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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流傳較廣的假工資表
相信對文革前工資級別標準和軍隊地方級別對應關係有關注有興趣的網友一定看到過圖1這張表,這張表在網上流傳很廣,還因為標有“國務院製定”字樣,令很多愛好者以其為根據來討論有關這方麵的問題(我在5、6年前剛開始討論軍隊工資標準時也引用過這表)。其實這張表根本不是什麽“國務院製定、發布”的,而是某愛好者根據一些不完整的資料、事例加上自己的推測假稱為“國務院製定”。
圖1.
這個表的錯誤是顯然的 :
1. 56年軍隊實行的是軍隊級別,不用行政級別,工資標準是由軍隊級別決定的和軍銜無直接關聯;軍隊的級別工資額和相當的行政級別工資數不同;
2. 按表中少將都是軍級,大校、上校都是師級,根本沒有這種規定標準,少將有準兵團級,有正師級;大校有準軍級,上校有正團級等,表中這樣劃分軍銜和級別關係太“業餘”了;
3. 月工資中把一些級別工資都取了整數(594.5元寫為594元),如是正式標準不會這樣的;
4. 那時沒有什麽“國家級”的叫法,也從來沒有行政3級是國家級的說法,按下麵規定,行政1級、2級是一類(享受甲等待遇),3級到5級為一類((享受乙等待遇);
5.大將大多相當4級,但4級並不是“國家副職”,網上也有些人推廣為:大將(4級)相當副總理待遇,上將(5級)相當國務院秘書長待遇,不提那時沒有這類(副總理待遇、秘書長待遇)說法,那時副總理的級別線最低是3級,4級夠不上副總理的最低線,怎麽就相當副總理了?
6.司是部屬機構,怎麽能和省、部並列?司、局、廳是同級。
總之,這個“標準表”是錯誤百出的偽製品,誤導了不少愛好者。
下麵的幾個資料圖片都反映了圖1“標準表”的錯誤:
50年代軍隊的工資標準(不包括軍齡補貼):
實際工資表(從準軍級到準團級,級薪完全符合上表,軍齡補貼另列)
兩張營、連級工資單:
大尉不都是營級,有連級大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