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結婚共六次 方可省稅費87萬
上海現在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大約需近千萬人民幣,其中稅費近百萬。
一老奶奶谘詢律師:
我在上海有套房,想把它給兒子,過戶費和遺產稅太高,怎麽減免費用?
律師答:
1.與老公離婚,房給老公,房產證去掉你的名字。
2.兒子也離婚。
3.老公和兒媳婦結婚,房產證加兒媳名。
4.老公再與兒媳離婚,房子給兒媳,去老公名字。
5.然後各自複婚,房產證加兒子名字。
省過戶費,且獲首套房優惠。共離婚結婚六次,工本費每次9元,共計54元。
這樣省去各種稅費87萬元!
中國式房產的故事!
誰把道德逼到絕路?
小時候老師教過,從A到B,直線最短。喜歡直接的思維,簡單的生活。
謝謝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