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驅逐房客記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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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伊始,房東和房管經理下午提前到達了洛杉磯縣法院。 Mandatory Settlement Conference (MSC)的時間定在 1:30 PM。戴上口罩,通過安檢門,乘電梯去六樓的法庭。六樓有四間庭審室。該去的那間門上貼著議程,1:30 和 3:00 各有一場。
法警很友善,到門外打招呼,也透露了目前法院審理案件的實際狀況。法警說法庭缺陪審員,民事案件一再延期,刑事案件優先,強烈建議控辯雙方和解。
不一會兒房東方的律師到了。律師也抱怨法庭每天都在變說法,跟不上,手上的案件有推遲過8月審理的。
時間到,進入庭審大堂。寥寥數人,更顯得空蕩蕩的。法官正襟危坐在上,下前方坐著打字員,法警荷槍在庭後壓陣。房客和他方的律師通過電話參與。
法官主持會議開始。控方(房東方)律師發言,我方同意和解,房客在7月底搬出,7月份的房租不必交,之前的欠租記錄不留,Security Deposits 不退還,給新房東作房客的中性評語。
法官問被告方(房客方)的意見。電話傳來對方律師的聲音,7月不付房租,8、9月各付部分房租,9月底搬出。
法官允許控方到庭外私議。控方在走廊裏議定接受,不過金額稍微增加,但還是低於月租該付的全額。並提議房客申請加州州政府的 Rental Assistance。
法官大為讚賞申請州政府的輔助金。點明8、9月的第一天交租。Leave the case open,10月初沒人回來法庭的話,才結案。法官的正氣、細致、和公道讓人肅然起敬!
大半年的噩夢就這樣結束了。按原來法庭排的日程表,和解談不成,一周後有庭審的預備會議 Trial Readiness Conference,兩周後控辯雙方將有一場法庭上的惡戰,Jury Trial。半天時間不到,房東費盡心力整理出來的40份文件證據彩色照片頓時成了廢紙,再也用不著了。是悲是喜自在心頭。
注:請當網上虛擬故事欣賞 :)
個別地區隻要沒 health 或者 criminal issues, 房客都不能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