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188)
在很久以前,有一位財主身患重病,生命危在旦夕,而他唯一的繼承人在很遠很遠的農村。
當時財主十分著急,他知道他的管家是一個非常貪婪的人,如果他不能及時把兒子叫回來,他畢生創造的所有財富都會被這個管家侵吞。
可是他要通知兒子回來,來回騎馬要一兩個月的時間,而自己的身體是根本撐不到那個時候,他為了確保家中的財產不落到管家的手裏,財主想出了一個絕妙的方法。
在他臨終前立下了一份遺囑,內容是這樣的:“我的兒子可以從眾多的財產中選擇一項,其餘的全部歸管家所有,不過前提是必須要讓我的兒子先選,否則遺囑無效,所有的財產全部交給政府”。
管家一看這個遺囑,覺得天上掉下了一個大餡餅,欣喜若狂,立刻快馬加鞭,親自去將財主的兒子接了回來。
隨後,管家迫不及待地找來公證人,並將財主寫的田產、房產、金銀、瓷器、字畫等,全部一項一項羅列出來。在管家看來,隻要有遺囑在手,無論財主的兒子如何選擇,他最後會獲得90%以上的財產,他開心得不得了。
財主的兒子看到這份遺囑,心裏非常難過,心想:“我爸爸怎麽這麽糊塗?如果我選擇田產,我會失去房產;如果我選擇了房產,會失去很多金銀財寶,勢必所有的財產都歸管家所有。”
財主的兒子心裏埋怨:“父親呀,你怎麽這麽糊塗,怎麽將大部分的財產都給這個貪心的管家?”後來,財主的兒子冷靜地想一想,父親是一個非常聰明的人,他不可能做出這樣一個損害自己利益的決定,其中一定有道理。
他思索了一會兒,突然恍然大悟,他一下子明白了爸爸的意見,就是讓他放棄所有的財產,單單選擇“我要這個管家”。
因為在古代,管家也是主人的財產之一,隻要財主的兒子在這個世界上一天,管家和所有的財產都屬於他所有。
就這樣,管家處心積慮地想拿到90%的財產,最後什麽都沒有撈到。
該你得到是你自己應有的東西,那是福氣;
貪求過多不屬於你的東西,當你得到了,你就是引火燒身。
貪心會使自己心痛,得到未必是享受啊。因為得到多了之後,都會失去,當失去的時候,你會比得到更加痛苦。
所以佛法講,貪是萬惡之根本。一個人想平安就不能貪,去除貪心才會有滿足心,不貪不瞋才叫知足常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