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團取暖
心言
我很榮幸父母去世後兄弟姐妹間沒發生財產糾紛。父親平反補發的工資讓我出國繳了押金,這是我一生裏的大事,日後再還當然要在自己支付能力允許的情況下盡量多給侄女和姐姐們。我家有也有點重男輕女,母親在的話,當然是給兒子的多。哥哥起初一高興就說把房子留給我結婚用。後來不再提估計是嫂子不同意,但他倆可能商量好把父親補發的工資全給我。所以我一說出國單位要押金,哥哥立刻把這筆錢連本帶利都給我了。不過,我倆姐從來沒什麽意見。好在我以後自做作主張把這筆錢在還給她們時平分了,然後再把房產按當時的價錢把差價都補給了姐姐們。我們家最後沒因為錢失和,是我們的榮幸。
我有個朋友,離婚時有三個孩子撒手就不管了。他前妻來報抱怨,他緊接著也來哭窮。我就給他三千美元讓他給孩子們。後來他前妻說他沒給,我就立刻催著要回來了。如果他給孩子們了,我就不打算讓他還了。
給公司的工人募捐,他太太長年癱瘓在床手術後盆骨崩潰,應急我給他幾百塊,快聖誕了他借錢我又給他更多一點。但最重要的是幫他太太申請政府醫保。當時怕申請被耽擱我也給他募捐到一筆錢,後來他拿到醫保我就把募捐到的錢如數還回去了。做人就是這樣吧,你有信用,別人才會相信你。
那時候他問我借的聖誕的錢想賴著不還,我說不行,因為你是向我借的錢,有借就要有還。等他還我兩百塊以後,我才告訴他剩下的別還了。我之所以起初讓他還,就是想讓他明白做人要有信用。對這個人,我始終都沒告訴他,那時候為了給他太太治病我其實是籌到一筆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