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程曉農貪腐的證據,與何清漣對話 (瑞典)茉莉 各位朋友: 昨天我發出程曉農在《當代中國研究》的財務黑洞一文,今天我附上幾個證據,並對這一事件做一些解釋。 一,為什麽我現在追究程曉農貪腐? 2010年,我就了解程曉農在《當代中國研究中心》與董事長陳一諮的爭執。看到一些證據。我深信程曉農與何清漣有嚴重的貪腐問題,涉及26萬美元的金額。但我沒有興趣介入此事,不願公開這起異議陣營內部的醜聞。 但是,從2017年3月25日至27日,我和瑞典的張裕博士因批評何清漣寫瑞典的文章失實,遭到何清漣一夥的網絡霸淩。他們使用語言暴力,以狂轟濫炸的方式造謠辱罵我們。http://blog.creaders.net/u/4775/201712/310879.html 最近何清漣再次歪曲嘲笑瑞典的一個新政策(關於性生活需雙方願意),對我進行挑釁侮辱。我非常氣憤,為此三次勸告何清漣,讓她去和丈夫程曉農商量:是否願意讓我公布他們的材料?何清漣說不用商量,說他們如有見不得人的事情,讓我盡管曬出來。我手裏這些證據已封存多年,她希望我曬,我就隻好將他們的醜聞曬出來了。。 二,下麵是程曉農說謊與侵呑公款的幾個證據 (還有一些待公布) 證據一: 2009年銀行給陳一谘的信,證明2002年程曉農冒充CMC主席去銀行換了簽字人。 證據二: 程曉農用公款購買私人汽車的回籠支票。 證據三: 這是程曉農於2008年9月向美國民主基金會提出的經費申請中的自我介紹。他謊稱他“完成了普林斯頓大學的博士計劃”("finished his Ph. D. program at Princeton University"。事實上,程曉農於2013年才拿到博士學位。 三,我與何清漣在推特上交鋒的幾個回合 (提醒讀者:何清漣說謊成性,她欺騙推友,實際上他們交不出任何證據證明法庭或美國國務院已判決他們的清白。) @ He Qinglian 茉莉女士,這些都是陳一諮、於大海誣告信的內容。程曉農通過法律途徑,最後美國國務院IOG查了一年半,不予采信,給了結論,未予立案。如果你真相信這些所謂被法律不予采信的證據,請你告訴我資料來源與郵寄地址,程曉農將寄達給律師函給你們兩位。 @ 瑞典茉莉 (1)致何清漣女士:你終於學會客氣說話了,有進步!你說我的內容是陳一諮、於大海誣告,我向《當代中國研究》新班子查詢,他們存有原始賬單,必要時可都公布。由於新班子由多位知名學者組成,我相信其誠實。關於美國 民主基金會和上級國務院,我已在文中指出:他們是不中立的資助方,是偏袒你們的。 @ 瑞典茉莉 (2)致何清漣女士:你說美國國務院有結論,請公布!我會訴諸美國媒體去查其失職問題。你要我交資料來源,我在文中說得很清楚:資料來自新班子向美國民主基金會的國務院的投訴書。你可去找這三個單位。我隻是義務記者,不懼你的惡罵,自願承擔反腐任務。之前我曾多次要你們夫妻商量,已征得你們同意。 @ He Qinglian 他們告訴你這單官司的全部經過與事實了麽?他們告訴你國務院IOG查了一年半後做出的審查結論了麽?歡迎你繼續貼,不要刪除。不與你多談了,請你將自己的郵址及資料提供者名字附上。在已有司法結論後還故意散布不被司法機構采信的誣告信,屬於誹謗。如果你不提供,等於自證誹謗。 @ 瑞典茉莉 (3)致何清漣女士:關於郵寄地址,我想先問:程曉農要告我什麽罪?民事還是刑事?此案管轄權屬美國還是瑞典?刑事的話,你向瑞典警方報案抓人就是。如果是民事訴訟,按《海牙國際送達民事文書公約》,你應將傳票送交瑞典司法部,再由瑞典司法部交給我。由於案發地是瑞典,管轄權在此。請循法辦事。 @ He Qinglian 你對於美國司法的質疑,“關於美國民主基金會和上級國務院,我已在文中指出:他們是不中立的資助方,是偏袒你們的”。這些機構為什麽要偏袒我們?居然有人因為自己誣告不被采信質疑兩大美國機構。我當年警告陳一諮的話是:美國有法律、NED有章程、當代中國研究中心有規則。一切都按法律來。 @ 瑞典茉莉 (4)致何清漣女士:你混淆了行政機構與司法機構,居然說我質疑民主基金會和國務院,就是對美國司法的質疑。前兩個隻是行政機構,凡人都會犯錯。連美國總統都天天被人質疑,為何就不能質疑基金會國務院?你說程曉農09年與陳一諮打官司勝利了,能曬曬法院判決書嗎?不要以為陳一諮已故,你就可以胡說。 @ @HeQinglian 再次公開提出要求:請將你的郵寄地址與資料提供人的姓名告知。我相信美國的司法公正,因此準備通過司法解決這個本來已經在2011年12月被司法解決的案子。你的所有指控,將負司法責任。 @ 瑞典茉莉 (5)致何清漣女士:我也再次公開提出要求 一,要求程曉農公布美國國務院結論,我將交美國媒體去查證,看國務院是否失職。 二,要求程曉農公布與陳一諮的官司判決書,否則我懷疑是子虛烏有。 三,要求程曉農谘詢律師,確定我們打官司的罪名,案件管轄地。然後我們再談下一步。 @ He Qinglian 我們還是相信美國的司法公正吧。OIG這一獨立司法調查機構於2011年12月做出對其上訴指控的內容不予采信未予立案的結論,上訴方如果認為有問題,應該請律師繼續上告。他們不走司法程序,用網絡大字報讓根本未參與的外人出麵鬧騰,自己躲在後麵逃避法律責任,本身就說明問題。 @ 瑞典茉莉 (6)致何清漣:我已曬出三張有關程曉農的證據,請你也曬一兩張,別讓你的粉絲太失望。我最吃驚的,是你缺乏西方三權分立的常識,對美國製度極為無知。 你口口聲聲“OIG是獨立司法機構”,其實這是督察長辦公室(Office of Inspector General),是國務院第一副國務卿下轄單位,屬行政機構,不是司法。 |
我在瑞典教書,不必靠稿費生活,因此慢慢磨自己的文字。
已經到社會上了,學曆不那麽重要了。茉莉給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到了國外文章越寫越好,豐富、深邃、凝練而雋永,和有些人出國後文章越來越水正相反,是個在國外繼續用母語寫作且成功的好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