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眼目睹妹妹遺體捐獻全部過程》
生命固然脆弱 捐獻得以永存
遺體捐獻分為器官捐獻和全部捐獻,一般由本人立下遺囑,紅十字會經辦。
今年五月初,我的妹妹因高燒昏迷,被送入上海市第九人民醫院急診科搶救室,朋友急電告知,我立刻訂了後天的美聯航直飛航班,趕到上海醫院。當時她還能認出我,朝我微笑致意,但嘴巴張著,口已不能言。
在她的病床旁抽屜裏,放著一份紅十字會簽發認證的遺體捐獻遺囑,早在1998年(十九年前),我妹妹就已經簽署了遺體全部捐獻的遺囑。當年她年僅38歲(出生於1960年)為醫學貢獻,為他人造福,遺大愛於人間,這在當時,乃至於直到今天,都屬於非常罕見。
部分遺體捐獻的人或者家屬,僅限於同意捐獻眼角膜或者部分器官,醫生把器官摘除以供病人移植之後,遺體仍然還給家屬,落個全屍,用以開追悼會後火化。而全部遺體捐獻則是把有用的人體器官摘除後,遺體交由醫學院教學解剖,解剖之後的內髒器官、大腦和肢體浸泡在福爾馬林溶液中保存,以供醫學生學習之用。
第九人民醫院急診科的醫生和護士,都聲稱不知道怎麽與紅十字會聯係和協作,結果隻好由我聯係。我事先打電話給交通大學醫學院紅十字會,了解大致的基本程序,作好多手準備,書麵一式三份,一份交當班醫生,一份交當班護士,一份自己留底。
結果一星期後的下午兩點半,正值周五,病危搶救,不治身亡。我立刻電告紅十字會聯係人,馬上辦理好死亡證明書,親手送入太平間冰格,問好出門手續,等紅十字會派車來接。在等的時候,先接到五官科醫院眼科醫生的電話,他們立刻來太平間取眼角膜,以便盡快移植兩位失明病人。等到他們取完角膜,紅十字會的運屍車才剛剛到,將遺體運走。如果是周末,大家都休息,辦公室關門,則要麻煩得多。
根據紅十字會聯係人的要求,給我一周時間辦妥派出所戶籍注銷和允許火化證明,送交紅十字會,並領取紀念品,同時被告知:三至六個月以後,在上海"福壽園"的一塊集體捐獻遺體者的紀念碑上,會找到我妹妹的名字。她一生未婚,沒有子女,父母雙亡,已經沒有任何直係親屬,隻剩下我一個旁係親屬。
斯人已去,
煙消雲散,
空留給人,
一聲歎息!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