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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議15歲男孩和那幾條魚

(2019-03-28 13:35:35) 下一個

這幾天有些人圍繞我的帖子糾纏,象祥林嫂似的乞求我的回應,那我就再浪費點時間寫一點。有人不喜歡我的觀點,這本來很正常,因為我也不喜歡他們的觀點。可是有些人就是要斷章取義想方設法地來侮辱我貶低我。這就不僅僅是思想層次的問題了。

回答我是不是因為男孩家窮就故意寫這個帖子來貶低, 我先說另一件事。這個工程師,就是告訴我男孩這件事的醫生的朋友。幾個月前,他的13歲的孫子,也是這次6個人中的一員。他學校有一個夏令營需要1200元。他經常去農場幫劈柴,想到農場有一種樹是美國人BBQ最喜歡的劈柴。賣得很貴。他就告訴他媽,她媽通過教堂的朋友預定了近300元的銷售。工程師說他孫子征得了醫生的同意,所以他們拉了一車賣了。他告訴我的意思是他孫子自己能想出辦法籌集資金他很高興。可是我一聽就特別不舒服。這是我介紹他和醫生認識以來他第一次占便宜。(我認為是占便宜)。為此我們爭執起來(很激烈),很不愉快。但是最後我說服他以後不要幹了。剩下的900元我出400,他處出400,孩子他媽出100。我出400也有感恩的意思,因為我家裏的水管,除草機,小拖拉機,農村房子水井壞了他都給修。 我之所以解釋是告訴大家我不是想顯擺自己多高尚! 看完這個故事希望你知道不讚同15男孩拿魚回家就是我一貫的價值觀,和他家窮沒有任何關係。這也是我曾經提到別人的東西爛到地裏我都不會去要!

還有人說我計較是因為魚塘的魚苗我有貢獻,我理解一個人這樣看問題, 因為我的帖子發出後,有的網友立即明白我要表達的意思,回複道:“人窮事小,誌短事大!”不同的人從一個小事看到的結論完全兩樣。還有的網友說孩子這樣孝順我看不到, 卻在這兒嚼舌根。可是又有網友回複道:“15歲可以打工孝敬母親而不是拿別人的東西來孝敬!”我為什麽同意? 如果是我家裏這麽窮,春假一周我就會外出打工為母親分憂,這才是最好的孝順方式,而不是出去玩。我這麽說也不是站著說話不腰疼。因為我9歲時全家下放。我從9歲到15歲可以說挑起了全家責任的大部分,因為我小時候長得高和結實,家裏沒男人(爸爸去了牛棚),家裏男人的活都是我幹,幾次到湖裏割草掉到藕坑裏差點淹死。我那麽小就覺得家裏的困境靠媽媽一個人來解決是不應該的。我有現在的生活不是上帝給與我先天比別人多,而是因為我自己給與自己後天足夠的責任感!因為我就伴隨著責任和尊嚴長大,因此我從這種小事聯想到的是做人的尊嚴而不是魚的價值幾何!

鑒於前麵帖子簡潔的表述有人看不懂,所以這個寫得比較囉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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