刻,毛澤東奪了林彪的軍權,交給了周恩來,這肯定讓林彪十分不悅。作為軍人,在打仗的關鍵時刻,卻離開了軍事指揮部,被奪了指揮權,林彪怎能高興呢?
毛澤東的這個安排,顯然是不信任林彪。毛澤東對林彪的不信任,除了以前提到的之外,還有一點,就是毛澤東要防範“吳三桂”式的人物。從曆史來看,每當外敵入侵的時候,總會出現“吳三桂”式的人物。因此毛澤東不僅要防範蘇聯的入侵,更要防範“吳三桂”式的人物,借著蘇聯入侵的機會,投靠蘇聯一起向毛澤東進攻。
毛澤東對周恩來是放心的,因為不論從周恩來的曆史,還是從他的表現,都說明周恩來是堅決反蘇的,所以毛澤東認為周恩來不會在關鍵時刻投靠蘇聯。可是毛澤東對林彪就不放心了,他擔心林彪有可能在關鍵時刻投靠蘇聯。後來“九一三”事件中林彪外逃蘇聯,也驗證了毛澤東的擔心是有道理的。
林彪10月16日到了蘇州,心中鬱悶;10月17日,林彪讓秘書起草了一份“防備蘇聯突然襲擊的六條指示”,也就是所謂的《林副主席第一號號令》;10月18日,《一號令》由總參謀長黃永勝向全軍發出。《一號令》的主要內容是:
第一號號令:1969年10月18日21時半。林副主席指示:一、近兩天來,美帝蘇修等有許多異常情況,我們必須百倍警惕,防止蘇修搞突然襲擊,尤其20日應特別注意二、各軍區對重武器,如坦克、飛機、大炮要立即疏散隱蔽;……
(7)
《林副主席一號令》在中國軍事史上具有特殊地位,因為它是新中國第一次,也是至今為止唯一的一次,向全軍發出進入一級戰備狀態的號令,它還是新中國第一次發出隨時準備發射核導彈的命令。《一號令》發出後,全軍近百萬人馬上行動起來,把數千架戰機、數千輛坦克、數萬門重炮疏散到野外,核導彈隨時準備發射。因為武器疏散到野外,操縱武器士兵也必須跟隨武器一起疏散,近百萬士兵從軍營疏散到野外,宿露了近兩個月之後才重新回到軍營。
從原則上講,全軍進入一級戰備狀態的號令,是極其重大的指示,這樣的指示應該由中央軍委主席毛澤東發出,至少應該由中央軍委集體發出。以“林副主席”個人的名義發出這樣的指示,顯然是不正常的。林彪為什麽要發出《一號令》呢?目前存在兩種觀點的激烈爭論,第一種觀點是:林彪誤判了戰爭形勢,是無意中造成的誤會,這不是林彪的陰謀;第二種觀點是:這是林彪的陰謀,他要以此來試探他調動軍隊的能力。
探究林彪發出《一號令》的動機十分重要,因為這牽扯到整個林彪事件的性質。有人因此推論說林彪是無辜的,是冤案的,所以這裏我們多花一些筆墨,探究一下《一號令》的細節。先看支持第二種觀點的《汪東興回憶錄》,在毛澤東身邊負責保衛工作的汪東興回憶說:
1969年10月17日,林彪背著黨中央和毛澤東主席,以“加強戰備”為由,擅自發布了“林副主席指示第一個號令”。黃永勝等人於10月18日將此令迅速下達全軍,使全軍進入緊急戰備狀態。
10月19日,林彪采用電話記錄方式,以急件傳閱報告毛主席。他們先送交周恩來總理閱,周總理閱後批示:“請主席閱。”
我拿此急件送給主席看,毛主席看後,一臉不高興的樣子,對我說:“燒掉。”
我以為主席是讓我拿去燒,還沒等我反應過來,主席自己拿起火柴一劃,把傳閱件點著,給燒了。接著,他又拿起傳閱件的信封,又要燒。
我趕緊對主席說:“主席,不能燒!你都燒了,以後查問起來,我無法交代。留下這個信封上麵還有傳閱件的編號,你不要燒了。”
主席聽我這樣說,這才作罷。
當天晚上,周總理打電話問我:“主席看過林副主席的緊急電話通知沒有?”
我對周總理說:“我送去給主席看了,主席看後給燒了。”
周總理驚詫地說:“燒了?”
我回答:“主席看後不高興,自己就燒了。我勸了以後,才留下傳閱件的信封。”
周總理聽到這裏沒有說話。
林彪想試探一下淩駕於毛主席之上發布命令,看毛主席的反應。看得出來,毛主席對林彪的這個號令很反感,但當時不便說什麽,特別是當著我的麵,不好講林彪的不是。
(8)
另外在《聶榮臻回憶》中,聶榮臻也說:所謂《第一個號令》,就是林彪背著黨中央和毛澤東同誌,借口防止敵人突然襲擊,擅自發布“緊急指示”,調動全軍進入緊急戰備狀態。10月18日,由黃永勝等人以“林副主席第一號號令”的名義迅速下達全軍;10月19日,林彪才用電話記錄的形式向毛澤東同誌報告,企圖先斬後奏,以既成事實,迫使毛澤東同誌同意。實質上這是林彪圖謀進行政變的一次預演,其目的是看看他這個“副統帥”的號令靈不靈。
毛澤東同誌聽了報告,當即指示“燒掉”,意思是根本沒有這回事,把這個“號令”燒掉。林彪和黃永勝慌了手腳,為了掩蓋他們的罪行,竟造謠說:“毛主席說很好,燒掉。”
聶榮臻提到的林彪和黃永勝“造謠”,指的是葉群解釋毛澤東“燒掉”《一號令》傳閱件,是為了“保密”。葉群說:“偉大領袖毛主席的保密觀念才強呢,他老人家聽了我們報去的林彪同誌關於加強戰備的意見後,說:‘燒掉。’”
汪東興和聶榮臻等人指控林彪搞“陰謀”,有四項罪名:
一、林彪背著黨中央和毛澤東,以個人的名義發布《一號令》;
二、總參謀長黃永勝在沒有上報中央和毛澤東的情況下,直接把林彪的《一號令》下發至全軍;
三、 10月18日林彪的《一號令》下發至全軍,10月19日林彪才向毛澤東匯報,造成“先斬後奏”的既成事實;
四、謊稱毛澤東把《一號令》傳閱件當場燒掉,是為了“保密”。
不過這裏說林彪搞“陰謀”也不確切,因為林彪都是明著幹的,不應算陰謀。
從各種情況來分析,汪東興和聶榮臻所代表的第二種觀點是合理的,因為他們指控的“四項罪名”是成立的。
第一、林彪以個人的名義發布《一號令》這種極其重要的命令,顯然是錯誤的。“罪名之一”成立。
第二、中央軍委從來沒有以個人的名義發布過指示。以前林彪起草的《軍委八條》、《軍委十條》等重要文件,都是以中央軍委的名義發出的,而不是以林彪個人的名義發出的。黃永勝主持的總參謀部以林彪個人的名義發出《一號令》,顯然也是錯誤的。“罪名之二”成立。
第三,如果說《一號令》在發送之前,上報遠在武漢的毛澤東,時間上可能來不及,有“先斬後奏”的理由。而周恩來就在黃永勝身邊,兩人同時住在北京西山,黃永勝去請示周恩來,不過就是幾分鍾的時間,為什麽不事先通知周恩來呢?所以“先斬後奏”的“罪名之三”是成立的。
第四,毛澤東燒掉《一號令》傳閱件,顯然不是為了“保密”,因為《一號令》都已經發出去了,還有什麽密可保?所以“罪名之四”也是成立的。
(9)
那麽毛澤東為什麽要燒掉《一號令》的傳閱件呢?這是因為毛澤東考慮到他與林彪的關係。《一號令》傳閱件到了毛澤東手中,毛澤東必須在傳閱件上批示“同意”,或者批示“不同意”。
毛澤東當然不會批示“同意”。雖說毛澤東可以不做批示,但那就意味著默認,就是默認林彪在軍隊中的權威,毛澤東當然不願這麽做。因此毛澤東既不能批“同意”,也不能不做批示。
那麽毛澤東批示“不同意”行不行呢?也不行。毛澤東對林彪一直是很客氣的,從來沒有對林彪送來的材料直接批示“不同意”。如果這次毛澤東在《一號令》傳閱件上批示“不同意”,不僅是非常不給林彪麵子的事,同時也就是公開了他與林彪的矛盾,那就要與林彪發生公開衝突了。
這時毛澤東還不想與林彪公開衝突。因此,毛澤東在《一號令》傳閱件上批示“同意”不行,批示“不同意”也不妥。這裏毛澤東就來一個高招:燒掉傳閱件。毛澤東燒掉了傳閱件,不能再批示了,也就省去了批示的麻煩。這樣一來,毛澤東既表示了對林彪的強烈不滿,又給林彪留下退路,不至於造成兩人的公開衝突。毛澤東燒《一號令》,看似魯莽,其實是高招。
前麵提到的為林彪辯護的第一種觀點,這種觀點要想成立,必須要推翻上述第二種觀點指控林彪的四項罪名。那麽,第一種觀點提供的材料,能推翻這四項罪名嗎?這裏先看佐證第一種觀點的重要材料,林彪秘書張雲生回憶錄中說:
10月17日,林彪、葉群坐飛機去江蘇省的蘇州市,住在一個以前曾是宋美齡私人別墅的院子裏。因為林彪是以“緊急戰備”為由疏散到這裏,我奉命隨林彪、葉群到蘇州值班。林彪住在這所院子中央的一幢西式建築裏,葉群住在宋美齡住過的一所舊式小樓上。
林彪到蘇州後第二天的下午,林彪對我說:“你打個電話給黃永勝。”
林彪示意我作一下記錄,我坐在沙發上記錄,而林彪像平時常見的那樣,站在我麵前,一邊想著,一邊逐字逐句地口述著:“一、……;二、……;三、……”
林彪一共講了六條,差不多一句就是一條。這顯然是林彪以國防部長的身份,向全軍下達的一份進入緊急戰備狀態的口述命令。
林彪問我:“都記下了嗎?再念一遍。”
我說:“都記下來了。”我又照念了一遍。
林彪說:“好,就這樣。你趕快用電話找到黃永勝,把這幾條傳給他。”
我問林彪:“過去首長和主任都規定過,凡往外傳的東西寧可壓半天。今天這個電話是否還要壓一下再打出去呢?”
林彪恍然想起他過去總結的“寧慢勿錯”的經驗,說:“噢,當然要壓一下。寧慢勿錯,可以壓幾個小時。把這個電話記錄稿,送給葉群看看。”
(10)
我到葉群那裏,把記錄稿給了她。葉群看了一眼,問我:“首長叫打這個電話,你們就打唄!打仗的事我不大懂,他比我高明。不過你們當秘書的,有責任幫助首長想得周到些,你看這裏有什麽問題沒有?”
我故意轉了一個彎子,說:“如果要想周到些,我有兩條建議。”
葉群蠻有興趣地問:“哪兩條建議?”
我說:“第一,像這樣重大的問題,最好請示一下毛主席。”
葉群連忙表示讚同:“對,對,這條建議好。”但她又說,“首長這是過去在戰爭時期,指揮打仗時養成的作風,遇有緊急情況,就當機立斷,事後再向毛主席報告。首長對毛主席是一貫忠心耿耿的,毛主席對他也信得過。這樣做,在戰時是允許的。當然現在還沒發生戰爭,先報告一下毛主席是應當的。”
……
從林彪那裏出來後,葉群向我布置說:“你把這個電話稿照抄一份給我。由我負責向主席那裏報告,由你負責傳給黃永勝。”
我問:“再壓多久呢?”
葉群說:“兩個小時左右就可以了。”
兩個小時以後,即當晚7點鍾左右,我用電話把林彪口述的“六條指示”傳給了在北京的黃永勝。過了幾天之後,我從軍委的收電中才知道,黃永勝通過總參作戰部向全軍傳達了林彪的指示,並給冠之以一個十分顯眼的標題:“林副統帥一號戰鬥命令”。
林彪煞有介事地發出了“第一個戰鬥號令”,他本人當時也大概是估計10月20日那天,蘇聯會發生對中國的突然襲擊。林彪發出“第一個戰鬥號令”之後,我軍各部隊立即進入一級戰備狀態。與此同時,蘇聯方麵似也進入了同樣的戒備狀態。駐在太平洋地區的美軍,也奉命開始全麵戒備。連在台、澎、金、馬的國民黨軍隊,也進入了戰備狀態。確有一種劍拔弩張之勢,似乎一場大規模戰爭就要開始了。
但是,隻要冷靜地、全麵地分析一下當時的情況,這樣一場虛驚是完全不必要的,雖然這是馬後炮式的分析。
這裏要提一下,張雲生說林彪與10月17日抵達蘇州,這個時間不正確。據當年主持接待林彪的蘇州市負責人黃厥明在《關於林彪及其死黨葉群來蘇活動情況的揭發》中說,林彪在10月16日抵達蘇州。其他材料也說林彪10月16日抵達蘇州,隻有張雲生說林彪10月17日抵達蘇州,所以張雲生的說法是不正確的。
張雲生的回憶可以推翻上述林彪的四項罪名嗎?第一項罪名是:林彪背著中央和毛澤東發布《一號令》。張雲生的回憶不能推翻這項罪名,反而做出一個反證:他曾經建議葉群向毛澤東請示,葉群並沒有立即向毛澤東請示,還說林彪可以“先斬後奏”。但葉群也無法拒絕張雲生的建議,隻是答應由她向毛澤東請示。那麽葉群到底請示了沒有?張雲生沒有回答這個問題。
第二項罪名是:黃永勝在沒有上報中央和毛澤東的情況下,就把林彪《一號令》下發至全軍。張雲生隻是說他用電話把林彪的《一號令》直接傳達給黃永勝,至於黃永勝是不是向上匯報了,他就不知道了。所以張雲生的回憶也不能推翻第二項罪名。
(11)
至於第三項罪名和第四項罪名,張雲生沒有參與這些事,不清楚情況,當然不能推翻第三項罪名和第四項罪名。
張雲生解釋說:林彪發出《一號令》,是林彪本人誤判形勢,以為10月20日那天蘇聯會對中國突然襲擊,所以讓全軍立即進入一級戰備狀態。這種說法是不合理的。
前麵提到過,蘇聯有可能在10月20日對中國發起突然襲擊,毛澤東和周恩來等人在10月15日就知道了,大家還專門開會討論了這件事。如果毛澤東和大家認為有必要讓全軍進入一級戰備狀態,那麽在10月15日會議上,就應該做出這樣的決定。10月15日會議上沒有做這樣的決定,就說明毛澤東與大部分中央領導人不同意全軍進入一級戰備狀態,毛澤東做出的決定隻是領導人的疏散。
因此,即使是林彪個人以為10月20日蘇聯會對中國突然襲擊,他也應該先向毛澤東和中央政治局提出建議,而不是擅自發出命令。所以用林彪誤判形勢,作為發出《一號令》的理由,是站不住腳的。
還有一份常常用來佐證林彪“無罪”的材料是《吳法憲回憶錄》,吳法憲說:林彪10月16日到了蘇州,17日下午他找秘書口授了“防備蘇聯發動突然襲擊的六條指示”。
林彪口授後,讓秘書整理成記錄稿。然後,葉群要秘書把記錄稿再抄一份,由她自己通過電話傳給武漢的汪東興,請汪東興立即報告毛澤東,另一份由秘書傳給北京的黃永勝。
在傳給黃永勝之前,葉群要秘書加上了這樣一句話:“以上六條,已經請汪東興同誌報毛主席。如毛主席另有指示,當以毛主席的指示為準。”
後來,汪東興給葉群來電話,說毛澤東對林彪的“六條”沒有提出什麽意見。
黃永勝接到林彪的“六條指示”以後,把閻仲川(副總參謀長)叫到軍委辦事組,向他作了傳達,閻仲川作了記錄。傳達時,我、李作鵬、邱會作和李德生都在場。傳達完以後,黃永勝告訴閻仲川說:“你去傳達吧。”
閻仲川問:“怎麽傳達呢?”
黃永勝說:“先用電話向各大軍區首長傳達。”
閻仲川回到總參作戰值班室以後,同作戰部一起擬了一個電話稿。閻仲川考慮,這是軍委辦事組轉移到西山以後下達的第一個命令,就從第一號編起,於是就要值班參謀將這個命令編為《第一號命令》。所以,這個《第一號命令》的名字,還是閻仲川起的。
吳法憲的回憶可以推翻上述林彪的四項罪名嗎?第一項罪名是:林彪背著中央和毛澤東發布《一號令》。
吳法憲說林彪10月17日向秘書口授《一號令》,抄了兩份,一份由葉群通過電話傳給武漢的汪東興,另一份由秘書傳達給北京的黃永勝。吳法憲還說,在傳給黃永勝之前,葉群要秘書加上這樣一句話:“以上六條,已經請汪東興同誌報毛主席。如毛主席另有指示,當以毛主席的指示為準。”
(12)
而秘書張雲生的回憶中,完全沒有葉群加上這句非常關鍵的話。是張雲生說假話?還是吳法憲說假話?從邏輯上來看,吳法憲的說法有很大問題。也許吳法憲說的也是真話,隻是他被葉群“忽悠”了。
葉群說“以上六條已經請汪東興報毛主席”,那麽毛澤東是同意呢?還是不同意呢?還都沒有結果。在毛澤東的意見還不知道的情況下,就急著下發《一號令》,顯然就是不經過毛澤東同意,擅自發出《一號令》。這些材料不能推翻林彪的第一項罪名。
吳法憲又說:“後來,汪東興給葉群來電話,說毛澤東對林彪的‘六條’沒有提出什麽意見。”吳法憲這裏的“後來”,意思非常含糊。如果這個“後來”是在林彪已經下發《一號令》之後,那麽林彪就是在毛澤東同意之前,擅自發出《一號令》了,問題的性質並沒有變。
當然,這裏的“後來”也可以理解為林彪在得到毛澤東同意之後,發出了《一號令》,這樣可以推翻林彪的第一項罪名。但各種事實無法證明毛澤東事先同意過《一號令》,汪東興沒有說他接到過葉群的電話,更沒有說毛澤東“沒有意見”。而且,毛澤東把《一號令》傳閱件燒了,沒有留下毛澤東的親筆批示,更不能說明毛澤東同意過。因此,吳法憲的話,還是不能推翻林彪的第一項罪名。
吳法憲的話能推翻林彪的第二項罪名嗎?這個第二項罪名是:黃永勝在沒有上報中央和毛澤東的情況下,直接把林彪《一號令》下發至全軍。
吳法憲回憶說:黃永勝接到林彪的“六條指示”以後,把副總參謀長閻仲川叫到軍委辦事組,傳達林彪指示,當時吳法憲等人在場。傳達完以後,黃永勝就讓閻仲川用電話向各大軍區傳達。黃永勝既沒有報告毛澤東,也沒有報告就在身邊的周恩來。所以,吳法憲的話不能推翻林彪的第二項罪名。
關於林彪的第三項罪名和第四項罪名,吳法憲都沒有提出辯解材料,當然也就不能推翻第三項罪名和第四項罪名。不過吳法憲還是為林彪做了一些辯解,他說:
以後有人說,林彪的“第一號命令”是反革命政變的總預演,這不是實事求是的。
第一、當時林彪的接班人地位沒有受到威脅,“九大”以後接班人的位置名正言順,沒有必要搞政變;
第二、防範蘇聯突然襲擊的戰備問題,是毛澤東、林彪、周恩來以及中央常委會的共同決策。不能因為林彪一個人倒了,就把責任全都推到林彪一個人身上,甚至把本來正確的東西說成是錯誤;
第三、實事求是地說,建國以來,毛澤東、黨中央在戰備問題上采取過多次防範措施,是不是事事都料事如神?那也不是。同樣,林彪也是人,預防了一次沒有打起來的戰爭,為什麽就說他是神經質,說他要搞政變呢?
(13)
吳法憲的辯解是無力的。第一,吳法憲說“當時林彪的接班人地位沒有受到威脅”,這句話並不對,林彪的接班人地位早就受到威脅了,毛澤東根本就沒有想讓林彪接班。這些在前麵多次提到,不再贅述。
第二,吳法憲來了一個“偷梁換柱”,說林彪《一號令》的內容沒有錯。事實上,林彪《一號令》的內容也確實沒有錯,而是他不經過毛澤東和中央,以個人名義擅自發出《一號令》的方式錯了。
第三,吳法憲還是用“偷梁換柱”來辯解,說林彪誤判了形勢,不能當成罪過。其實對林彪的指責,並不是他對形勢的誤判問題,而是他把擅自發出軍事命令的問題。
當然,把林彪的“六項指示”傳達為《林副主席一號令》,可能不是林彪的本意,而是傳達人員陰差陽錯地搞錯了。但名稱並不能改變問題的實質,即使是《林副主席一號令》的名稱改為《林副主席六項指示》,性質還是一樣的。
以上吳法憲的辯解,並無法推翻林彪的四項罪名,所以說上述第二種觀點是合理的,林彪擅自發出《一號令》是“別有用心”的。林彪為什麽要“別有用心”地發這個《一號令》呢?這應該是林彪不滿毛澤東在關鍵時候奪了他的軍權,所以林彪要向毛澤東示威,他要讓毛澤東明白,林彪在軍隊裏說話是算數的。
因此,這次林彪有意不通過毛澤東,不告訴周恩來,自己一個人單獨發出命令,看看部隊會不會接受林彪的個人命令。林彪在《一號令》中,既不提黨中央,也不提毛澤東,隻是說“林副主席指示”。果然,各個部隊看到“林副主席指示”,馬上就行動起來,沒有疑問,毫不猶豫地執行林彪的命令。
如果是朱德、劉伯承、陳毅等人,用個人的名義向部隊下命令,部隊肯定會有疑問;即使是周恩來用個人的名義向部隊下命令,部隊也不會毫不猶豫地執行。因此,林彪用《一號令》證明了他在部隊中是有威信的,林彪說話是算話的。
10月19日,毛澤東看到林彪的《一號令》後,馬上做出相應措施,指示總參謀部接受周恩來的領導。本來毛澤東已經授權周恩來,在危機期間主持中央全麵工作,無論是中央政治局和總參謀部,都要接受周恩來的領導。可是林彪親信控製的總參謀部,隻接受林彪一個人的領導,無視周恩來的權威。
10月20日,周恩來親自前往總參謀部,傳達毛澤東的指示,要求總參謀部每天早晨8時前向他書麵匯報過去24小時發生的情況。這樣就迫使總參謀部不得不同時接受周恩來的領導,這也是毛澤東所謂的“摻沙子”。
10月22日,中共中央和中央軍委發布題為《關於部隊調動使用權限的規定》的文件,下達全軍執行。該文件指出:“軍隊調動團以上部隊,必須上報毛澤東及林彪批準;在中蘇邊境地區,凡是作戰行動,無論規模大小,均需報中央軍委經毛澤東、林彪和政治局常委會批準以後,方可付諸實施。”
這個文件顯然是針對林彪的,聲明調動軍隊必須經過毛澤東和林彪兩個人的批準,這其實就是禁止林彪再次單獨發號施令。
(14)
毛澤東對林彪的《一號令》,雖說非常不滿,親手燒了《一號令》的傳閱件,可是毛澤東對林彪的處置還是非常輕微的。毛澤東不僅沒有批評林彪,甚至不再提起此事,隻是做了一些防範動作。而這些防範動作,不是最高層的官員,根本看不出是針對林彪的。毛澤東這麽做,可以說是對林彪的一種讓步。
如果這次毛澤東對林彪采取比較嚴厲的處置,那麽後來林彪“爭當國家主席”的事情,可能就不至於發生了。林彪看到毛澤東讓步,促使他感到,現在是“逼”毛澤東讓步的最好時機,因此林彪要再“逼”一步,“逼”毛澤東放棄另立接班人的想法,真正讓他接班。
作為軍事家的林彪,知道政治鬥爭和打仗一樣,取勝的機會將是瞬間即逝,決不能錯過取勝的機會。林彪說他打仗取勝的經驗是:“我有長勝將軍的美名,這並不是我有什麽特別的才能。事實上,我隻有一種才能,我決不把打贏一場戰役的機會搞砸,這個機會絕對不能放過。機會一旦失去,就永遠不會回來。”
林彪看來,目前是打贏他與毛澤東的這場政治戰爭的最佳時刻,這個機會一旦失去,就永遠不會回來。為什麽是最佳時機呢:
第一、 毛澤東已經把紅衛兵和造反派遣散了,又把老幹部得罪了,毛澤東暫時隻有江青集團等一些文人,力量不夠強;
第二、毛澤東想通過“整黨建黨”,在黨內建立起一支新的力量,可是“整黨建黨”才剛剛開始,新的力量還沒有建立起來,是毛澤東青黃不接的時候;
第三、目前林彪派係在政治局中占據三分之一以上,是林彪勢力在黨內的最高時期。綜合這些因素,現在是林彪向毛澤東“挑戰”的最佳時機。
林彪已經看出來,毛澤東並不想讓他接班,早晚要拿掉他的接班人,隻是毛澤東現在還沒有準備好。如果等到毛澤東準備完成之後,林彪那時再動手,就為時過晚。因此,林彪要在毛澤東準備好之前先動手,讓毛澤東措手不及,才能迫使毛澤東不得不讓步。
林彪正式“挑戰”毛澤東,開始於1970年3月。在此之前,林彪對毛澤東的態度是“主席畫圈我畫圈”,從來沒有與毛澤東唱過反調,更沒有在公開場合下,提出過與毛澤東不同的意見。
(15)
1970年3月,毛澤東明確指示:憲法中不設國家主席,他也不會當國家主席。可是林彪卻一反常態,公開與毛澤東唱反調,提出憲法中要設國家主席,並建議毛澤東當國家主席。
林彪知道,即使發生《林副主席一號令》等令毛澤東非常不快的事,但他與毛澤東的關係還有挽回的餘地。可是一旦他公開提出與毛澤東不同的意見,也就是公開挑戰毛澤東的權威,那他與毛澤東的關係就無法挽回了。
建國後,公開挑戰毛澤東的權威,公開與毛澤東唱反調的,至今為止隻有兩個人:彭德懷和劉少奇。這兩個人的下場怎樣,林彪是最清楚不過的。然而,林彪還是鼓起勇氣,成為公開挑戰毛澤東的權威,公開與毛澤東唱反調的第三個人。至於林彪的想法,我們後麵再詳細分析。
毛澤東在1965年5月重上井岡山,一年後的1966年發起文化大革命;林彪在1969年9月也重上井岡山,一年後的1970年8月,他也發起了挑戰毛澤東的“廬山之戰”。林彪重上井岡山時,也學毛澤東,做詞一首《西江月·重上井岡山》:
繁茂三灣竹樹,蒼茫五哨雲煙,井岡搏鬥憶當年,喚起人間巨變。
紅日光彌宇宙,戰旗湧作重洋,工農億萬誌昂揚,誓把敵頑埋葬。
四十年前舊地,萬千往事縈懷,英雄烈士沒蒿萊,生死艱難度外。
誌壯堅信馬列,豈疑星火燎原,輝煌勝利共開顏,鬥誌不容稍減。
再回顧一下毛澤東1965年的《水調歌頭·重上井岡山》:
久有淩雲誌,重上井岡山。千裏來尋故地,舊貌變新顏。
到處鶯歌燕舞,更有潺潺流水,高路入雲端。
過了黃洋界,險處不須看。
風雷動,旌旗奮,是人寰。三十八年過去,彈指一揮間。
可上九天攬月,可下五洋捉鱉,談笑凱歌還。
世上無難事,隻要肯登攀。
林彪的這首詞,無論從筆法還是從意境上,都無法與毛澤東的詞媲美。本來,林彪不擅長做詩,他到井岡山要尋找的,大概也跟毛澤東一樣,是在故地激發自己的雄心壯誌,重新開展一場人生的奮戰。這兩首詩,反映了毛澤東和林彪兩人在“決戰”前的雄心壯誌。
不過毛澤東是一個人孤獨地上井岡山的,而林彪卻是帶著妻子葉群、兒子林立果一起上井岡山。
(16)
一位當年的老赤衛隊員向林彪贈送了一塊井岡山產的玉石,林彪把此石帶回北京後,讓人刻成一方硯台。1970年5月1日,林彪在該硯台背後題寫詩句後,贈送給葉群。詩句是:“發不同青、心同熱;生不同衾、死同穴。”(出自田漢的話劇《關漢卿》)。
林彪還在題詩之後,寫了題名:“書贈戰友葉群。林彪。1970年5月1日”葉群看後,回贈林彪一幅字,寫道:“教誨恩情感不盡,天長地久永相隨。”
林彪給葉群贈物,是他到了“決戰”的時候;向葉群贈言,要葉群做好最壞的準備。林彪把葉群稱為“戰友”,也是恰當的,因為葉群的角色,早已超出妻子,稱“戰友”名符其實。一年後,林彪和葉群還真的實現了“死同穴”、“永相隨”,一語成讖。
1970年3月,中央開始討論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的日程安排,以及修改《憲法》的問題。毛澤東首先提出:“憲法中不要寫國家主席這一章,我也不當國家主席。”可是林彪卻一反過去恭順的常態,居然與毛澤東唱反調,提出憲法中要設立國家主席,並建議毛澤東當國家主席。
1970年4月,毛澤東明確反對設立國家主席一事,說:“我不能再作此事,此議不妥。”可是林彪仍然堅持設立國家主席,堅持毛澤東當國家主席。
1970年4月下旬,毛澤東再次拒絕當國家主席,他說:“孫權勸曹操當皇帝。曹操說,孫權是要把他放在爐火上烤。我勸你們不要把我當曹操,你們也不要做孫權。”此後林彪仍然堅持毛澤東當國家主席。
1970年7月,毛澤東再次說:“設國家主席,那是形式,不要因人設事。”但林彪仍然堅持設立國家主席。
1970年8月22日,在九屆二中全會上,毛澤東說:“設國家主席,那是個形式,我提議修改憲法就是考慮到不要國家主席。如果你們願意要國家主席,你們要好了,反正我不做這個主席。”
毛澤東在大會上公開說出這樣的話情況下,林彪仍然堅持設立國家主席,堅持毛澤東當國家主席。
1970年8月25日,毛澤東最後放“狠話”說:“設國家主席的問題不要再提了。誰要我早點死,就讓我當國家主席!誰堅持設,誰就去當,反正我不當!”毛澤東說到這個地步,林彪才不再提國家主席一事。
毛澤東為什麽不願當國家主席呢?要理解這個理由,我們必須站在毛澤東的角度上來分析。
(17)
最初提出國家主席問題的人是周恩來,據汪東興回憶:1970年3月初,毛主席接到周總理的信和附來的一份《憲法修改草案提要》。總理的信中談到:“政治局常委提出,《憲法》中原有國家主席一節,是不是還寫上?”
當時,我們陪著毛主席正在武漢,住在武昌東湖賓館梅嶺一號。3月7日,毛主席要我馬上回北京傳達他的意見:在憲法中不寫設國家主席一節,堅決表示他不再當國家主席。
3月8日,我回到北京,向周總理傳達了毛主席的意見。周總理說:“你向政治局的同誌們傳達一下吧。”
當晚,在周總理主持下,我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正式傳達了毛主席關於不設國家主席的意見。這次政治局會議,住在蘇州的林彪沒有到會,葉群到了。會上,周總理還特地說了一句:“就委托葉群同誌向林彪同誌轉達毛主席的意見。”
根據汪東興的回憶,周恩來在談到“設國家主席”的問題時,首先指出“設國家主席”不是周恩來個人的意見,而是“政治局常委”提出的。並且,周恩來用“國家主席是不是還寫上?”這樣的語氣,表示出他和政治局常委是傾向於“設國家主席”的。
當時的九屆政治局常委隻有五個人:毛澤東、林彪、周恩來、康生、陳伯達。周恩來所說的“政治局常委”的意見,就是除了毛澤東之外其他四人的意見。既然政治局常委提出“設國家主席”的問題,毛澤東必須表明態度。這次毛澤東十分慎重,專門讓汪東興回北京傳達他的指示。毛澤東的指示具體是什麽呢?汪東興本人有意回避這個問題不提,而《吳法憲回憶錄》和《邱會作回憶錄》都提到汪東興傳達的內容。
吳法憲回憶說:1970年3月上旬的一天,汪東興受毛主席的委托,從外地回到北京,向中央政治局傳達毛澤東關於召開第四屆全國人大的意見。當天晚上,周恩來在人民大會堂召集中央政治局全體會議,聽取毛澤東的指示。最後,汪東興還特別傳達了毛澤東關於是否“設國家主席”的意見。毛澤東說:“還有一個問題就是要不要設國家主席,我的意見是不設。如果大家認為要設的話,那麽由誰來當這個國家主席?我毛澤東是不當了。如果要設國家主席的話,也隻有林彪同誌來當。”汪東興傳達完毛澤東的意見,當天沒有討論,會議就結束了。
邱會作回憶說:1970年3月8日晚上,在人民大會堂召開政治局會議,會議由周總理主持,其主要內容是聽取汪東興傳達毛主席的指示,汪是專程從武漢趕回來的。汪說主席的指示:“召開人大就有一個修改憲法的問題,這裏必然涉及到國家主席的問題。國家主席要不要?我的意見是不要。如果大家認為一定要,我是不當這個國家主席的。那麽誰來當呢,隻有林彪同誌來當。”
(18)
會上沒有討論設不設國家主席的問題,更沒有要討論誰當國家主席。散會時,汪東興還有些餘興未盡的樣子,對著葉群、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和我說:“走走走,時間還早,到我那裏再坐坐。”我們都欣然同意了。早在1968年3月“楊、餘、傅事件”發生以後,汪東興就和我們走近了,過去他還擺點“高高在上”的小架子,“九大”以後他就完全和我們站在一起了。我說的站在一起,是指對江青、康生、張春橋、姚文元
在汪東興家裏,大家開始也是胡扯亂談。後來,吳法憲又請汪東興核實剛才在會上講的“要設國家主席,毛主席不當,要林彪來當”的話,汪東興很認真地又重複了一遍,聽後大家都很高興。我當時的認識是:主席對林彪這個接班人很關心,很周到。其實,我的想法和主席的打算相差十萬八千裏。
吳法憲和邱會作回憶的毛澤東原話,大同小異。毛澤東說:“我的意見是不要國家主席。如果大家認為一定要,我是不當這個國家主席的。那麽誰來當呢,隻有林彪同誌來當。”
這裏要注意到,毛澤東專門提出“如果大家認為一定要……”,這句話說得很重。毛澤東說的“大家”是誰呢?顯然是指周恩來信中說的四位政治局常委。現在周恩來這封信的內容還沒有透露,單從毛澤東講話中“如果大家認為一定要……”的語氣來看,周恩來這封信中提出的政治局常委建議“設國家主席”,是比較認真和鄭重的。
汪東興傳達了毛澤東的“不設國家主席”指示後,周恩來主持的政治局會議上,沒有當場討論這個問題。周恩來不布置“討論”也是正常的,因為政治局常委中最重要的林彪缺席。在林彪缺席的情況下,是不好討論這個問題的。因此,周恩來特地吩咐葉群向林彪轉達毛澤東的意見。
從這次毛澤東對林彪的態度,明顯和以前不一樣。以前遇到這樣的情況,毛澤東都是讓葉群親自去他的住處,他親自向葉群說明自己的想法,然後由葉群直接向林彪匯報。可是這次,毛澤東不僅沒有叫葉群去,甚至沒有提到向林彪轉達他的意見,還是周恩來提出讓葉群去向林彪匯報。
從周恩來“設國家主席”的信,毛澤東就察覺出,這封信的主使人應該是林彪。因為其他三個政治局常委,周恩來、康生、陳伯達與國家主席沒有直接的利害關係,即使是設了國家主席,也不會輪到他們三人當,隻有林彪一個人與此有利害關係。因此,毛澤東察覺到,林彪沒有直接出麵,而是通過周恩來的信,向毛澤東提出要設國家主席,而且林彪想要當這個國家主席。
(19)
林彪的建議是非常巧妙的,他提出“設國家主席”的目的,是為了讓毛澤東當國家主席。這樣一來,一些頭腦比較簡單的人,反而認為林彪是為了毛澤東好,是忠於毛澤東的表現。因此,毛澤東在這裏要把林彪的目的“點破”,說:“我是不當了。如果要設國家主席的話,也隻有林彪同誌來當。”
毛澤東這句話的言外之意,就是如果設國家主席,隻有林彪一個人可以當。因此,設國家主席的得益者,隻能是林彪,而不是毛澤東。毛澤東自己為什麽不能當國家主席呢?這個問題我們放在後麵分析。
汪東興回憶後來的事情,說:3月16日,中央政治局經過討論,寫了《關於修改憲法問題的請示》,送給毛主席。毛主席閱批了這個請示,再次明確不設國家主席的問題。
3月17日至20日,黨中央在北京召開工作會議,討論召開四屆人大的問題。會上,大多數人同意毛主席3月8日提出的關於改變國家體製、不設國家主席的建議。
在此期間,林彪卻讓他的秘書,給毛主席的秘書打電話說:“林副主席建議,毛主席當國家主席。”
毛主席則讓秘書回電話:“問候林彪同誌好!”
在3月17日至20日的中央政治局會議上,這才正式討論毛澤東3月8日提出不設國家主席的建議。會上大多數人同意毛澤東“不設國家主席”的建議。但是,這時林彪表示出不同的意見。林彪讓自己的秘書跟毛澤東的秘書打電話說:林彪建議毛澤東當國家主席。
林彪的這個電話,公開表示他與毛澤東有不同的意見。此時,毛澤東還給林彪留麵子,他沒有直接對林彪的意見表態,而是說“問候林彪同誌好”,間接地表示反對林彪的意見。
關於此事邱會作也回憶說:林彪知道了毛主席的意見後,立即表示:“我認為國家主席還是要設,並由毛主席擔任國家主席。”林彪讓秘書給毛主席那裏打了電話,但主席並沒有正麵表態,隻讓秘書打電話,問候林彪。
關於此事,林彪秘書張雲生也回憶說:林彪、葉群從蘇州回到北京後不久,於運深給我看了一份葉群在蘇州和主席秘書來往的電話記錄。葉群給主席秘書的電話說,請他轉報主席:林彪提議設國家主席,並由毛主席兼任國家主席,因為這是“國內外人民的共同願望”。
主席秘書回給葉群的電話,說:他已經向主席轉報了林彪關於設國家主席的提議。主席聽後笑了,主席說:“設國家主席,誰當國家主席呢?反正我不能再當了,那就讓董老當吧?”
(20)
3月17日至20日的政治局會議上,大部分人同意毛澤東“不設國家主席”的意見。事情發展到此,本來可以就過去了。可這次林彪一反常態,他不讓事情過去,還要繼續堅持設國家主席。汪東興回憶說:
4月11日夜間11點30分,林彪在蘇州讓他的秘書於運深,給中央政治局值班的同誌掛電話,傳達林彪的三條意見:“一、關於國家主席的問題,林彪同誌仍然建議由毛主席兼任。這樣做,對黨內黨外、國內國外人民的心理狀態適合;否則,不適合人民的心理狀態。二、關於國家副主席問題,林彪同誌認為可設可不設,可多設可少設,問題都不大。三、林彪同誌認為,他自己不宜擔任國家副主席的職務。”
4月12日,毛主席看到中央政治局關於林彪意見的報告,立即批示:“我不能再作此事,此議不妥。”
關於這件事,邱會作也回憶說:4月11日,由林彪口述,秘書記錄後向政治局提出了他的三條意見:“一、關於國家主席的問題,林彪同誌仍然建議由毛主席兼任;二、關於國家副主席問題,林彪同誌認為可設可不設;三、林彪同誌認為,他自己不宜擔任國家副主席職務。”
這次是林彪親自向周恩來主持的政治局,與用電話記錄的書麵形式,正式提出他的三條意見。由於林彪的地位,周恩來又召開會議,討論林彪的意見。邱會作回憶說:3月8日,汪東興傳達的毛主席不設國家主席的意見,政治局一致同意了,這種同意是擁護毛主席的慣性,大家並沒有深想。
現在林彪的意見又來了,總理在政治局會議上念了,大家又都同意林彪設國家主席,並由毛主席來擔任的意見,包括江青在內。我現在都認為,林彪的意見是正確的、中肯的,是維護黨和國家根本利益的,也是對毛主席“不設國家主席”的不妥想法,敢於提出自己的不同意見。在“國家主席”的問題上,不是毛、林之間有什麽分歧,而是毛主席和大家的意見相左,林彪和大家的意見是一致的。
毛主席很快就對林彪的建議(政治局同意了林彪的意見),作了批示:“我不能再作此事,此議不妥。”
林彪秘書張雲生回憶說:傳出葉群與毛主席秘書來往的那次電話內容以後不久,我在北京看到了一份毛主席批件。這是中央政治局開會討論提出讓毛主席兼任國家主席的建議,主席旁批:“此議不妥。我不宜再做此事。”
在這以後,我又在毛家灣看到中辦印發的《憲法》修改草案的兩種方案:一種是《憲法》條文有“國家主席”的一章,另一種則沒有。這反映出,盡管毛主席對“設國家主席”一事並不讚成,但政治局內的意見並不一致,林彪的那個“提議”還在起作用。
這是林彪第一次公開用書麵意見的形式,提出與毛澤東相反的意見。而且林彪的意見,得到包括康生在內的其他四位政治局常委的同意。由於林彪的意見是多數人的意見,這讓毛澤東犯難了。
(21)
設不設國家主席,對於除了林彪之外的三位政治局常委來說,並無直接關係。但是,由此引起的間接關係,還是與三位常委緊緊相關的,因為國家主席是關係到將來誰“接班”的問題。
如果林彪當了國家主席,那麽林彪接班的可能性就非常大了;相反,如果林彪不能當國家主席,那麽接班人很可能就是江青、或者張春橋等人了。從周恩來等人的角度來看,顯然是林彪接班,比江青他們接班,要好得多。
誰來當接班人,對於康生來說,也有很大的利害關係。因為如果毛澤東安排林彪上台,完全沒有必要把康生拿掉;而毛澤東安排江青或者張春橋上台的話,那麽康生的威信就顯得“太高了”一點,毛澤東為了江青或者張春橋的順利接班,就有必要把康生拿掉。
盡管康生在曆史上與林彪並無特殊關係,相反與江青倒是有特殊關係,可是“九大”之後康生成了“閑人”,此時他逐漸看出來,擁戴林彪,比擁戴江青集團更有利於自己。此後,康生就慢慢“淡出”江青集團了。
因此,一貫支持毛澤東的康生,在國家主席問題上,卻站在了林彪一邊。直到1970年8月九屆二中全會上,林彪講話之後,康生還是公開表示支持林彪。據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寫的《毛澤東傳》記述:
林彪講完後,康生也講了話。他說:“剛才偉大領袖毛主席宣布了九屆二中全會開幕,恩來同誌宣布了日程,特別是我們的林彪同誌——毛主席最好的接班人,講了毛主席的偉大曆史地位,以及對憲法的說明,我完全同意,完全擁護。在群眾討論中,在要毛主席當國家主席、林副主席當國家副主席的問題上,所有意見都是一致的。如果是毛主席不當主席,那麽請林副主席當國家主席。到底怎麽樣,要請毛主席最後指示,最後定。”
康生的講話,等於給林彪的講話作了一個“注解”,向與會者進一步點明了林彪所要強調的主題,支持了林彪。
至於陳伯達,早就跟著林彪走了,成為反江青集團的先鋒。這樣一來,五個政治局常委中,有三個站在林彪一邊,而周恩來的態度,雖說主要是中立,但還是偏袒林彪的。
周恩來也希望毛澤東不要再換新的接班人,這樣搞下去又是一場大的運動。而且從周恩來看來,也是寧可林彪接班,不願江青或張春橋接班。所以,毛澤東在設國家主席問題上,在政治局常委中就孤立起來了。
(22)
1970年4月25日,毛澤東的專列路過蘇州,他與林彪直接見了麵。這是林彪在設國家主席問題上,公然與毛澤東唱反調之後,兩個人第一次單獨見麵。據邱會作回憶說:
葉群告訴我們,林彪提出“三條意見”後,大概是4月25號,主席在路過蘇州時,林彪和葉群還到專列上去看了主席,讓主席在蘇州住下,並給主席騰出了林彪住的南園賓館的房子,主席說不住了。
他們交談得很好,主席還對林彪說起黃、吳、李、邱,並大加讚揚說:“我就是信任這幾個跟我南征北戰的紅小鬼。”
那天正好我國第一顆人造衛星上天,葉群讓主席聽了人造衛星上的《東方紅》樂曲錄音,毛主席很高興。他們之間沒有再提起有關“國家主席”的事。
前麵多次說過,毛澤東這個人的脾氣,如果他“罵”你,就是對你還抱有希望,如果客客氣氣的,那就是不抱希望了。毛澤東的年齡比林彪大很多,又是林彪的老領導,本來毛澤東“罵”林彪幾句也是可以的。據說1966年林彪拒絕當黨的第二把手時,毛澤東曾罵林彪:“你想當明世宗”。
這次毛澤東在蘇州與林彪見麵,對林彪客客氣氣,“國家主席”的事一概不提,可見此時毛澤東對林彪已經是不抱希望了。
1970年4月底,毛澤東和林彪都回到了北京。毛澤東在親自主持的政治局會議上,第三次提出他不當國家主席,也不要設國家主席。毛澤東當著林彪的麵說:“孫權勸曹操當皇帝。曹操說,孫權是要把他放在爐火上烤。我勸你們不要把我當曹操,你們也不要做孫權。”
據邱會作回憶說:時隔不久,毛澤東在政治局會議上表示他不當國家主席,主席還講了一個典故,大意是:三國時孫權勸曹操當皇帝,曹操說孫權是想把他放在火爐上烤,我勸你們不要把我當曹操,你們也不要做孫權。
主席講完以後,大家都笑了。我當時的理解,一是主席很謙虛,二是主席雖然又上了“一線”,但他還是不想當國家主席,不想當國家主席的原因是不願管具體事務,願意多考慮重大問題,具體工作由林彪和總理擔起來,一個當國家主席,一個當總理。現在想起來,我的看法真是幼稚可笑。
毛澤東用曹操和孫權打比方,明確說希望你們不要當“孫權”,基本上已經把話“挑明”了。即使是到了這個程度,林彪仍繼續堅持唱反調。據邱會作回憶說:
5月中旬,軍委辦事組去向林彪匯報工作。當提到國家主席問題時,林彪說得非常中肯,他說:“國家主席還是要設的,但隻能毛主席來當這個國家主席,我們這麽大的一個國家,沒有國家元首是不成的,名不正,言不順嘛。”
我們提到毛主席的意思是林彪可以當國家主席時,林彪立即說;“這種話你們不能在我這裏說!我不能當這個主席,你們以後也不要再提,還是我們的毛主席來當。我身體不好,出個門都要下好大的決心,如設副主席我也不能當。”
(23)
當時我們幾個人對設國家主席的問題,根本沒當成什麽了不起的事,我們並沒有認識到主席的心思。我們感到誰當國家主席,也不是什麽了不起的事。毛主席當很正常,毛主席不當,由林彪來當也很正常。因此,不管主席怎麽說,我們都認為這是他的“謙虛”。
林彪則不然,主席的心思,林彪很快就明白了。主席說不設國家主席,主要是不想讓林彪當;不設國家主席的目的,就是不給林彪留位置。
在1970年7月,又發生一件重要事情,就是關於“締造”和“指揮”的問題。當時“兩報一刊”(《人民日報》、《解放軍報》、《紅旗》雜誌)為紀念解放軍誕生43周年發表社論,這篇《社論》是張春橋起草的。《社論》第一句話就是:“偉大領袖毛主席親自締造和領導的、毛主席和林副主席直接指揮的中國人民解放軍……”
會上陳伯達對張春橋起草的《社論》提出反對意見,主張沿用“過去幾年的一貫提法”。陳伯達所說的“一貫提法”是:“偉大領袖毛主席親自締造和領導的、林副主席直接指揮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張春橋的新提法中,增加了“毛主席和”四個字,改為“毛主席和林副主席直接指揮的……”
康生也支持陳伯達的意見,說張春橋的新提法不易譯成外文。而張春橋堅持不改,態度十分堅決,在會上形成意見對峙和激烈爭論。周恩來不好表態,因為此事直接涉及到毛澤東和林彪,周恩來最後決定:這件事要請示主席。
陳伯達所說的“一貫提法”是怎麽來的呢?在林彪剛剛當上第二把手的1966年8月,當時“兩報一刊”的說法是“毛澤東同誌親手締造和直接領導的人民解放軍”,並沒有提到林彪。“兩報一刊”在提到林彪時說:“林彪同誌是毛主席最親密的戰友,最好的學生,是活學活用毛主席著作最好的榜樣。”
但1966年11月之後,“兩報一刊”就把林彪是毛主席“最好的學生”刪去,隻提林彪是毛主席的“親密戰友”。顯然,“學生”比“戰友”要低一個檔次,而隻提“親密戰友”,就使人感到林彪有“平起平坐”的感覺。
1966年11月,周恩來在人民大會堂接見各地紅衛兵代表時,提出新的說法:“毛主席親手締造的、由林彪同誌主持的人民解放軍……”這樣,林彪在解放軍中的地位,首次與毛澤東並列在了一起。
1966年11月底,陳毅在接見軍隊造反派時,又進一步說:“我軍是毛主席親自締造的,是在林副主席直接領導下的。”
1967年2月,陳伯達在接見紅衛兵代表時,再進一步說:“人民解放軍是毛主席親自締造的,是毛主席的親密戰友林彪同誌直接指揮的。”
(24)
1967年4月之後,“兩報一刊”就形成一個習慣提法:“偉大領袖毛主席親自締造和領導的、林副主席直接指揮的中國人民解放軍……”
據汪東興回憶說:7月下旬,政治局會議在討論八一建軍節社論時,圍繞稿子中“毛主席親自締造和領導的、毛主席和林副主席直接指揮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提法,引起了一場爭論。陳伯達主張恢複過去一貫的提法,張春橋則主張不改回去,會上爭論不休。
當時,我陪毛主席住在杭州,沒有參加這次會議。毛主席的眼睛患了白內障,視力模糊。周總理就把會議爭論情況寫了封信給我,要我轉報請示毛主席。
毛主席聽我念了信後,要我代他劃圈後退回去。我覺得難辦,考慮到毛主席和周總理就要到上海接見外賓,所以我沒有圈回去,把信帶在身邊了。
毛主席、周總理在上海錦江飯店接見第一批外賓後,周總理、黃永勝都問我那個報告毛主席圈閱了沒有,我說:“你們去問毛主席。”
當時,毛主席正點燃一支香煙在抽,對著我說:“怎麽搞的?”意思是說:你怎麽沒有把信圈回去?
我說:“這樣大的事,我不敢圈。兩種意見,您到底讚成哪一種?”
毛主席說:“兩種意見,我都不讚成。締造者不能指揮,能行嗎?締造者也不光是我,還有許多人。”
毛主席說完後,我下樓從皮包裏拿出信來,當著周總理、黃永勝的麵,按照毛主席的意思作了圈閱,刪去了“毛主席和”四個字,恢複過去提法,給他們了。
這次張春橋起草的《社論》,突然改動過去三年多來的一貫提法,顯然不是偶然的,應該是代表了毛澤東的意見。不過這次“締造”和“指揮”的問題,毛澤東作了讓步,刪去“毛主席和”四個字,恢複了過去的說法。但“締造”和“指揮”的問題,並沒有就此結束。在“九一三”事件前夕的1971年8月27日,毛澤東在“南巡”中,又重新提起“締造”和“指揮”的問題,說:“我犯了個錯誤。勝利以後,軍隊的事情我管得不多,現在我要管軍隊了。我光能‘締造’,就不能‘指揮’了嗎?”這是後話了。
1970年4月,毛澤東在審閱“兩報一刊”紀念列寧誕辰一百周年的文章時,特地刪去了很多林彪特有的頌揚毛澤東的話,比如“毛主席是當代最偉大的馬克思列寧主義者,把馬克思列寧主義提高到一個嶄新的階段”等等。毛澤東還為此寫下大段批語:“關於我的話,刪掉了幾段,都是些無用的,引起別人反感的東西。不要寫這類話,我曾講過一百次,可是沒有人聽,不知是何道理,請中央各同誌研究一下。”毛澤東刪掉的這些話,都是林彪的原話,可以算是間接地批評林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