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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美國金牌華人地產中介深陷稅務泥潭

(2017-01-26 13:29:48) 下一個
北京人林凡 (化名)也算是少年得誌的成功人士。 十幾年前從國內名校新聞專業畢業後, 赴美國德克薩斯大學攻讀研究生也算一帆風順。 然而,他深知新聞專業基本上被美國人把持, 外國人很難在此領域做出一份事業。 因此,畢業拿到綠卡後, 就在德州考了房產中介執照, 轉行做起了房產中介生意。
美國次貸危機後, 房地產市場不景氣, 房價下降很多, 吸引了大量的外國投資者, 尤其是中國投資者。 再加上德州房價便宜, 房子又新, 不少中國投資者趨之若鶩。 在這個大環境下,林凡憑著自己廣闊的人脈和出色的服務把房地產生意做得風生水起。 短短幾年,他賣了數百套房子, 絕大多數都是來自中國的客戶。 林凡在當地成了名富其實的金牌經紀人, 賺了個盆滿缽滿。 正當自己的房地產生意蒸蒸日上的時候, 林凡卻遭遇了人生的“滑鐵盧”, 他收到了美國國稅局 (IRS)的審計通知函。 這是怎麽回事呢?
原來, 林凡的大多數客戶買完房子後, 就回到中國去了。 林凡就幫助這些客戶打理房產, 包括: 買房, 找租客和收租金。 由於缺乏必要的稅務知識, 林凡認為這些中國客戶沒有美國國籍和綠卡,也沒有社會安全號碼, 就沒有提醒這些客戶每年需按時向美國國稅局申報這些租金收入。

林凡收到審計通知函後, 覺得自己十分冤枉。他僅僅是個代理人的角色,每月的租金都按時轉給了房產主人。 房產主人沒有按時申報租金收入, 和自己根本沒有關係。 因此他沒有給予美國國稅局問詢函足夠的重視, 工作一忙,就忘記處理了。

哪知道, 幾個月過後,美國國稅局居然把他告到了稅務法庭, 並且凍結了他的銀行賬戶和資產。美國國稅局對林凡的房地產業務進行了審計, 發現他作為物業管理代理人, 沒有完成美國稅法規定的對租金收入代扣代繳和相關申報工作, 向他開出了 230萬美元的巨額罰單。 這個數目是由他管理所有物業的累計租金毛收入的30%再加上利息和罰金計算出來的。另外, 美國國稅局還威脅可能會對他提出刑事訴訟。

這下可把林凡嚇壞了。 他立即重金聘請了專業的稅務律師和稅務師團隊為他辯護和應對。 他非常後悔, 當初如果知道這些稅務法規, 就不會現在陷入這個法律泥潭裏啦。

 
我們就此谘詢了有關的美國稅務專業服務公司。專業人士說,美國稅法對外國人購買美國房產的稅務申報有具體規定。 任何房地產專業人士, 隻要經手過房產的租金收入, 即使沒有與房產主人簽署正式的物業管理合同, 也會自動成為代扣代理人(Withholding Agent)。如果房產主人沒有做過特別的稅務規劃,代扣代理人應該預扣代繳租金毛收入的30%並向美國國稅局及時申報,否則將被要求支付應該代扣代繳的稅款,加上利息和罰金,並且承擔法律責任。

轉自中財網 ( 原文鏈接: http://www.chinacw.com.cn/2017/0117/63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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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4)
評論
簡翎 回複 悄悄話 對,稅務局惹不起。
晨興 回複 悄悄話 美國最不能惹的政府部門就是國稅局。

再次感謝大家對我的第一篇文的支持和認可!



智者不惑 回複 悄悄話 樓主以真實故事講述了一個深刻問題,很有價值,值得一讀。

大讚!
德州大梨 回複 悄悄話 花錢買個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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