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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聘教授”在五十年代都是一級教授嗎

(2022-08-09 07:31:36) 下一個

“部聘教授”在五十年代都是一級教授嗎    

       為發展學術、培養人才,穩定高水平師資隊伍, 1941年國民政府教育部決定實行部聘教授製度。部聘教授是由國民政府教育部直接聘任的教授。其人選由“於學術文化有特殊貢獻者”擔任,一旦當選,其薪資不但標準從優,且均由教育部開支直接下撥所在學校,並另有專門的研究補助費用。部聘教授的選拔標準和程序均很嚴格,規定部聘教授需在國立大學或獨立學院任教十年以上,對教學確有成績,對所任學科有專門著作且具有特殊貢獻並由教育部提經學術審議委員會全體會議出席委員2/3以上表決通過。
     部聘教授的產生程序分三個階段,首先為遴薦階段,由各國立大學、獨立學院或在教育部備案的全國性學術團體在符合條件的學者中自由提名,加上教育部的直接提名組成遴薦候選人名單。隨後為薦舉階段,教育部將遴薦候選人名單分學科寄發給全國各公私立高等院校教務長、院長、係主任,由其在本人相關學科的部聘教授候選人中推薦二人並注明意見。之後又將征求薦舉的範圍擴大到各院校所有任職十年以上的教授。薦舉階段結束後,最後由學術審議委員會召開全體會議在薦舉結果基礎上投票作出決定。首批部聘教授遴薦候選人共計156人,這些候選人再由各院校教務長、院長、係主任和任職十年以上的教授薦舉,最後在1942年8月由學術審議委員會召開全體會議在薦舉結果基礎上投票選出首批部聘教授30人:(中國文學、史學、數學、物理、化學、生物等六個學科各設置2名部聘教授,其餘英國文學、哲學、教育、地質、地理、心理、法律、政治、經濟、社會、農學、林學、土木水利、電機、機械航空、礦冶、生理解剖、醫學18個學科各設置1名部聘教授)
     楊樹達、黎錦熙、吳宓、陳寅恪、蕭一山、湯用彤、孟憲承、蘇步青、吳有訓、饒毓泰、曾昭掄、王璡、張景鉞、艾偉、胡煥庸、李四光、周鯁生、胡元義、楊端六、孫本文、吳耕民、梁希、茅以升、莊前鼎、餘謙六、何傑、洪式閭、蔡翹。

     1943年12月,又選出了第二批部聘教授15人,竺可楨的日記有記載:

       學術審議會基本是尊重業內專家的意見,當選的除胡光煒外都是推薦票數最多的,而劉文典是因為有抽鴉片嗜好落選,他的名額由該學科推薦票次多的胡光煒頂上。

      

從部聘教授產生過程和當選人員來看應該都是各學科的大家和權威,當選難度不遜於後來的中研院院士(有81人)以及55年的學部委員(有233人)。如果參加56年教授評級的話,應該都能評一級吧。事實上由於各種原因,參加56年教授評級的有40%的沒有評到一級。下麵是評級的情況:

楊樹達,1956年2月病逝,沒參加56年教授評級;
黎錦熙,北京師範大學一級教授;
吳宓,  西南師範學院二級教授;
陳寅恪,中山大學一級教授;
蕭一山,1948年冬赴台;
湯用彤,北京大學一級教授;
孟憲承,華東師範大學一級教授;
蘇步青,複旦大學一級教授;
吳有訓,任中科院副院長;
饒毓泰,北京大學一級教授;
曾昭掄,任高等教育部副部長;
王璡,浙江師範學院(後改名杭州大學)一級教授;
張景鉞,北京大學一級教授;
艾偉,1955年9月病逝於台灣;
胡煥庸,華東師範大學二級教授;
李四光,任地質部部長;
周鯁生,任外交部顧問;
胡元義,複旦大學管理資料,四級教授;
楊端六,武漢大學四級教授;
孫本文,南京大學轉教統計學,三級教授;
吳耕民,浙江農學院一級教授;
梁希,任林墾部部長;
茅以升,中國鐵道科學研究院一級研究員;
莊前鼎,清華大學二級教授;
餘謙六,清華大學三級教授;
何傑,北京礦業學院二級教授;
洪式閭,1955年4月在杭州病逝;
蔡翹,軍事醫學科學院一級研究員;

胡光煒(小石),南京大學一級教授;
樓光來,南京大學二級教授;


柳詒征,1956年2月病逝;
馮友蘭,北京大學一級教授;
常道直,華東師範大學三級教授;
何魯,曾任西南文化教育委員會副主任,未在學校評級;
胡剛複,南開大學二級教授;
蕭公權,1948年秋赴台,1949年 9月離台赴美;
戴修瓚,任國務院參事;
劉秉麟,1956年6月病世;
鄧植儀,任農業部顧問;
劉仙洲,清華大學一級教授;
高濟宇,南京大學一級教授;
梁伯強,中山醫學院一級教授;
徐悲鴻,1953年9月病世;

  由於各種原因:有的年老,有的去政府機構工作,有的因學科取消轉行等,參加56年教授(研究員)評級的有27人,有11人沒有評到一級,低的甚至隻評到四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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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囡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nnndayd' 的評論 :
胡元義,1894年2月生於湖南常德。1912年隨同鄉陳瑾昆赴日留學,先後就讀日本第七高等學校、日本東京帝國大學法科,1924年3月畢業,獲法學士學位。1924年8月赴湖南法政專門學校任教。1927年2月,因戴修瓚介紹,任湖北高等法院檢察官。1928年10月赴任清華大學教授。1930年8月任武漢大學教授。後又任過西北大學、四川大學教授,1942年獲聘國民政府教育部評定第一屆部聘教授。
1945年9月出任同濟大學教授兼法學院院長。1947年7月,出任暨南大學教授。1949年10月,因院係調整,暨南大學並入複旦大學而轉任複旦大學。1952年院係調整,複旦大學法律係學生並入新成立的華東政法學院,因華東政法學院不肯接收法律係的教授,當時複旦大學法律係的教授都留複旦,為校圖書館整理圖書資料。雖然1954年複旦大學重建了法律係,但學校認為胡元義先生“舊法影響根深蒂固,且年紀已逾六十歲,搞政法教育極不相宜,培養改造前途希望不大,在法律係不能分配擔任教學任務”,結果是“分配作整理研究法學史料(本人願研究大清律例及編寫民法教科書),或做法學資料編述工作。”所以從1952年起,胡元義就不再作教學工作了。
nnndayd 回複 悄悄話 胡元六為何隻評四級,而且調離教職?現在網上找不到他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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