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道:幸福快樂的家庭不是天成
在瑞典畢業了剛剛開始工作的時候,還是上個世紀90年代。我們2個人帶著還是baby的2個孩子,工作上競爭激烈,經濟也不寬裕。國內那個時候也還窮。家裏家外的事情多。煩惱真的不少。心裏的委屈還是不敢說出來的,當然更不可以給萬裏之遙的父母說。也不能給北美的哥哥嫂嫂說。很多時候沒有地方傾述,隻好去找個地方悄悄哭一下。那個時候難過得甚至覺得活不下去的時候,其實也是有過的。
是家裏最小的孩子,從小是父母掌上明珠樣的帶大的,上麵又是一個哥哥罩著,從小在自己家裏習慣於不用說什麽就可以得到無微不至的關心。哪怕到了現在人到中年,就像前幾天出差去東京,除了在醫院住院的老爸,老媽和哥哥嫂子清早5點齊聚客廳,然後哥哥幫助拿那個小包送我下樓到車上,搞得我瞬間變回幾歲的孩子。又感動又不適應。
從小受寵愛的我,一直以為在家裏是不用說出心裏的感受的,覺得如果是愛我的人就應該能夠懂,就會關心體貼幫助我。覺得這是理所當然的道理。當自己的小家庭建立以後,在相當長的時間裏,對於這種不用說就該懂我的糾結,造成了矛盾重重。經常會因為這樣吵架。後來發現,不說出來心裏的感受和要求,等著別人懂,這是一個極大的誤區。那個時候很多的誤會和不開心,都是因為這個而發生。
家裏那個人因為從小不是父母帶大的原因,從父母那裏得到的關心當然也不可能有我得到的那麽多。加上16歲就離開家上大學,所以那個時候根本就還是一個還沒有長大的男孩。不太會關心別人。說起來雖然是情有可原。但是那個時候誤解和感覺無法溝通帶來的傷痛和失望,如果沒有足夠的愛和心裏的堅持,會是什麽樣的結果,真的不好說。
我們是大學同學。都是16歲上大學的。開始隻是一起學習,因為那一位是數學上的學霸。喜歡文科的我,數學的確隻是“過得去”,“差不多”的水平。但是我又要強,想學習更好,哈哈,所以就著了現在家裏這個人的圈套。
從小到大和男孩玩在一起,情感方麵我是缺心眼兒的。可以喜歡甚至暗戀某一個人幾天,但是都不會有那種欲仙欲死,欲罷不能的感覺。暗戀暗戀,就是暗暗的失戀。過一陣又恢複原樣了。 無人知曉。因為外邊我不會顯示出來,
而且我一直有女漢子的脾氣。加上在遊泳隊的幾年,性格上就更像一個男孩子。不過因為在家裏是唯一的女孩又是最小的一個。所以父母的嬌慣是難免的。記得哥哥小時候曾經哭著抱怨過“別人家都是重男輕女,我們家是重女輕男!”
去遊泳隊之前,11歲的我還坐在媽媽腿上撒嬌,所以說我在家裏柔弱又霸道。家裏人哭笑不得的說我是“巴到門框惡”就是在家裏凶,出門口就膽小的意思。別看我在外麵溫良恭儉讓,可是在家裏原形畢露的時候,嬌驕二氣一點不少。家裏的哥哥就說過“不曉得哪個可以容忍你的霸道”。。。知道這個背景資料才能夠理解我在家裏和家外的行為不一致。
家裏這個人前一段給兒女討論關於大學的生活,居然沒有一點臉紅的告訴兒子和女兒,大學裏不記得學到過什麽,記憶中所有的時間都用來追你們的媽媽去了。
那個時候愛睡懶覺的他早上打鬧鍾起來去給我占第一排的位置。等我去教室了他就翹課回宿舍睡覺去。晚上也是去教室給我占座位上晚自習。假裝認真的給我講解白天老師教的課程。有時候把我聽得雲裏霧裏,簡單的方程也給他講複雜了。現在想起來,也可能是有意為之。
我們2個都是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談戀愛然後就結婚成家的。現在人到中年的我們有時候開玩笑說應該多談幾個人才知道什麽樣的是最合適的。不過現在磨合得也差不多了,就將就一下過下去吧。有時候還是給對方找幾個暗戀過的名字,不然好像以前年輕的時候人生很boring。
其實我也沒有搞懂為什麽他會來死纏爛打追我這個一頭短發,不修邊幅,衝衝殺殺的假小子。當時學校不讓談戀愛。我被係裏書記叫去多次約談,其實那個時候還沒有談戀愛,的確隻是在一起學習。從來就是一個聽話希望得表揚要做好孩子的人。所以就開始躲避他。晚自習從東邊躲到西邊的教室,這個人可以一間一間教室去找,找到為止。
差不多10年前他在瑞典拿了一個科學大獎,記者采訪他問他什麽時候決定獻身科學研究的,他說其實不是他的決定。上大學的專業是父母決定的,讀研究生是當時的女朋友現在的老婆決定的,來瑞典是國內的教授推薦的,從實驗轉到做理論是由瑞典教授決定的。。。那個金發碧眼的記者哈哈大笑,問他自己這輩子做過什麽決定,他說隻有找老婆是自己決定的。。。
經過千辛萬苦追到這個像男孩子一樣的人做老婆。我感覺當時可能是他不服輸的性格使然。我答應做他的女朋友然後成為一家人也是因為不好意思拒絕別人讓別人不高興的習慣。這樣寫可能會讓大家覺得我視婚姻為兒戲。其實當時一到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就辦了結婚證的我們,的確也沒有想到天長地久。“過一天算一天,哪天過不下去了就離婚唄。”這是我給不同意我們結婚的老媽當時的回答。
(未完待續。。。)
祝您們夫妻一生恩愛,孩子聽話孝順。
今天是情人界節,我有一個重要信息要傳給城裏的男士們:男人隻可以有一個妻(七),隻能與法定的妻子過情人節。如有兩位以上的情人,二妻(二七)就是十四(實死)。神用今天來保護我們已婚女人的權益。
今天是情人節,我願意把這個節日看成天下所有有情有義的人的節日!愛您們,我的朋友們,節日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