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好像物種演化,必然出現多個方向,有些方向走不通了,有些方向可以闖出新天地,這是物種的成功之路。中華民族也一樣,應該分裂成多個國家去走不同的發展方向,喜歡毛的可以走毛的方向,熱愛鄧的可以走鄧的路線,欣賞普世價值的可以走憲政民主道路,還有的可以創新嚐試新的社會形態。隻有這樣,中華民族才可以有效降低全民族綁在一個戰車墜入懸崖就此覆滅的風險。這個道理其實和雞蛋不應該放在一個籃子裏是一樣的。
追求統一,其實隻是統治者追求奴役全民族以獲得更多利益的方式,本質上和吞並其他國家奴役其他民族沒有區別。
主權在民,國家屬於國民,國家因為國民間利益矛盾價值衝突選擇分裂是很正常的符合國家利益民族利益的正道,就好像兄弟不和選擇分家,夫妻不和選擇離婚一樣,都是實現國民利益最大化的有效途徑。如果能夠實現不同國家的國民實現雙贏多贏,國家間合並也完全可行。合並和分裂,和結婚離婚、企業兼並或者分立一樣,都應該被廣泛接受。
神話國家概念,可以提供虛幻的凝聚力,但這種凝聚力,在民族的發展麵前,在國民利益最大化麵前,有害而無力。試圖把國家供於神壇的方式來拒絕分裂,必然擋不住“以人為本”的內在驅動力。這就好像離婚這個概念,因為其符合人性符合人的利益符合以人為本的理念,必然戰勝不可離婚的以家為本的忽視輕視“人”的舊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