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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網文《陳楚三和他的回憶錄》的澄清和聲明

(2017-12-13 15:48:01) 下一個

我是陳楚三。署名潘文鳴先生在11月的最後一天在文學城其個人博客發表了《陳楚三和他的回憶錄》,使我深為震驚,登載此聲明。

潘先生文章的最後特意注明是“和陳楚三夫妻進行內容核實以後修改”,給觀眾的印象,似乎此文是經過“核實”、並經我同意發表的。這完全不是事實。恰恰相反,我不但在給他的微信上強烈反對,要求“萬不可發”,並且在見麵溝通時也再三要求他不得發表,臨別時再次告誡潘先生“不要發表”,他也答應不發表了。然而,他卻違反了自己的承諾和我作為當事人的意誌,執意發表,我對他背信棄義的行為十分震驚。

明鏡出版社最近出版了我的回憶錄,並播出了對我進行幾次相關內容的訪談視頻。本來,如果潘先生是對我的回憶錄或者訪談視頻進行評論,無論是褒是貶,那都是他的自由,我無權置喙;但是,潘先生此文並非評論文章,而主要是對他與我交往過程中涉及我個人及家庭情況的披露,這使我愕然。

潘先生發給我他的此文初稿,並緊急要求我去他住處見麵。這時正是明鏡對我幾次訪談的期間,本不想赴約,但看在同學份上答應了;特別是看了他的文章初稿,更感到必須見麵,一則為了製止他發出此文,二則此文“錯誤非常多”,應該指出;於是才有了他文中所說11月17日的見麵。

見麵後,我直截了當地羅列出他文中的一係列錯誤。他對曾經在其中學習三年的母校----北京101中學的曆史的無知,對我們當時在校內活動情況的無知,都是我說他“錯誤非常多”的例子,當然也指出他對我個人情況認知的錯誤。我當時就向他表明,這種溝通隻是為了糾正他認知上的錯誤,絕不是對他要發表的文章內容的“核實”,那篇文章無論如何不能發;他要我說明理由,我告訴他,文章涉及個人隱私,也可能影響到公眾認知甚至我的安全。他表示了理解,並表態不再堅持發表此文。

我沒有想到,潘先生正是對涉及個人隱私的問題感興趣,因此不顧我的反對強行發表他的文章;我更沒有想到,他連我明確指出他錯誤的文字也堅持錯誤,我不願意揣測潘先生為何堅持錯誤,但這卻深深地傷害了我。已經有我妻子的朋友發信,對潘先生的文章提出質疑:“我看了周六(二號)大中報登的‘陳楚三和他的回憶錄’,作者怎麽把你和兒子的一些話也寫上了?是你們讓他那麽寫的嗎?...我想,這個人是朋友嗎?你若是看了文章的後半部分會怎麽想?我了解你和陳弟,才說這些,希望你們明白我的想法....。我不知道這個人想達到什麽目的。”

由於潘先生背信棄義、侵犯隱私以及傷害我的行為,我不能不撤回我將把我的回憶錄贈送一本給潘先生的承諾。

 

                                陳楚三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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