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好像80年代末槍支管理加緊,老百姓本來可以擁有的自製獵槍都禁止了。現在甚至汽槍(“功率”大的殺傷力不輸 fire arm,這種好像國內少見)都控製很嚴,有人擺攤汽槍打氣球之類的都受到嚴懲。我的記憶停留在上世紀70年代,是另一番景象。
當時年幼,不清楚槍支管理細節,感覺沒有“管理”。堂兄是民兵連長,住在後院,我天天粘在那兒,大伯和大娘對我視如己出,有好吃的總給我留一份,那兒就是我的家。我“家”裏有近二十條半自動(後來升級到自動,就是人們常講的 AK47,國產的),一枝衝鋒槍(那種槍管外有個罩子,罩子上全是洞的,其實AK 47 也是衝鋒槍,英文講的好 “ assault rifle") , 一挺 “捷克造” 輕機槍(原裝貨,40發?彈夾反裝在機槍上麵),還有一挺轉盤式機槍(這挺來得最晚,沒得玩)。
堂兄當了8年兵,在部隊入了黨,是班長,還代理過一段時間排長,不知咋地就“被複員”了。可以肯定他沒犯錯誤,記得他有次回家探親時父親和他談話,讓他盡力爭取轉“職業兵”,結果還是事與願違。複員後很自然地當上了治保主任兼民兵連長。堂兄軍事技術過硬,槍法之類的沒給演示過,但可以判斷非常好,村裏幾十個民兵全都是他一個人培訓,我是“編外”。所有槍枝定期要拆開清洗擦油,堂兄和我兩個人就在“家”裏完成。天長日久我可依很快把“半自動” 分解到不能再拆為止(槍托一個洞裏裝著工具)。堂兄可以把眼睛蒙上做。他還教我如何瞄準。練瞄準我用“捷克造”,槍自帶兩隻腳,趴在地上穩定性很好。堂兄有個“教官鏡“,卡在標尺上,那東東裏有個小鏡子,學員瞄準時教官在側麵可從小鏡子裏看出是否瞄準了。民兵們和”編外‘的我都經過這個訓練。我從沒和民兵們一起訓練過,都是在家一對一。民兵們的實彈射擊(有時手榴彈實彈練習)也沒我的份!不過堂兄從不虧待我,給我收集了20個彈殼,帶彈夾,每夾十個殼。 還有五發“79”步槍的實彈,可能和“三八大蓋” 一個型號。純銅彈殼,總長大約9公分,五個裝在一個小彈夾上,閃閃發亮,看起來非常威猛。據說讓人前胸貼後背排起來,槍口頂在第一個身上這子彈能穿過七八個人。當時能用這種子彈的老槍已經見不到了,所以他放心大膽地給了我玩。我收藏裏最厲害的是一顆啞了的手榴彈。民兵們實彈投彈練習時一顆啞了,第二天堂兄把它拆了,炸藥全部取出,然後一個“完整”的手榴彈入了我的彈藥庫。尾部擰開蓋子是帶金屬環的弦,拉環就引爆。我就想象著自己在戰場麵對成群結隊的敵人,“引爆”了好幾次。爆完再把弦塞回去接著玩。這東西現在回嚇死人的,無論美國還是中國。我從沒在人前玩過。“半自動”我經常挎著出去,刺刀可以摘下來在自己家放兩天。倒是我大伯年輕時當民兵差點兒衝村長甩了手榴彈(聽鄰居們講),那時(還在打仗)征兵任務下來,但政策規定子女多的先當,村長親戚弟兄三個沒讓老三去,我爸和大伯弟兄兩個卻被征上了(和那個老三同歲)。大伯和村長理論無效,到了日子村長帶人來領人大伯就手榴彈環套在手指上對村長說 ”今天你們敢拉我弟弟我就拉弦!” 大伯當時是民兵,自己有手榴彈。村長和那些人都了解大伯的脾氣秉性,隻好作罷。除此之外直到8-90年達沒聽說過武器管理不善造成問題。現在拆遷隊碰上有我當年那裝備的主後果不堪設想,也許根本就不會有拆遷隊。
每逢春節堂兄都會把“捷克造”擺到我們村的“靶場”,一麵30多米高的土牆,機槍擺在距牆100米左右的地方,任何人可以拿自己的子彈(從哪來不得而知)排隊射擊。每次堂兄會給我一顆子彈。其他人也都差不多一兩顆。隻有一位好像他哥當團長的,每次裝十發,連發射擊,很壯觀!一兩次後禍根種下,我也想連發。“家”裏有兩箱子彈,現在估算可能一千發,箱子沒鎖。有一次趁著大娘做飯家其他人都不在我褲兜裏裝了兩夾20發子彈想溜出去,結果大娘眼觀六路,後腦勺的眼看到了一切,全部沒收。
80年代民兵的槍都上繳了,我的近一個排的裝備也難逃厄運。到了加拿大雖可合法持槍,但規定苛刻,要上Firearm 課(含操作和法律)才能申請,還要認識很久的公民擔保,還要配偶同意。僅長槍就要槍彈分別保存,都要上鎖。手槍,自動步槍更是嚴格。最重要的是不法分子可能上門偷,所以至今隻有一枝練習射擊精度的.22小步槍,還藏在不見天日的地方。雖說是.22 ,一般人不會用它打獵或自衛(小鬆鼠兔子之類可以),但實際自衛如果槍法過關遇事能保持冷靜足夠了,要害部位戳個小洞誰也受不了。“說打鼻子不打眼” 做不到,20米內打中腦袋或胸部幾率很高,(步槍準確度非常高)。一般入室盜竊或搶劫的都是毛賊,有本事的誰會幹那事,撂倒一個其它全得鳥獸散。但願用不上,本來是娛樂,修身養性,就像打籃球高爾夫一樣,也有點兒像書法,一定要氣定神閑才能發揮好,一個自我挑戰不斷提高的過程。可惜現在亂得一團糟!很多事情都被扭曲。
禁槍,不禁槍,都是“漁翁”得利!
都是關係搞到的子彈。即使個人家有子彈也不會隨便射人去。獵槍當時很多,從沒一次射人的(全國範圍也許有),連拿槍嚇唬人的都沒有。到現在都變了。可能是“xxxx 變成人,xxxx變成鬼” 吧!
毛時代農民手中就有3000萬枝輕重武器,可帶回家,沒有聽說過用槍殺人的,可見毛是充分信任農民的,農民也充分信任毛,至於餓死3000萬純屬無稽之談,如果真有那事,農民手中的槍可不是吃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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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本人就曾經是單位的基幹民兵,配備一枝半自動步槍,平時槍是在單位保管,訓練時發給個人,有時在野外訓練完再回單位來不及,就直接背回家。那時經常訓練的課目有射擊,刺殺,手榴彈,市裏還經常舉行比武比賽,這在當時是很普遍的,每個單位都有數目不等的基幹民兵,都配有真槍實彈。
However, in the US here it is much cheaper to shoot guns than lighting up firecrack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