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年七月四日那一天,當時我正彈著吉他唱喬治.哈裏森的歌〈My Sweet Lord〉,我清楚聽見有個無形的聲音叫我轉身回頭看。我一轉身,就看見了它──真相。從此之後,我就再也不是以前的我了。
這一回頭,我看見了虛空;我看見天底下最荒謬的事。平常,我們隻能看見眼前一百八十度的視野,但這隻是事實的一半;驚人的是,我們還有另一半的存在是完全沒被覺察到的。
要向人們解釋何謂眼前一百八十度,最好的方式就是請他們像打開翅膀一樣張開雙臂,然後水平地往後伸展,直到左右兩邊都剛好看不見手臂為止;如此一來,他們便可輕易地了解,我們的視野範圍剛好是一百八十度。接著我想指出,如果有人想看見他們認為當下自己背後是什麽東西,那麽,他們就必須把注意力放在他們認為自己背後是什麽東西上。事實上,注意力的轉移,會改變我們眼前一百八十度的場景所出現的景象,因實相是隨著觀察者而變化的。
我們一直不曉得自己隻能看見眼前一百八十度的視野,是因為我們的另一半存在是未顯化的,因此我們往往會忽略它。但這一次我轉身回頭看,竟然可以看見三百六十度!而我原來正常視野所看不見的另一邊,居然是虛空!我發誓,我轉身回頭時,有色眼鏡不見了,於是我看見了真相!換句話說,我不但看見身後的虛空,同時也看見眼前的客廳,並且是看見客廳的真實麵貌。
見到這般景象,我終於了解,我眼前的客廳隻是銀幕上的畫麵──一張全像圖(holographic picture)。我根本不在客廳;真正的我,是覺知。
我終於明白,我一直是那緊貼在銀幕(某種類似電影銀幕的東西)上的純粹覺知;而它正是我們每個人的本來麵目。
那是一個大得不得了的全像式銀幕。我能看見顯現客廳的銀幕,同時也能看見我身後的無窮無盡。我趕緊草草地記下這一切,但我看到的景象持續在變化中。事實上,我隻要停下手中的筆,實相就會讓我看見那一直在我們身後的東西──虛空。
我們的前麵是某種「虛擬實境的銀幕」,而身後則是「空無」;我的神智清楚到知道這樣的論述聽起來有多麽神智不清。事實上,這件事除了我妻子外,我不敢對其他任何人說,因我知道這種體驗對我們的存在而言具有多大的顛覆性。我想,看見不明飛行物體、發生瀕死經驗、或其他超越一般常人理解的事件時,當事人應該就是這種感覺吧?若想把這一類的經曆告訴別人,感覺會非常唐突,因你說的事與別人所認知的實相大相徑庭,況且他們對這種事大概也是所知甚少、或甚至一無所知。
換句話說,如果我真的親眼目睹了不明飛行物體,這就暗示著你也活在一個有不明飛行物體存在的世界,而我根本不知道你對這種事或世界觀作何感想。如果我告訴你,我在瀕死經驗中看見了天堂,這無異是在告訴你,你也還有來世。因此,你可以想像,當我想告訴親友這個體驗時,我會感到多麽為難。
大約過了一個月左右,我真的試著跟那些我曾分享過靈性體驗的人講這件事;我可以看得出來,他們每個人似乎都認為我所描述的狀況很像電影《駭客任務》(The Matrix)的劇情,亦即我們都深陷在同樣的虛擬實境中。但其實我所要表達的,遠比那單純的劇情轉折(我們隻是作著共同的世界大夢)更玄奧、或甚至更令人感到不安。
《駭客任務》說的是一個真實的人被欺騙,以為他所體驗的虛擬實境(真實世界的模擬)是真實的世界;隻要這個人從昏睡狀態中甦醒、或超越了虛擬的世界,他就可以回到真實世界。而我的體驗與《駭客任務》的差別之處就在於:並沒有一個真實的人和真實的世界讓你醒過來。這差異看似微小,但兩者卻有天壤之別。
就我的經驗,當一個人超越了幻相、或從昏睡狀態中醒來,他會明白他並不是「某個人」,而是無形的純粹覺知;而他眼中的世界,也不再是一個實質、固定、自外於他的東西,而是在銀幕上的顯像。或許把這銀幕稱作「意識銀幕」會比較恰當;但總之,它就是一個銀幕。現在,你也許可以明白我要解釋這種領悟的困難之處了。
現在回頭看我的日誌,我發覺當時我太過強調「電影銀幕」這一部分了;不過,我能理解其中的原因。因在那次體驗之前,銀幕所顯現的內容就是我的整個世界;於是當我發現,原來我的眼、耳、鼻、舌、身所感知的一切,竟然都隻是銀幕上、或螢幕裡的影像時,我會那麽震撼也就不足為奇了。但現在回想起來,如果要與大家交流真實的體驗,那麽太過強調這一部分的話,可能就有點偏離方向了。
經過反思後,我現在會想強調,當時我的整個感知是忽然自發性地向四麵八方同時展開;換句話說,我不僅能看見正常明眼人看到的世界,同時我的視野也由一百八十度擴大為三百六十度而看見我身後的東西;但我在「身後」看到的,並不是料想中的沙發和牆壁,而是那未顯之物或虛空。
最簡單的說法是,我同時體驗到眼前已顯化的世界、以及我身後那未顯之物,而我則是整個體驗的中心點。至於那未顯之物的樣貌如何,我承認聽起來會很奇怪,但我隻能如此形容它:它就像你閉起眼睛時看到的樣子;不過,它卻不是我們一般所說的「空無一物」,而是「妙空」(raging nothing);此外,這未顯之物或虛空的特質是覺、空、永恒。
我的視野是全方位的;眼前的世界在銀幕上顯現,與我身後的世界(純然的空)互為對比。我之所以像瘋子一樣,不斷地說整個世界是顯現在這「電影銀幕」上,是因它真的就如同我們太癡迷於電影劇情,而忘記我們是在電影院裡;然而,隻要有某種東西打破你的癡迷,這個魔咒就瓦解了,此時,你就會同時看見電影院及顯現電影劇情的銀幕。同樣的,當我自行打破對這世界的注意力,我就能看見顯現這世界的虛無空間(Empty Space)。
我之所以不斷形容自己是「緊貼在電影銀幕上的覺知」,是因以我平常的經驗,這世界與我之間似乎是沒有距離的。但在這次的顯境中,我似乎遠離了這我們稱之為宇宙的電影銀幕,其距離遠到我足以看見容納這整個宇宙的覺知空間;而這個覺知空間,正是我們這世界的另一半存在。
文章摘自,馬克.列維特(Marc Leavitt)通往終極實相的旅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