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法壇上讀了一貼,是關於一個母親給孩子買了一件兩千塊的大衣,這件大衣,在孩子打工的超市的更衣室裏被偷走了。報了警,說警察也不怎麽查什麽的。。。
這件事看似一個法律問題,一件兩千塊錢的大衣,一個小偷和一個受害者?實則是一個社會問題!是一個貧富懸殊的問題!是一個有和沒有的問題!
有的:一個大學生穿著一件兩千塊錢的大衣,去一個超市打工,並不是為賺錢!而是去體驗人生?在美國,兩千美金可以維持很多四口之家一個月的生活。
沒有的:一個社會底層的人,在超市打工,掙一小時八到十元的工資,如果要買這件兩千塊錢的大衣,他要打兩百小時的工,也就是要打二十五天的工,不吃不喝,才能買這件大衣!
這麽貴的大衣被偷了,大家都很氣憤,都很同情這對母子,也對那小偷是義憤填膺,一定要繩之以法,也許有的人會想用伊斯蘭法規,剁掉那小偷的一隻手!
可是,如果大家可以從一個社會問題的角度去看這件事,也許會有一個不同的認識? 我們作為家長,我們應該怎麽幫助我們的孩子們建立什麽樣的價值觀?我們大家是不是應該想想我們能做些什麽?使得這個和我們有密切關係的社會更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