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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男人女人不能好聚好散

(2017-08-09 10:20:57) 下一個

   前幾天看見一個帖子:《離婚要賠70億!豪門李英愛錯嫁渣男:精神貧窮的男人,不能嫁!》。 說的是長相酷似李英愛的三星集團總裁千金李富真以70億韓元的代價休掉了保安出身的前夫任佑宰。

 

        標題透著不忿,作者為十全十美的富家女打抱不平,直呼被離婚的任佑宰是精神貧窮的渣男”,因為他竟然上法庭索要賠償。我認為,婚後的賠償,那是法律的栽決,與道德品質無關。離婚以後,優勢的一方賠償弱勢的一方,無論男女,一視同仁,這才是真正的男女平等。並且做為相處了22年的前妻,一位受過高等教育、具有深邃麵孔、優雅氣質、心腸也很好的成熟女人李富真,想必也不會認同渣男這種稱謂。物以類聚,人以群分;自己曾經深愛並且義無反顧選擇的丈夫是精神貧窮渣男,妻子又是什麽?

 

        中國的國罵觸目驚心,關係破裂的夫妻之間也不例外。父母那輩,妻子責罵丈夫X,還略帶點涵養;年老以後,改稱老不死的。如今無論老少,統稱渣男

 

        不幸的婚姻,雙方孰對孰錯,清官難斷。佛家認為,姻緣前世注定,百年修得共枕眠,表麵上是從惜緣的角度,勸世人要珍惜人與人之間難得聚合的緣份。但真正的涵義卻是提醒世人,世間一切都是因緣和合而成,種善因得善果,種惡因得惡果,果報定律絲毫不差,欠什麽還什麽,一點都不由人的。

 

         聖經又是怎樣解釋夫妻關係呢?

 

           對於丈夫: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耶穌為教會之主(弗5:23)。作為一家之主,男人不當隻圖一人糊口,須負起養活全家之責。愛會引導丈夫為妻子兒女的需求作考慮。他作的決定不能隻滿足他自己,而要為全家人謀福利。所以有時要全家一起討論,以了解大家各自的意圖。但丈夫擁有最後的決定權,並由他把決定告之上帝。這個責任往往不是權利而是負擔。他需要有勇氣捍衛自己認為正確的觀點,即使妻子兒女都不同意。

 

           對於妻子:你們做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弗5:22)。女人是造來做男人的伴侶和幫手的(創2:18)。天性使然,女人若有一個家庭去愛去關懷的話,她會感到是生命中最大的成就

 

       結婚的時候,李富真就明白自己嫁的是保安不是王子。她早已勇敢地做好了愛的準備,卻忽略了婚姻的經營。

 

       “ 李富真婚後非但沒有專心做主婦,反而更加拚命做事業。她事事親力親為,飛到中國來簽約;各個機場的新羅免稅店,也不放心的一次次親自檢查。經過十幾年努力,她成了三星旗下唯一一個女總裁。婚後的李富真並沒有進入妻子的角色,她將絕大部分精力投入到自已的事業上,養家糊口,成了家中的頭,忽略了丈夫的感受和存在。妻子的強大壓力迫使仼佑宰來到美國讀商科,能力的有限、男人尊嚴的受損以及各方的壓力導致他酗酒動粗,甚至試圖自殺過兩次。

 

        我相信仼佑宰與李富真曾經有過脫離世俗的純真愛情,隻是進入婚姻後,夫妻關係本末倒置。如果妻子在能力與智慧都強於丈夫的情況下仍能敬重輔助丈夫,這是上帝賜給丈夫的最佳福份。前香港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就是一位智慧妻子。丈夫有如火,置之不理就會熄滅,所以在外叱吒風雲的政務司司長,千方百計抽空回家陪伴丈夫孩子,上街時常常有意走在丈夫兒子身後,甘當言行像淑女、外貌如女孩的賢妻良母。

         

         男人與女人,聚散皆是緣。想開了,海闊天空。恨也一生、愛也一生,何不選擇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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