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間,“紅通犯”郭文貴又耐不住寂寞,在本人的Twitter、YouTube賬戶因違反相關規定被關停的情況下,仍不斷嚐試利用他人的社交平台搞直播,可謂上躥下跳,一刻也不消停。郭文貴居心叵測的想要殺回網絡紅人圈,無非是想維持其網絡熱度,繼續營造“自由民主”化身的假象,掩蓋其尋求“庇護”、試圖逃脫所犯的罪行、逃避法律製裁的真正目的。
郭文貴或許以為,隻要披著“網紅”的羊皮,糾結一幫隻認錢、不認人的推手、水軍,占據所謂的輿論渠道,就能維持其想要塑造的形象,並一直逍遙法外下去。其實,從無數網絡紅人起起落落的事例來看,不難得到這樣一個結論:以獵奇吸引大眾眼球,不惜炮製謊言,傳播負能量的“網紅”,終將被滾滾網絡大潮湮滅。
“網紅”現象、“網紅”傳播符合互聯網時代的趨勢與特質,無論你歡喜不歡喜,它都要撲麵而來。“網絡紅人”是指在現實或者網絡生活中因為某個事件或者某個行為而被網民關注從而走紅的人。他們的走紅皆因為自身的某種特質在網絡作用下被放大。如郭文貴之流也懂得對互聯網加以利用,以編織謊言滿足大眾的刺激、偷窺、臆想心理,而且郭文貴還做的有章有法。這些負能量“網紅”的套路大同小異,他們的“自我展示”往往具有嘩眾取寵的特點,言論和行為通常借“出位” 引起大眾的關注。第一波熱點過後,“網紅”們還會組織大量的人力物力,俗稱“水軍”輔以大麵積跟帖、煽動人氣,製造“假熱點”。而一旦人氣回落,他們又會開啟新一輪造勢,企圖永遠占據輿論的製高點。這些負能量“網紅”的“審醜”論,在經過時間的洗禮後,終於被網民所拋棄。如脫線奇葩的羅玉鳳、物欲膨脹的郭美美,一個銷聲匿跡、一個個依法獲刑。
郭文貴更“惡”之處在於,除了自我包裝、自我炒作,他還造謠、誹謗,侵害損毀他人名譽,妄圖用逃出國門來逃脫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但火眼金睛的大眾,也並非如此好騙。郭文貴他所謂的“爆料”邏輯混亂、前後矛盾,發展到現在,他甚至不願去自圓其說,常常自己“打臉”。隻要稍加分析,網友隻能辨別,其中漏洞百出。比如,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總經理姚慶曾被郭文貴爆料係國家高層領導親屬,通過複雜的股權關係控製10多家企業,有多人充當白手套為其代持股份,在多個國家開設銀行賬戶,名下還有一家銀行和一家石油公司,光現金就有1600億美元。經過多方調查核實,此次爆料子虛烏有。係國內一個曾因兩次造謠被公安機關處置過的“水軍”,希望從郭文貴處獲得好經費,通過一種軟件,篡改製作、編造了姚慶的“關係圖”,並發送給了郭文貴,讓郭文貴有了這次造謠的機會。而姚慶也表示將進一步采取法律措施維護自己權益,追究郭文貴的責任。
與郭文貴之流消極粗鄙、野蠻生長的“網紅”不同,中國現在流行正能量“網紅”,他們往往是你我身邊的小人小事,令人感動。從2011年,廣西女子雨中為倒地老人撐傘,到如今行人雨中為交警撐傘,從2012年廣州“最美托舉哥”至今,全國各地都湧現出了臨危之際伸手相助的“托舉哥”,從轉發環衛工皸裂的“最美雙手”,到如今六旬搶修工進汙水隻露腿,被讚“最美雙腿”,網絡讓現實中的真、善、美得到幾何倍數的傳播、擴大和發揚。那個時代,我們有雷鋒、孔繁森、焦裕祿這樣的“紅人”作為榜樣,這個時代,我們從我做起,向身邊的人學習,不要“紅”,隻做一個充滿正義感、正能量的人。
再虛擬的網絡世界,都是現實生活的折射。是非對錯,真善美、假惡醜,日久見人心。郭文貴注定不會長久,也不能長久。因為公眾所追求的“網紅”,首先應該是真善美的,是充滿正能量的,無論“網紅”們意欲達到何種訴求,始終應該是保持對他人的尊重和不對他人構成傷害為原則。最終的底線和紅線,應該是遵守法律。
郭文貴本人違法犯罪的事實多不勝數不說,逃出國門後,更躲入網絡空間,不知收斂。可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其因造謠誹謗、收買水軍等行為違法違規被關閉網絡發言渠道後,依然不死心,想要繼續通過“老一套”發揮影響,終究隻能把自己推向深淵。
網絡需要清潔幹淨的秩序,正能量的“網紅”,既是網民的需要,也是時代的需要。這樣的“網紅”越多越好,越“紅”越好。郭文貴的謊言已經被拆穿,毫無市場,網民更不需要這樣的負能量爆棚的“偽網紅”充當“偶像”。等待郭文貴的最終歸宿,隻能是公正的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