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露媽的閑言碎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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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嚴的40秒

(2018-11-08 10:14:38) 下一個

 

1986年12月2日上午10點零6分40秒,在人民大會堂,陳丕顯副委員長在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8次會議上宣布:對準備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表決。

他的話音剛落,隻見110名委員齊刷刷地低下頭,把注意力轉向桌上安裝的電子表決器。表決器上有三個電鈕:綠色表示同意,紅色表示反對,黃色則示為棄權。委員們根據自己的意願任意按動。

40秒鍾後,豎立在主席台前,國徽兩旁的顯示器屏幕上出現了幾個金黃色的大字:101票同意,零票反對,9票棄權。

會議主持者莊嚴宣布:“通過!”緊接著,台下響起一陣掌聲。

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個企業破產法。委員們說得好:“其實這是一個促進法!”

這是神聖的40秒。是人民代表行使權利的體現,也是委員們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誌的體現。

可不是嘛!為了這40秒,委員們不知操勞了多少個日日夜夜。

為了這個法,記者在第18次常委會上看到的有關破產法的草案、說明、報告、簡報足有30多份。幾個副委員長、幾十位常委委員親自到各地調查。有2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都發表了意見。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財經委員會還聯合召開了8天的座談會,廣泛聽取意見。

84歲的彭真同誌為破產法的製定,廢寢忘食,三次到基層視察。在常委會審議破產法期間,他常常是一邊聽發言,一邊做記錄。

在18次常委會召開期間這幾天,有一次,他可能是一夜沒休息,清晨三點給委員們寫信,叮囑大家立法要嚴肅,一定要充分發表意見。

在最後一次聯組會議上,彭真同誌就破產法一口氣講了12點意見。作為記者的我,也很感動。

委員們遵循我國的立法原則,通過了破產法。這體現了廣大人民的意願。

當天,也就是1986年12月2日,國家主席李先念公布主席令第45號,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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