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瑞典遊客事件,令中國網民一邊倒地認為“這就是典型的丟人丟到國外了”,“國人中有這麽一類,出了問題,不是檢討自己,而是首先歸罪於他人,若是跟洋人有了摩擦,第一時間想到的是人家有種族歧視,到人家家裏做客,又不想遵守人家的規矩,這種人就不該出門”。但也有少數人為曾家三口打抱不平:“我們的同胞在有預定房間的酒店大堂裏坐著卻遭到大家的唾罵,為什麽他們不可以在大堂裏坐著等?中國人的不團結在此事上可見一斑”,“一個大媽半夜三更,人生地不熟,受到粗暴的對待……,大哭了,你關心的不是她的處境,而是覺得丟臉了”。
這讓我想起莫言的一個小故事:莫言小時候家窮,窮得沒飯吃,過中秋時家裏難得包了一頓餃子,每個人隻分到一碗,正要吃,來了個要飯的老人……莫言說,他當時端出半碗紅薯幹,給乞討老人。不料想,老乞丐頓時發飆了,罵道:我是一個老人,你們吃餃子,卻讓我吃紅薯幹,你們的心,是怎麽長的。好端端在家吃頓餃子,就被罵“心是怎麽長的”,莫言氣得半死。可這老乞丐的話,卻是義正辭言,擲地有聲,但聽起來總感覺什麽地方不對……老乞丐最終贏得了道義的勝利,吃掉了莫言家的半碗餃子。
看來用道義綁架善良、甚至法律,是中國人的傳統習慣。
人的罪性在母腹中就存在。絕大多數父母不會教育孩子去發怒、仇恨、驕傲、撒謊、自私、貪婪與嫉妒等等,這些罪性是人類鼻祖偷吃禁果所結出的惡果。罪性會引誘人們去犯罪,所以人類社會才不得不製定法律規範人們的行為,以確保老百姓的太平生活。
在西方,人與人之間彬彬有禮,即使是家人和朋友,也要保持私人的空間,他們信奉獨立、自由與遵紀守法,否則法律無情。相形之下,國人更習慣於親密無間的關係,隻要有人脈,萬事迎刃而解。法律和規章製度不得不在人脈、親情和道義麵前低頭讓步。問題是,人都是有罪性的,失去法律的桎梏,罪行泛濫。
曾家父母與兒子理直氣壯地譴責瑞典旅館工作人員按旅館規矩辦事,並且大吵大鬧,甚至膽敢與響應報警而來的警方對抗,為什麽?因為他們有一個支撐他們犯混的法寶,中國的傳統美德尊老愛幼。隻要是年老體衰,就可以利用中國人尊老的美德而任意違法亂紀。看看國內令人厭惡的老人碰瓷,不顧噪音影響孩子們學習的大媽廣場舞,就因為他們年老,法律在他們麵前俯首稱臣。可是,善良的中國人,你們想過對他們遷就的惡果嗎?他們的身邊站著我們的子子孫孫,孩子們會有樣學樣,就像曾家的兒子那樣,學著母親倒地撒潑。
老祖宗說要入鄉隨俗。進了別人家,就得按別人家製定的規矩辦事。別人願意打破陳規陋習幫助弱者,那是他們的慈悲,咱們應感恩不盡。他們堅持鐵麵無私按規矩辦事,那也是他們的權利,咱們無權指責。咱們仗著自己是弱者就強迫對方行慈悲,對方不從便呼天喊地,噪音擾民,是不是有侵犯他人人權之嫌?
中國向來以“文明古國,禮儀之邦”著稱,自從某個特殊時期之後,這一稱謂已經名不符實。曾家三口如此令人尷尬的行為,我們在在國內並不陌生。民不教,誰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