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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畢福劍的發言權(1/2)

(2019-06-26 08:05:54) 下一個

(206)
張又普:畢福劍的發言權(1/2)

近年來中國經濟發展很快,使我們這些海外華人都感到很高興,美國政府因此給中國人發放為期十年的簽證,使得越來越多的中國人來美旅遊。2016年5月30日是美國的節日,三連休,又是我們一群海外華人聚會的時機,此次聚會多加了兩位從中國大陸來美國旅遊的人,給我們的聚會增加了來自國內的氣息。大家聊天時,很自然地聊到了知名度很高的“畢福劍辱毛事件”。以下把那兩位來美旅遊的人統稱為J君,一群海外華人則統稱為K君。

背景:2015年4月6日,國內的互聯網上開始流傳央視名嘴畢福劍在一個私人飯局上的“辱毛”視頻,引起國內輿論嘩然,不久後,畢遭到處分,被迫離開央視。

J:畢對毛的侮辱並沒有任何事實和道理,僅僅是用下流語言辱毛,隻能反映出他的人品下流,沒有任何說服力。

K:畢的談話內容正確與否是另外一個話題,我們想討論的是,畢福劍有沒有權利說出自己的心裏話,可不可以說真話。西方有句格言:雖然我不讚成你的觀點,但我願意用我的生命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言論自由是每一位公民的基本人權。

J:絕對的言論自由是不存在的,作為一名國家公務員,說話當然要有限製,即使在美國,也是有限製的。

K:美國規定,現役軍人服役期間不可以在公開場所反對上級的命令,國家公務員任職期間不可以在公開場所反對國家的政策。但在私下場所,他們都可以擁有自己的言論自由。

J:畢福劍說話的場所有兩位外國友人,這應該算是公開場所?還是私人場所?

K:如果畢福劍以央視名嘴身份邀請外國記者采訪,屬於公開場所。但如果兩位外國人以朋友身份出席私人酒會,屬於私人場所。

J:如果你這麽解釋的話,畢福劍辱毛的場所屬於公開還是私下,有點說不清楚。

聊天的內容太長,剩下一半下周再接著發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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