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一路朝陽》還挺好看。新片子隻要劇情和表演沒有讓人倒胃口的方麵,一般都挺養眼。這個片子看到第十集,讓我有些感慨的是李慕嘉和丁之譚的分手。
李慕嘉漂亮開朗,丁之譚英俊陽光。倆人從大一就好了,直至畢業工作,至今已經相親相愛六年多了。倆人感情深厚親密,關係甜美溫暖。幾乎沒有矛盾衝突。甚至為了盡早在北京有個家,丁之譚的父母賣了天津的老房子,給丁之譚五十萬作為首付買他倆的婚房。倆人歡天喜地看中了一處新樓的頂層,下了兩萬定金,再過數周繳了首付,就板上釘釘萬無一失了。沒想到丁之譚受同事影響,賺錢心切,不聽李慕嘉的囑咐,把五十萬投入股市,想在繳首付之前賺個“裝修”錢。萬沒想到,錢被套牢,跌去將近一半。無法提現交付首款。買房的事算是泡了湯。倆人似乎也因此而分了手。
但是細想想,他們是因為丁之譚不聽李慕嘉囑咐丟了買房首付分手的嗎?其實沒有那麽簡單。這隻是一個到火索。最根本的原因應該是,他倆的社會經濟地位差距正在在迅速拉大。
在大學時,倆人都是學生,狀態地位相似,相互幫助,卿卿我我,丁之譚可能給與李慕嘉的照顧更多些:“丁之譚是李慕嘉的背景”。但是畢業進入社會,社會提供了廣闊的用武之地和拉大差距的環境。每個人的天性和能力漸漸充分顯露。丁之譚有一份比較安穩的工作,進取心不強,有點得過且過的懶散。地位進步上升的勢頭不明顯。李慕嘉性格開朗,進取心極強。憑著大膽執著勤懇,外加一點僥幸,獲得了一家著名金達律所的職位。進了律所之後,繼續憑著勤奮努力和吳律師的提攜,進步飛速,很快從打雜的助理成為助理律師,社會地位和經濟收入都發生飛躍,可以說是眼看就要實現社會階層的躍遷,和丁之譚幾乎已經不在同一社會層次了。
他們對事物的看法和處理方法都產生了巨大的差異。丁之譚對著名律所裏的工作性質,繁忙節奏和巨大壓力完全不了解,因此完全不能理解李慕嘉的忙碌,對李慕嘉成天加班,沒日沒夜的工作,沒有時間和自己相處,很有意見。加上地位差距變大後,丁之譚似乎有了些許微妙的自卑和多疑。他執意不顧風險炒股,可能與心裏也是想要做出點成績的念頭也有關係。李慕嘉雖然從來沒有對丁之譚在事業上原地踏步表現出過任何不滿,甚至曾經開玩笑的說將來可以“養”丁之譚。但是盡管沒有表現不滿,但還是意識到兩人越來越大的差距的。這個差距才是他們分手的根本原因。否則6年的相處,應該不至於一次錯誤,就不可挽回。
對於倆人的分手,雙方都非常痛苦。丁之譚像變了個人似的,沒有了往日的陽光朝氣,成天垂頭喪氣,無精打采。李慕嘉也情緒低落,神不守舍。最後分手時,丁之譚仍然給李慕嘉帶來了媽媽包的餃子。兩人各自在心裏回憶過往的甜蜜時光,知道那樣的甜美永不再來,不禁都悲從中來,淚流滿麵。但是丁之譚意識到這個差距不可改變,所以也決心放棄,不再爭取挽回。而李慕嘉同樣也沒有一點挽回的意思。眼看著流水落花春去也,他們倆的人生從此換了時代。令人惋惜。
丁之譚作為男子漢,認識到自己的問題,現實地忍痛割愛,不拖泥帶水,表現不錯。但是作為多年來多少受到一些寵愛的女子,在心愛的人犯了錯誤時,隻是因為意識到兩人的差距,就一次機會都不給,立刻斷交,心有些狠。男方比比方差並非不可組成家庭。李慕嘉的師傅吳律師就是男主內, 女主外的家庭。是李慕嘉在潛意識裏不願意再帶著丁之譚一起前行了。盡管心痛,她還是拋棄了丁之譚。在這一點上,李慕嘉的表現不夠完美,對相親相愛六年的未婚夫,她可以,也應該更善良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