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去來兮”隨筆(6)遊子回國須知
快樂玉子
在多倫多時看到一則新聞,外籍華人因回中國沒有去公安局辦理臨時戶口,出境時被罰款人民幣五千,還因此誤了登機時間。
一到上海便向小妹打聽此事真假,她一頭霧水。
同樓的鄰居從美國回來已有月餘,聽小妹問起,好生詫異。“沒人通知我啊?”
看來要核實此新聞的可靠性。必須親自跑一趟公安局。我可不想冒被罰款和誤機的風險。
帶上我們的加拿大護照,出入境卡。為證明住處地址還帶了小妹的戶口本。
一早來到公安局。接待我們的是位年輕女子,白白靜靜且斯文溫和。
“你們怎麽沒在當天來報到啊?”態度禮貌且不失嚴肅。
“沒有人通知當天要來,更不確定是否該來。這不,一過周末,我們就過來谘詢啦。”我耐心解釋。
“看看你的入境卡,上麵寫得清清楚楚。不按時報到要受處罰的啊。”她不動聲色地說。
我仔細一看,果然入境卡反麵有文章。芝麻綠豆般大小的字寫道:“凡已入籍的海外華人,若留宿在中國親戚朋友家,必須24小時內到公安機關辦理臨時住宿登記。”
當時入境時,光顧填正麵的表格,誰會想到反麵還有內容。突然想到同樓的鄰居,看來粗心大意的還不止咱們兩個。
不想挨處罰,趕緊為自己申辯。“字太小,老花眼沒看清。再說,星期五晚上才到,第二天是周末,以為你們不辦公呢。 ”
“你們鄰居不就是周末來的嗎?哦,給他的是嚴重警告。”她看了一眼電腦,彬彬有禮地說。
“回來後感冒又倒時差,昏昏沉沉。你看我們不是趕緊來了嗎?“我心平氣和地答。
心裏禁不住犯嘀咕,即便是小年輕,坐了十幾個小時飛機,又有十幾個小時的時差,好不容易回到家。難不成連板凳都沒有唔熱,就急急忙忙跑公安局吧?
“我們都是良民,為國家做過貢獻的。”不想受處罰,我保持和顏悅色。
“國家不是也沒有留住你們嗎?”她說,態度依然和藹。
我一下子被問懵了,“沒有留下就不算是良民?!”
在中國呆了三十多年,不說自己有多麽輝煌,畢竟一路辛苦,一路付出地走過來。並非大言不慚,我們這一代人,為國家奉獻青春,付出中年。人生最好的年華都給了這片土地。即便去國離鄉自費留學和工作,這二十多年中國有災有難時哪一回不是熱心地捐錢捐物?殷切地祈望祖國平安祥泰,由衷地欣喜她的興旺發達。並沒有期望任何回報,隻憑一顆愛國的赤子之心。遊子的心啊!
再說,我們正大光明地申請了中國簽證,歡歡喜喜回家探望父母親友。怎麽感覺就像犯了錯?
大概覺察出我的迷惑茫然,也許也想息事寧人。她和氣地解釋道,“有人還罰款呢,如果沒有意見,就給你們個行政警告處分吧。”她拿出一張別人的2000元罰單收據給我們看。
“警告了,就不罰款了吧?”我先生問。
“是的。”她微笑著點頭。
“好吧,我們同意。”我們也微笑,隻是笑得不太自然。
處分對我們這些不屬於任何行政部門連國籍都不是的遊子來說,沒有任何實質意義,隻是情感上有些過不去罷了。
“那你先去馬路對麵的拐角處複印你的護照和簽證頁。”她說。
“好的。”我們點頭。
國家不是富強了嗎?公安局難道連台複印機都沒有?不是口口聲聲說便民嗎。想說的話,到嘴邊又咽下去了。少若麻煩,照著辦吧。
跑出去一大圈,又跑回來。恭恭敬敬遞上一疊複印件。
“三天後本人帶護照來取。”她說。
“能快些嗎?我們後天要到安徽旅遊。”
“好的。我們會盡快通知你。”時間上倒是可以通融。
看來再來一趟免不了。
多虧這次要在國內住二個月,如果像以前一樣隻有二三個星期假期,來來回回跑公安局太耗費時間了。
次日,公安局來電話,說是可以去取臨時戶口了。
公安局的辦公廳顯得嘈雜擁擠。
趟在擔架上病病歪歪的吭吭唧唧的老人,慷慨激昂一臉憤怒的中年漢子,凶巴巴地站在擔架旁邊嘮叨的中年婦女。
“戶口搬回自己的家是我母親最後的心願。看看我們可憐的老人家,為什麽你們不給辦?太不人道吧?!“中年漢子振振有詞地說。
“沒有戶口本,我們怎麽能給你辦?把老人抬到這裏幹什麽?自己家裏人的問題自己協商。到這裏鬧事有什麽用?”年輕的女辦事員沒好氣地說。
“這是曆史問題,我們自己要是能解決,要你們派出所幹什麽?你們難道沒有檔案?檔案一查,不就全部清楚了?” 中年漢子的嗓音高了八度。
“沒有戶主或合法居住人的戶口本,我們沒法辦的。”小辦事員堅持原則。
趟在擔架上的老人唧唧歪歪,手在擔架上揮來揮去,聽不清她在說什麽。
老婦人身旁的女子在一旁幫腔,“這些人怎麽這麽不講道理?!”
“不跟你說了,叫你們所長出來。”中年漢子發火了。
所長出來了。與中年男子理論。唇槍舌劍差一點吵起來。彼此的手都快指到對方鼻子。
中年男子被帶到裏麵房間去談話。看來公安局的活兒不清閑。
大廳恢複平靜,輪到我們了。
“認識中文吧?”女辦事員問。
“是的。“二個中文係畢業的人,居然被懷疑不識中文?荒唐。我忍住笑。看來大數據還需進一步強化。
“在這裏簽名。”她拿出一疊紙,點了點要簽字的地方。
我看了一眼,簽了。
“在這裏簽。”
我二話沒說,又簽了。
共簽了幾次記不清了。一而再再而三的簽名,也就記住了簽字的內容,那意思是,我理解我違反了中國出入境手續的規章製度,自願接受行政處分。
邊簽邊暗自感歎,口口聲聲教育女兒不要忘記自己是中國人。感情是中國早不把你當自家人了。這倒好,回一趟故裏還背上個出入境處分。既然不把俺們當中國人,那外國人受中國的行政處罰算哪門子國際法?
心猿意馬不小心寫錯日期,隨手塗改一下。辦事員趕緊拿來紅印。我必須在塗改處按上手印。
終於,先生和我完成了所有的簽名重任。
“好了。這是你們的《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單》。出境時帶著它。”
一疊紙從窗口飛出來。其中,有二頁是“上海市公安局行政處罰決定書”,上麵寫道,因為“未按規定辦理臨時住宿登記,逾期三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第三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現決定警告。“
此處分“可以在六十天裏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在六個月內依法向上海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公安局紅色的大圓章鮮亮醒目。
顯然“警告”二字是後填上去的。辦事員解釋過,這是最輕級別的處罰。
我們當然不會去“申請複議” 。費那時間幹嘛?
倒是仔細檢查一下各自的“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單”(Registration Form of Temporary Residence)。信息正確,還加蓋了“境外人員住宿登記專用章”的小方印。
“把那二張紙放好,別丟了。”我囑咐先生。
來之不易的臨時居住證明!為了它,跑二趟公安局,得個處分,簽一堆名,還留下紅手印。哦彌陀佛,再無出境時罰五千元的擔憂。
“放心,藏得好好的,就是我弄丟了,也不能把咱們的良民證掉了。”先生下意識地摸摸胸前的口袋,咧嘴笑答。
“公安局的辦事員們待人接物還是蠻文明禮貌的嘛。”先生沒事找話 。
“少在這裏發議論!”我說。
誰知道他會冒出什麽奇談怪論?此非玩笑之地。
擦著手指上的紅印泥,似乎想擦去腦子裏飄忽不斷的思緒。
“辦完了手續,也沒有挨罰款,想它幹什麽?”我開解自己。
考慮再三,我決定寫個回國須知,為讓回國探親的遊子們再不受處分之惱。
實事求是的文章應該不會給自己若麻煩吧?換個視角想,我這也是在做好人好事,或許能給本已日理萬機的公安局辦事人員減少些額外工作量。
又記:以上文字是本人2017年4月份的親身經曆。若諸位有新信息補充,請告知。先謝謝啦。今年還想回國探望父母呢。
1 持海外護照,入境中國,停留地址隨便寫個當地大酒店而已,比如four seasons等,就完了,不要留下真實停留地址
2 一般大約99.99%離境的時候沒人找麻煩。如果中國出入境敢找麻煩,直接犯渾,一哭二鬧三上吊,還記得那個攔阻高鐵,導致延誤的嗎?就要有這個決心!同時直接聯繫所屬國駐中國使館,讓這件事情變大,變為外交事件。公務員雖然穩定,但是一定搞出外交事件,一般也要丟烏紗的。跟土共打過這麽多年交道,你一旦讓土共看出你怕他,你就永遠站下風啦。直接犯渾,兌回去,土共也怕洋大人的!
基本就是這個情況,民不報,官不究。
為避免麻煩,最好的辦法就是到達當天先在酒店住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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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多人傻
myguinea1 發表評論於 2018-01-19 15:02:37
本來就不是中國人了,以後少自作多情地覺得人家會待見你。有點兒自知之明,安心當你的外國人即可
之前的十一月17號從深圳機場入境, 也是收走了入境卡。
估計在國內停留一個月以內的都不會有什麽問題。在國內住旅館,都要複印你的護照包括簽證頁。 我那護照上有無數個各國簽證,對哪個receptionist都是個challenge. 真不知道為什麽要旅館幹這事, 既然入境的時候已經完成了對我們的審查---我們是合法入境的!旅館怎麽處理每天複印下來的護照頁---我們的私人資料信息?
機場主動問海光,隻要不超過180天,沒任何事情呀
除非你是犯罪了潛逃出去的,回來才會機場這樣被對待
派出所肯定收你錢,還收的少,應該收你2萬
你給人家派出所增添那麽多麻煩,人家自己家裏人在國外探親回去都不這樣麻煩辦事人員~~
有背景的,例如64的,民運的,或者內線說今天有人要帶東西出去一類。小竅門:兩會期間,64期間不要回國
以前首都機場入境處,外國人和中國人的漢字大小不一,像是經濟爆發後的膨脹感要持續一陣,還沒找準感覺呢。今次回去發現字體變一樣了,我還和他們說有進步,懂得平等尊敬他人,不整那無聊的事了,他們也笑了。
女民警講話還是冷戰的思維和嘴臉,仿佛出國就是叛國;如果國內人文方麵也象經濟一般進步就好了,這方麵沒感覺有太大變化。中國的許多政策並沒有限製外國人,而是最終報複在海外華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