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確診得了精神病的,這個過程折騰了兩年,之前的2002年的一天,電話給我唯一的姐姐(不敢告訴爸媽):“姐,我要回去死”姐答:“嗯,買套房子吧,不要跟爸媽住一起,”不久後的一天,當我被告知我得了精神病,瞬間我懵了,精神病人在我的認知範疇內就是披頭散發嘴裏胡亂發音的人,我認知範圍內什麽病都想了,就是沒想到我會得精神病,我怎麽會得精神病呢,可一瞬間,我感覺到我微笑了:精神就精神吧,至少我死不了了,這比啥都強。
時間倒退到1996年,我在南開大學讀研的第二年,在學校的舞會上認識了彤,一個帥氣的大男孩,相識10天,彤向我求婚,理由是結婚後可以天天看到我,不用辛苦的下了班往學校跑了,可我。。。我還沒讓他完全了解我呢。我必須得跟他說完全的我,可不知為什麽說不出口,就悶悶不樂心事重重的樣子。彤說:“你說我聽,你不說,也沒關係。重要的是說與不說,你得開心,因為我們就要結婚了”
終於,終於,我說了,我說我不但有過短暫婚史,還有一個已經上學的兒子。
彤看著我,看著我:“你知道嗎,我什麽都想到了,想到你曾經是個問題少女,想到你吸過毒,進過什麽所,可就是沒想到結婚生子呢。是啊,你的年齡是應該結婚有孩兒的年齡,我咋沒想到呢”
他站起來,板著我的肩:“不許驕傲”
“我才不會呢,我早習慣別人說我年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