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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又普:南京大屠殺(3/3)
眾所周知,《南京大屠殺》一案,對中日關係影響很大。對於南京大屠殺的真實經過,中日兩國的描述有差異。上兩周講述了南京大屠殺的中國方麵的說詞,本周打算介紹一下中國法律的有關條款,然後再請列位看官充當法官,以中國方麵的說辭為基礎,以中國的法律作為判斷是非的標準,請裁決一下,殺害了30萬人的殺人凶手們,有罪還是無罪。
真正現代意義的法律,基本上都來源於英國,包括中國在內的其他各國的法律都是參照英國法律,再結合自己國家的特點加以修改、補充、完善。法律不審判死人,法律不審判曆史。“曆史”這個名詞是很含糊的,各國的法律文本中不會使用含糊的詞匯,而是使用另外一個具有精確定義的法律詞匯:“時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11年最新修訂版]》第一篇第四章第八節的標題就是“時效”。一般來說,罪行越輕,時效越短;罪行越重,時效越長。根據中國的《刑事訴訟法》第15條第2款,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就不可以再追訴了。法律不是秘密,感興趣的人可以參照下麵的網頁:http://www.china.com.cn/policy/txt/2012-01/14/content_24405327.htm和http://news.sina.com.cn/c/2012-03-18/024224131765.shtml。本文所引述的中國法律,均來自於上述兩個文本,敬請列位看官確認核實。
中國刑法規定,強奸罪的時效是15年。舉例說明,有一位女孩子被人強奸了,然而她卻嚴守沉默、一聲不吭、過著平常人的日子,15年之後才來到法院起訴強奸犯,並出示了確鑿的證據,這時法院應該怎麽辦呢?用通俗的話來說:
“你明明知道強奸犯人是誰,手裏有如此確鑿的證據,為什麽不早點來法院起訴?過了15年才來,過了時效了,法院不予受理。罪犯不被入罪,並非法院失職,受害者自己要承擔時效責任。”
中國刑法規定,殺人罪的時效是20年。舉例說明,有一個人遭人殺害,然而他的家屬卻保持沉默,過著平常人的日子,20年之後才來到法院起訴殺人犯,並出示了確鑿的證據,這時法院應該怎麽辦呢?用通俗的話來說:
“你明明知道殺人犯人是誰,手裏有如此確鑿的證據,為什麽不早點來法院起訴?過了20年才來,過了時效了,法院不予受理。罪犯不被入罪,並非法院失職,受害者自己要承擔時效責任。”
下麵再來討論一下南京大屠殺的問題,殺人案件發生在1937年12月,從那時開始到1949年4月為止,這12年南京處於戰爭狀態,法律無法實施。那就讓我們看看從1949年4月開始至1976年9月為止的27年和平時期吧,在這27年的和平年代裏,中國沒有任何人在法院指控過南京大屠殺。二戰結束後,遠東軍事法庭在東京審判了日本的甲級戰犯。在其它戰勝國審判了乙、丙級戰犯。這些審判完成了追究個人的戰爭責任。比如,對南京大屠殺負責的古壽夫,由國民政府主持在南京受審後被執行死刑。不過,還有許多殺人凶手在逃,成了漏網之魚。南京大屠殺死難者的親屬希望起訴這些凶手,把他們送上法庭。然而,親屬們的這些希望被毛澤東壓製了27年,時效之內的寶貴時間白白流失,長達近三十年時間,讓罪犯們可以逍遙法外,乃至今日大都“壽終正寢”。雖然今天中國政府麵對曆史事實改變了毛時代的做法,但即使仍有凶手在生,時效已過,很難將他們繩之以法了。給中國人民留下了一個永久的心頭之痛。從客觀角度看,毛澤東實際上庇護了南京大屠殺的在逃凶手,這是對中國人民、對死難者家屬的犯罪,遺憾的是他已經去世,任何凶手,隻要離世,法律便不再會去追究了。
敬請列位看官擔任法官,請審判一下以下三條:
(1) 南京大屠殺的殺人犯們,有罪還是無罪?
(2) 南京大屠殺的在逃罪犯們至今不能入罪,毛澤東有什麽責任?
(3) 中國人應該怎樣懷念南京大屠殺的死難同胞?
國內鏈接:http://www.hedao.vip/hedao/vip_doc/11947540.html
資料鏈接:
蔣百裏:https://baike.baidu.com/item/蔣百裏/642539?fr=aladdin
論持久戰:http://wemedia.ifeng.com/84985860/wemedia.shtml
唐生智:https://baike.baidu.com/item/唐生智/644686?fr=aladdin
南京保衛戰:https://baike.baidu.com/item/南京保衛戰/13406?fr=aladdin
吳化文:https://baike.baidu.com/item/吳化文/5236652?fr=aladdin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http://www.66law.cn/tiaoli/9.aspx
(1) 南京大屠殺的殺人犯們,有罪還是無罪?
(2) 南京大屠殺的在逃罪犯們至今不能入罪,毛澤東有什麽責任?
(3) 中國人應該怎樣懷念南京大屠殺的死難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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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點進來了,也受到邀請當一把法官了,那就說說:
(1) 南京大屠殺的殺人犯們,有罪還是無罪?--- 有罪!
(2) 南京大屠殺的在逃罪犯們至今不能入罪,毛澤東有什麽責任?--- 毛與那些罪犯們同罪!
(3) 中國人應該怎樣懷念南京大屠殺的死難同胞?--- 要年年紀念(已經有紀念館),不忘日本侵略者給中國人帶來的災難。還要把被垬歪曲的抗戰曆史正過來,要讓後代知道曆史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