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正教授的學術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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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寅恪書信編年考前言》

(2019-04-27 16:43:12) 下一個

《陳寅恪書信編年考前言》

幾年前,我和黃鳴副教授第一次合作撰寫的《閑話陳寅恪》一書,該書隻是一本通俗文藝讀物,一如彈詞而已。誠如我在《陳寅恪史事索隱》一書中所說的那樣:“本無心爭鳴於春月,不想竟得頭功,實屬荒唐。雖頹廢戲筆,疏誤可笑。卻傳播中外,議論紛紜。”尤其是《閑話陳寅恪》出版後,許多讀者、友人來信索求美國學者餘英時先生致筆者的親筆信的全部複印件,這實在遠遠超出我的想象之外。甚至連這位美國學者1996年8月15日複劉正函中和我討論陳寶箴之死的原因時,也被廣東某黨校教師如獲至寶般的理解為“披露了他對於陳寶箴被賜死一說的態度,彌足珍貴”,該人依然沒有忘記此時再嘲諷我一句“作者的虛榮心”。在他看來,美國學者餘英時先生指導我從事學術研究和我公布一條美國學者的學術觀點都是“作者的虛榮心”在作怪。當然,他沒有忘記在報刊上及時地公布一下這位美國學者餘英時先生對“《陳寅恪詩箋釋》一書的肯定,順帶提到了我,措辭也是一貫的謹嚴,但的確令我深感榮幸”,讀到這裏,我們想問:這究竟誰才是處處體現出“作者的虛榮心”呢?結果已經不言自明了。真是“慣曾為旅偏憐客,自己貪杯惜醉人”啊!我們再看看此人發表在《東方》2003年第8期的文章《陳寅恪、唐筼骨灰安葬側記》一文,該文公然以經辦人自居,全文上下隻見他自己唱獨角戲,似乎安葬陳氏夫婦在廬山完全是他一人之力整合各個方方麵麵而成的。然而,我最近收到了著名學者、老友劉夢溪教授的贈書《陳寅恪的學說》。該書第222頁對於安葬陳氏夫婦在廬山問題,說得十分清楚,披露了他對於陳寅恪夫婦歸安廬山經辦人是誰的態度,彌足珍貴:“還有鄭翔先生,陳寅恪先生夫婦歸安廬山,他一手經辦,可以說是陳先生的真正後世有緣人。”天!我大吃一驚,此刻再回頭去看《東方》那篇文章,該文居然對鄭翔先生沒有提一個字!

這是我和黃鳴副教授的第二次合作撰寫有關陳寅恪研究的學術著作。作為國內外收集陳氏書信最多的學者,我有資格和義務寫完此書。就在國內十幾年來一直有些人“無準備又趕時髦”地四處發表所謂陳寅恪佚劄時,早就掌握了這些原始信件並已經複引和拍照的我,根本無心於這些浮泛而淺薄的新聞炒作效應之中。隻是冷靜地觀看著“他們這麽炒作究竟能研究個什麽東東”而已。

當然,隨著新資料的發現,本書的繼續修訂和增補工作是不會停止的。不難看出,我希望本書可以反複修訂和增補,成為研究陳學必備之書,我朝著這一目標努力,永不停止。三聯書店編輯出版的《陳寅恪集·書信集》中共收陳氏書信230通,可以說是權威定本了。但是,本書作者之一在日留學期間,曾抄錄和複印了陳氏和台灣、和日本學術界的往來書信60幾通。而張暉介紹陳氏致龍榆生信13通。劉經富的《陳寅恪未刊信劄整理箋釋》一文,一下子就又增加了60通!則保存至今的陳氏書信將超過300通!

——而實際上,根據我掌握的史料,保存至今的陳氏書信原件、抄錄件和複印件已經超過了450通!這裏我們隻公布整理了422通,因為這裏的422通幾乎全部在國內外學術刊物和出版論著中發表過。並不涉及到個人隱私和版權問題。而另外幾十通,我準備留待此書增訂再版時和個人信件檔案解禁時再公布。

在搜集整理這裏的422通陳氏書信過程中,我用的最主要的方法就是輯佚學的方法,從各個文集、書信、回憶錄、檔案文獻中努力查找對陳氏書信記載的蛛絲馬跡。時下學術界對“輯佚學”這個術語可能已經感到很陌生了。但是它一直古典文獻研究和搜集整理的重要手段。因此,本書所收集、輯佚、整理的全部書信,均已經不再存在版權問題。而且,本書注釋、斷代、訂正、分段、標點處理後得出的比較可靠和真實的陳寅恪書信,最接近陳氏本人原意。

比如,本書中輯佚的1927年9月陳寅恪致傅斯年信,材料來源見《傅斯年全集》第7卷50頁,全文如下:

陳寅恪來信勸我們“買商務的《經論藏》,因為這部已成孤本,參考上有用處。”

祈先生務必為中國留得此書。我們付錢,大家公用。我們決不自私。隻盼望中國更留多

一版本,以供後學者。陳又雲,“鋼和泰將赴東京,希望我校寄彼千元,留其在京。”

但此恐非根本解決之策。何如使來廣州,他可以帶助手帶學生。我們讓他任意買書,薪

水亦決不低,盼先生勸之。

由此而來,我們可以準確知道:1927年9月陳寅恪曾致函傅斯年,全信內容不知。僅存如下數語:

買商務的《經論藏》,因為這部已成孤本,參考上有用處。

鋼和泰將赴東京,希望我校寄彼千元,留其在京。

再如,1925年4月陳寅恪曾致函吳宓,材料來源見1925年4月27日《吳宓日記》,該文如下:

陳寅恪複信來:“(一)須多購書。(二)家務,不即就聘。”介紹陳來,費盡氣

力,而猶遲惑。難哉!

由此而來,我們可以準確知道:1925年4月陳寅恪曾致函傅斯年,全信內容不知。僅存如下數語:

(一)須多購書。(二)家務,不即就聘。

因此,根據真實可信的陳寅恪友朋日記和書信的相關記載,我們可以輯佚出陳氏的絕大部分往來信件。當然,這一方法十分艱苦,需要長期泛覽史料,留心隻言片語之間的信息。更需要學者的史料考證和辨析真偽的能力與素養。豈非幾個時髦文青以“陳學專家”自居者所能為之?!

——因為我的全部材料來自於個人長期的收集、整理和輯佚,而且全部書信經過了我和黃鳴副教授的重新注釋、斷代、分段、標點和校訂。因此,本書沒有侵犯任何陳氏後人、學生和出版社的版權與利益。特此聲明如上。

對陳氏的思想、生平和學術的研究,向來堪稱晦澀艱深,而絕非既不懂英語德語和日語,又不懂梵文巴利文和吐火羅文,更不懂經學訓詁學和古文字學的學術局外人所駕馭得了的。它要求研究者腳踏實地、皓首窮經,而非急功近利、沽名釣譽。

我從目前學術界熱衷的陳詩研究、陳氏生平和思想研究加以舉例說明如下。

首先,時下對陳詩的誤讀。

比如,陳氏的《乙未陽曆元旦作》一詩:

紅碧裝盤歲又新,可憐炊灶盡勞薪。太衝嬌女詩書廢,孺仲賢妻藥裏親。

食蛤那知天下事,然脂猶想柳前春。炎方七見梅花笑,惆悵仙源最後身。

這詩中的“最後身”三個字,那幾個時髦青年“陳學專家”解釋為:“最後身,似自況為世外遺民的最後一人”。

陳寅恪是這個意思嗎?NO!如此“文史素養明顯不夠”的作者及其此書,居然也成了所謂的“陳詩鄭箋”,鄭玄要是活到今天還不被羞死?!如果不懂梵文、巴利文和小乘佛教,是不是屬於“文史素養明顯不夠”?是不是尚不具備研究和注釋陳寅恪詩歌的資格和能力?

案:“最後身”,並非一般意義上的最後、最後之身。陳詩難解往往在於後人望文生義。這三個字其實是難解又難以覺察的典故術語。此詞來自梵語antima-deha。即生死身中最後之身。又作“最後生”、“最後有”、“最後末身”。在小乘佛教中指斷絕一切見思煩惱、證無餘依涅槃之阿羅漢之身。

再如,陳氏的《乙未舊曆元旦讀初學集》一詩:

絳雲樓上夜吹簫,哀樂東山養望高。黃合有書空買菜,玄都無地可栽桃。

如花眷屬慚雙鬢,似水興亡送六朝。尚托惠香成狡獪,至今疑滯未能消。

這詩中的“黃合”二字,個別“陳學專家”解釋為:“漢代丞相、太尉官署廳門塗作黃色,後借指宰相。”

案:“黃合”,即黃闔。典出唐葛立《聞我師大捷騎宵遁上時宰五十韻》:“端揆開黃闔”一語。這裏的“端揆”指宰相。“黃闔”,相府的大門。又作“黃合”。《高渙墓誌》中有“及軍啟劉蒼之號,儀申鄧騭之府,門開黃合”一語。“買菜”,即“買菜書”之省。典出晉皇甫謐《高士傳·嚴光》:“司徒霸與光素舊,欲屈光到霸所,使西曹屬侯子道奉書,光不起。子道求報,光曰:‘我手不能書。'乃口授之。使者嫌少,可更足。光曰:‘買菜乎?求益也!’”此句講相府大門打開出來送征聘之書,但是他認為北京(玄都)那裏沒有地方可以研究學術(栽桃)。這裏暗指當時郭沫若北京來書聘陳氏為中古史研究所所長之事。如此隱諱的詩歌內涵,至此則煥然冰釋。

三如,陳氏的《用前題意再賦》一詩:

歲月猶餘幾許存,欲將心事寄閑言。推尋衰柳枯蘭意,刻畫殘山剩水痕。

故紙金樓銷白日,新鶯玉茗送黃昏。夷門醇酒知難貰,聊把清歌伴濁樽。

這詩中的“夷門”二字,個別“陳學專家”的解釋為:“魏國都城大梁的東門”。請問:陳氏這裏用“夷門”一典和“魏國都城大梁的東門”有何貴幹?研究古詩,重在找出準確的典故出處。

案:陳氏這裏用“夷門”一典恰恰是使用了藏頭詩的方法,他借用了唐李華《奉寄彭城公》:“貧病老夷門”一語。即,此句典出唐李華《奉寄彭城公》:“貧病老夷門”一語。這裏指陳氏感歎自己晚年“貧病老”之現狀。“清歌伴濁樽”,典出漢曹操《短歌行》:“對酒當歌,人生幾何”一語。“濁樽”,典出南朝王寂《第五兄揖到太傅竟陵王屬奉詩》:“濁樽湛澹”一語。指薄酒,印證了上句“貧病老”之現狀。

總而言之,個別“陳學專家”對陳詩的解釋,準備既然不足,又忍不住要趕時髦,難免用大膽的臆測來代替考證。炒作可以鼓躁於一時,“陳詩鄭箋”雲雲,不過如此而已。

其次,時下對陳氏生平和思想研究的誤解。

比如,戴遠傳《文錄》記載:

光緒二十六年六月廿六日,先嚴千總公(名閎炯)率兵從巡撫鬆壽馳往西山崝廬,宣太後密旨,賜陳寶箴自盡。寶箴北麵匍伏受詔,即自縊死。巡撫令取其喉骨,奏報太後。

對於戴遠傳說,餘英時先生在給我的信中對此持懷疑態度。理由是:

我很懷疑戴遠傳《文錄》的可靠性。是年庚子之亂,慈禧何以在此緊張期間獨賜陳寶箴死,甚不易解?此是大事,不可能隱瞞甚久,當時康、梁等在海外,如有所聞,更會大作宣傳,以彰西太後之惡。我不敢完全斷定無此可能,但終覺你必須先加詳考,再作斷語。

鄧小軍在《陳寶箴之死考》一文中,則根據其時慈禧太後處死帝黨諸臣的史實,對以陳三立辛醜歲詩《讀〈漢書·蓋寬饒傳〉聊短述》為中心的一係列詩作進行箋釋,得出戴遠傳

《文錄》所載為事實的結論,內容翔實,可備一說。特別是鄧氏的下列考證:

“告墓終傷殉國先”,因為“告墓”是指散原謁告右銘公之墓,因此“殉國”是指右銘公之殉國;因為隻有為國而戰死、為國而自殺、為國而被殺害,才可以稱為“殉國”,而光緒二十六年六月二十六日右銘公死於南昌西山蜻廬,既不可能是為國而戰死,亦不可能是為國而自殺,因此,“殉國”隻能是指右銘公為國而被殺害。按戴遠傳《文錄》:“光緒二十六年庚子六月廿六日,先嚴千總公率兵弁從巡撫鬆壽馳往西山蜻廬,宣太後密旨,賜陳寶箴自盡。寶箴北麵匍伏受詔,即自縊死。巡撫令取其喉骨,奏報太後。”所謂“賜自盡”,實際是殺害。夏劍丞《寄懷陳伯嚴》詩“告墓終傷殉國先”,與戴遠傳《文錄》“宣太後密旨,賜陳寶箴自盡”記載一致,可證“殉國”正是指右銘公是為國而被殺害。

並且,他得出三點結論:

第一,夏劍丞《寄懷陳伯嚴》詩“告墓終傷殉國先”,“殉國”指右銘公是為國而被殺害。因為“殉國”是指為國而死,包括為國而戰死、而自殺、而被殺害;自然死亡即老死、病死,不能稱為“殉國”。

第二,散原答詩《紀哀答劍丞見寄時將還西山展墓》“煩念九原孤憤在”,是用陸機《辨亡論》“社稷夷矣,雖忠臣孤憤,烈士死節,將奚救哉”,以及蘇軾《正輔既見和複次前韻》“猶勝嵇叔夜,孤憤甘長幽”之典,回應夏劍丞《答寄懷陳伯嚴》詩“告墓終傷殉國先”,表示右銘公是忠臣烈士,為國死節,是如嵇康,為國而死於冤殺。

第三,夏劍丞《寄懷陳伯嚴》“告墓終傷殉國先”,散原答詩《紀哀答劍丞見寄時將還西山展墓》“煩念九原孤憤在”,均表示右銘公是為國而被害,因此同為戴遠傳《文錄》所載“宣太後密旨,賜陳寶箴自盡”之有力證據。

又見葉紹榮《陳寅恪家世》中記載:

農業部離休幹部俞啟忠老先生,俞老先生年近九旬,乃陳小從的表兄。一見麵,俞老先生便直言不諱地對陳小從說:“是慈禧傳密旨處死你祖父的!”

再見該書的記載:

陳三立住南京時,每年清明、冬至兩節日都要回到江西親自登西山掃墓。每次都匍伏墓前痛哭不止,甚至長達一二小時方起來,似有難言之隱痛。

再看劉夢溪先生的觀點,他經過詳細的考證,提出以下三個關鍵性解釋:

首先,他主張:

婁妃自盡,是在官軍麵前不投降而隕命,故散原稱為“殉節”。陳寶箴也是自盡而亡,但卻是慈禧密旨賜死,是被害而不是殉節。而且以散原當時的意態心緒,麵對毒如蛟蛇的慈禧,也不會認為有“節”可“殉”。因此,右銘這位婁妃的“鄉井”,恐怕要為婁妃的“英靈”所笑了。散原詩句的本義,就在這裏。

其次,他認為:

陳三立始料不及的是,他的致梁鼎芬的密劄寫後僅過去十二天,陳寶箴就被慈禧賜死了。當時關於義寧父子不利於慈禧臨朝的訊息太多了,其中一點點到得“蛇龍”耳邊,陳寶箴都難免一死。其實還有自立軍起事計劃中,唐才常力主由翁同龢和陳寶箴坐鎮。隻此一條,陳寶箴也逃不過慈禧的第二次殺機。

第三,基於諸多考證和證據,他判斷:

六月七日,慈禧下令將已遣戍新疆的張蔭恒就地正法。這與賜死陳寶箴的時間幾乎同時。陳寶箴被害於庚子六月二十六日。張蔭恒實際行刑的時間為七月二十六日。蓋由於新疆路途遙遠,處死令的到達需較多的時間,江西相對地域較近,諭令到達會比新疆要快。因此很可能殺張蔭恒與殺陳的密旨是同時發出的。

眾多史料和曆史見證人皆指向了慈禧傳密旨賜死陳寶箴之事實。因此,艾群先生的反對顯然是揣測之辭,難以置信。我們再看看那個自恃“文史素養已經足夠”的“陳學專家”的觀點:“披露了他對於陳寶箴被賜死一說的態度,彌足珍貴”,其逐人隊後之姿,足可以博君子飯後一哂,或啞然失笑。我愛我師,但我更愛真理。

再如,陳寅恪自己稱專治“不古不今之學”,也就是所謂的中古史或隋唐史研究。他自己早在1935年《陳垣西域人華化考序》一文中就已經明言了“不敢觀三代兩漢之書”,他給出的理由是:

上古去今太遠,無文字記載,有之亦僅三言兩語,語焉不詳,無從印證。加之地下

考古挖掘不多,遽難據以定案。畫人畫鬼,見仁見智,曰朱曰墨,言人人殊,證據不足,

孰能定之?

但是,根據陸鍵東《陳寅恪的最後20年》一書,使我們得知陳寅恪曾經評價郭沫若的學術成就為:“他最好的著作是《青銅時代》”。

這是上一輪陳氏研究出版熱和讀書熱中提出的新問題。最近十幾年來,一直未見有人對此加以賞析。在此,我特別提出來請大家討論。為何晚年居然發如此之怪論?

作為中古史首屈一指的頭號學術權威,在雙目失明前的20世紀三十年代,假如真的沒有讀過郭沫若的巨著《卜辭通纂》和《兩周金文辭大係》,那是落後於時代還是根本讀不懂?要知道,當時連國民黨的黨首蔣介石也開始注意到了並試圖閱讀這兩部著作了。更何況,陳寅恪的友人可是和他同為清華國學研究院導師的國學大師、甲骨學金文學和商周史研究的權威王國維啊!說陳寅恪一點不懂上古史顯然是說不過去的。因為他在《對科學院的答複》中曾這樣評價郭沫若:“郭沫若是甲骨文專家,是四堂之一,也許更懂王國維的學說。”而且,1930年10月24日陳寅恪致傅斯年信中居然提出要求:希望中央研究院可以購買日文出版的《泉屋清賞》一書。我相信眼下很少有人能明白這本書的價值——因為它是日本收藏的中國商周青銅器的精品和集大成者,更是研究商周曆史和考古學的不可或缺的經典參考書。如果他不懂商周銅器學,他購買這本書有什麽意義?!

——但是,一本幾乎是商周史研究的通俗讀本的文史作品《青銅時代》,怎麽會引起陳寅恪如此的重視和評價呢?!居然說郭沫若“他最好的著作是《青銅時代》”,這是暴露了他的學術知識的欠缺還是他有真知卓見?不懂甲骨文和金文的陳寅恪,怎麽可以將他自己讀得懂的《青銅時代》推崇到壓倒郭氏劃時代的巨著《卜辭通纂》和《兩周金文辭大係》地位之上?其中可有什麽玄機?

又,根據《陳寅恪集·書信集》中所收他致容庚一封信中所言:

頃斐雲兄來言“刻《古籀餘論》”,弟近來極窘,無力刻書,又校對奇字亦無能為役。若公能刊行,天下最善之事莫過於是。惟須得孫氏許允後方可從事,不然恐有轑轕也。

此信暗示著他本人曾經閱讀過商周金文的著作並熟知孫怡讓在這一領域的地位。

更重要的是,1928年10月20日,陳氏給傅斯年信中表達了他自己對春秋曆法的研究。他說:

周代曆問題,《支那學》第四卷第三卷新城新藏有一文曰《周初之年代》,乃獻於王靜安先生墓前者,弟已囑人譯迄,現在商務印書館印刷,並附有討論之文兩篇。又,新城別有一篇《論春秋的曆時》,登在《狩野直喜博士還曆》中,弟亦囑人移譯。惟清華所購本寄商務書館印刷。弟初讀新城文時,以為此問題已解決,後來細閱,乃知仍有問題,目《召》、《誥》若無偽字,即周初已有閏月,而新城之根據失矣,其餘據Gppolzer表推算,皆弟久欲試算而未作者。至於春秋時代年曆問題,天南遯叟在英時已有推算頗佳。新城則更進步矣。

針對“所有作器時間都是出於周曆的基礎上”和“假定六十甲子記日法在改元和置閏過程中永遠處於不變的前提下”這兩個大前提,我們發現:陳寅恪從來沒有意識到如何解決西周年代學這一重大問題。這大概是他長期自稱“不敢觀三代兩漢之書”的根本原因吧。

驗證這兩個立腳點的基礎是在甲骨文和金文以及先秦史料中的有關夏、商、周日食和月食問題的記錄。因此十八世紀中期,理論天文學在西方的發展,使我們可以了解地球和月球誕生以來和今後地球上所有日食和月食的準確發生日期。比如,根據《(偽)古文尚書》的記載,在夏代少康時代發生過一次日食。1889年,MULLER博士根據理論天文學所得出的地球上所有日食和月食的準確發生日期,得出結論:夏代少康時代的那次日食發生在西曆公元前2165年5月7日的日出後一小時左右。結論的準確無誤為我們重新判定《(偽)古文尚書》的史料價值提供了證據。也為夏代少康的在位時間給出了答案:西曆公元前2165年前後。

這一研究自古以來就是商周金文學術研究中的難點。因此,時值今日,出現的學術研究著作並不多。大致有《西周紀年研究》、《西周年代》、《西周青銅器年代綜合研究》、《夏商周斷代工程1996-2000年階段成果報告·簡本》、《西周青銅器分期斷代研究》、《西周諸王年代研究》、《西周青銅器銘文分代史征器影集》、《西周銅器斷代》、《西周青銅器銘文分代史征》、《西周年代學論叢》、《春秋靑銅器年代綜合硏究》、《先秦年代探略》、《金文字形書體與二十世紀的西周銅器斷代研究》、《金文月相紀時法研究》、《金文標準器銘文綜合研究》、《金文斷代方法探微》、《銅器曆日研究》等。

三如,陳垣在1952年12月致楊樹達的信中公開地提出了“法韶山”的觀點:

遇夫先生:

違教久,奉廿二日書,悅若覿麵,欣慰何似。《積微居金文說》已由科學院送到,稍暇當細加鑽研,以答盛意。來示謙欲法高郵,高郵豈足為君學?況我公居近韶山,法高郵何如法韶山?

史學二陳在新中國以後的人生選擇出現了如此鮮明地對照和反差。任何人如果指責陳垣此時是所謂的“侮食自矜”和“曲學阿世”的行為的話,那是完全缺乏基本常識的無聊責難。沒有人強迫陳垣如此寫信給楊樹達,因此,有理由相信“示謙欲法高郵,高郵豈足為君學?況我公居近韶山,法高郵何如法韶山”之說完全是陳垣在“獨立之精神”狀態下的自覺行為的結果。而他提出的這一建議也證明了他此刻的“自由之思想”。請問:陳垣此說哪點違背了“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陳寅恪價值理念信仰了?然而,1953年1月2日陳寅恪從楊樹達的來信中獲知此消息後,他就此信的態度卻是:

援老所言,殆以豐沛耆老、南陽近親目公,其意甚厚。弟生於長沙通泰街周達武故宅,其地風水亦不惡,惜勵耘主人未之知耳,一笑。

陳氏為何要如此嘲弄陳垣?難道陳垣的此言違背了“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陳寅恪價值理念信仰了嗎?非也!當陳寅恪給楊樹達回信中表達自己的“弟生於長沙通泰街周達武故宅,其地風水亦不惡,惜勵耘主人未之知耳,一笑”觀點時,他完全忘記了陳垣的身份,他習慣性的又在推廣他的個人價值理念體係了。“從我之說即是我的學生,否則就不是”,可惜這次他麵對的說話對象並非他的學生,而是他的老友。其實,陳垣和他同樣是麵對三種社會轉型,但是援老的處理方法更多的具有工具理性的選擇意義在內。勿寧說,這一工具理性的選擇是處世經驗老辣的證明。而陳氏自己則無法正視自己的價值理念早已經成為他個人的自我中心理念,不再具有推廣價值,乃至於他自己的學生也要站出來批判他並離他而去了。

“從我之說即是我的學生,否則就不是”,這句話十分霸道。顯示了陳氏對新社會價值理念的抵觸情緒。盡管陳懷宇為此專門進行了淡化處理和解釋,陳懷宇主張:

這句話中應該隱含了暗碼,這個暗碼就是從他之說,就是與自由思想和獨立精神站一起。這樣的話,和《約翰福音》所說的if you continue in my word,you are truly my disciples可以說完全一致。

此說未免求之過深。陳寅恪一生並非信仰《約翰福音》,雖然他曾肯定過英文《聖經》文字優美,但這並非出自他個人的真知灼見。顯然,陳懷宇的解釋試圖淡化陳寅恪在這裏表現出的濃厚的霸道和家長製作風。但是,陳懷宇卻以個人的“有我之境”來解釋陳寅恪的這一言行,缺乏客觀而公正的“無我之境”的考證心態。

本書的撰寫模式按照時間先後順序,加以重新編排和注釋。其體例按照“時間及收信人”、“原信情況說明”、 “材料來源”、“注釋”、“著錄”、“考辨”六項內容進行。對於編年有異議時,我們將在“考辨”中加以分析和說明。

陳氏寫信,經常使用傳統文人間的習慣格式,如稱呼對方之前一定空一格以表示敬意,如落款一定另起一行頂頭書寫,如將“專此奉陳”或“專此奉詢”習慣性簡稱為“專此”等。再如,陳氏有的書信,故意將台端放在最後:1930年10月19日致陳垣信中,沒有台端而結尾落款語為“敬叩援庵大師著安!”我們為了統一陳氏書信格式,調整為台端“援庵大師”和落款語“敬叩著安!”甚至他還保持著書信和論文原稿不加標點的書寫習慣!

在本書整理過程中,我們二人經過反複考慮和協商,全部書信格式,在尊重原始史料、尊重書信作者習慣的的基礎上,重新編排和標點,並且分段。特此說明如上。

特別說明:陳夫人的信,隻要落款是陳寅恪,我們則按陳氏書信計入,而落款是陳夫人,則我們不收入此書正文,而是放在附錄中。

關於詩函,即陳氏的以詩代信回複友人的習慣。比如他在1940年創作的《庚辰春暮重慶夜宴歸有作》一詩,就先後寫信抄送給吳宓、江寒汀、陳槃等人。在此書中,我們也收錄若幹。有些詩,是作者當麵書寫的唱和詩,失去了書信的含義。如1961年7月陳寅恪寫給吳宓的詩,該詩序明確點明“辛醜七月,雨僧老友自重慶來廣州承詢近況。賦此答之”,故此,這該不屬於詩函。再如,他在1964年4月寫給蔣天樞的詩,也是現場唱和增送詩,而不屬於詩函。這類詩,哪怕寫在紙上相贈,也不屬於書信類詩函。

最後,我們再說一下三聯版《陳寅恪集·書信集》的不足和錯誤:

第一,數量嚴重不足。該書隻收了陳氏書信不到二百多封,還包括陳夫人的信。而本書則是四百多封,而且全部隻是陳寅恪的信。我們想說明的是:我們沒有想到出自陳寅恪家人和弟子們和再傳弟子們之手聯合編集的這本《陳寅恪集·書信集》隻收錄了兩百多封陳氏書信,還夾雜著陳夫人的信和一信拆成兩信的現象。真正屬於陳寅恪本人的書信,大約210封左右。這和我們掌握的保留下來的陳寅恪本人422封書信幾乎相差一倍!而且,我們知道這個數字還會被更改。那麽,我們想知道,作為國家著名學術出版機構、作為陳寅恪家人和弟子們和再傳弟子們,何時可以貢獻給學術界和讀者們一部真實可靠、準確無誤、完善全本的《陳寅恪書信集》?我們的《陳寅恪書信(422封)編年考釋》一書出版與否,隻是一個階段性記錄而已。我們殷切地期待著。

第二,該書居然出現了多處收信人和陳氏書信原文台端姓名不符的現象。比如,《陳寅恪集·書信集》中的“致傅斯年(77通)”,就是出現了一個很明顯的低級錯誤。見該書第23頁收錄的陳寅恪致傅斯年信編號第22號,實際上該信居然是陳寅恪致陳純的信,收信人根本不是傅斯年。再如,《陳寅恪集·書信集》中該書第94頁收錄的陳寅恪致傅斯年信編號第56號,根據我們所掌握的該信原始材料來看,該信的收信人也根本不是傅斯年,而是葉企孫。1943年1月20日,陳氏隻寫此信給葉氏。將《陳寅恪集·書信集》中該書第94頁和原始書信照片對比,除了台端不同,內容全一樣。對於重大史料匯編中出現的如此張冠李戴的低級錯誤,實在讓我們目瞪口呆。這可以見本書扉頁上提供的該信原始照片。而這批信件直接來自台灣學者王汎森的手抄和複印件,不知道這一錯誤源頭是否是王汎森沒有認真核對原始文獻造成的?

——眾所周知,三聯書店在《陳寅恪集·書信集編後記》中明確說明:

台灣中央研究院曆史語言研究所王汎森先生惠贈傅斯年來往書信選陳寅恪部分打

印件及第二次寄來《陳寅恪未刊書信》打印件。第三次寄來原函複印件(三次共七十五

件)。

既然陳寅恪致傅斯年信隻是七十五件,那麽《陳寅恪集·書信集》怎麽出來的七十七件之說?!為此,我親自致函台灣中央研究院副院長、曆史語言研究所所長王汎森院士。2015年5月8日,他回信答複說明如下:

劉正兄:

謝謝來信。謹寄上我發表的研究陳寅恪的全部論文的PDF檔。

為了厘清您序中提到我的部分,我把當年的助理潘光哲(現為中研院近史所研究

員)找來一起回憶。此事分成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我於1985年在傅斯年圖書館閱檔

時影印的一批。後來為了慶祝史語所七十周年,杜所長決定要刊陳信作為慶祝,於是

去清查傅斯年檔案,補了一些當年未印,及一些信後麵的附件。第三階段是因信件發

表在《聯合報》(當時因為匆忙,《聯合報》並沒有給我們校對),陳家遂來信要求所

裏提供這批信,我們將一批影印件寄給陳家。當時寄去的是原件影印,沒有手抄件。

至於我們當年寄去的影印件與《陳寅恪集?書信集》中的誤失是否有關一事,謹

答如下:

一、《聯合報》刊出部分,與《書信集》即有不同,如兄提到之頁43、函22(此

函為陳致陳鈍),即未見於《聯合報》刊出部分。而且此函末標舉“王注”,其內容

為“陳鈍乃史語所助理員”。

二、您所提到第16號信編年有誤,且第4號信釋文誤“周代曆”為“中代曆”,

這兩函皆不見於《聯合報》刊本,故錯誤之責,亦不在我方。

三、史語所既已提供原函複印件予陳氏家屬,編者進行《書信集》編輯,皆曾一

一指陳當年《聯合報》刊本之誤失(如係年將一月誤為十月等等),則可見定稿出版

工作,由彼方為之,故責任歸屬應是比較清楚的。

敬祝研祺!

王汎森 2015年5月8日。

我想:在哪個環節出現的如此低級的錯誤,已經十分明確了。

第三,缺乏對書信寫作時間的斷代考證。比如,對於陳寅恪書信寫作時間上出現的斷代錯誤。《陳寅恪集·書信集》第36頁收錄的編號陳寅恪致傅斯年信第16號,就在注解中和編排中將此信定為“約1929年10月3日”。如此以定,則完全無法解釋該信中的“西北之行”和“林、範諸人”的準確含義問題。當然,該書編輯者們很快發現了這一問題。於是,2001年9月,《陳寅恪集》編者曾在《讀書》上刊發《<陳寅恪集·書信集>補正》一文加以糾正:“(一)此函應寫於1944年10月3日,《書信集》中誤作約1929年10月3日。(二)第36頁:‘將有西北之行’應加注文為:‘此指1944年9月15日重慶國民參政會提議傅斯年、冷遹等參政員組團視察延安。’傅斯年等六位參政員事實上至次年七月初成行。”最離譜的是將陳寅恪1941年2月13日致鄧廣銘的信,錯定為1941年12月13日!這次,我們在詳細考證的基礎上,給予了訂正。

第四,在校釋陳氏書信上,《陳寅恪集·書信集》多處出現和原始信件不符的問題。如,《陳寅恪集·書信集》中該書第21頁收錄的陳寅恪致傅斯年信編號第4號,將原信的“周代曆問題”誤釋作“中代曆問題”。這是屬於高級錯誤還是低級錯誤?我們也不好判定。因為該信內容極其珍貴,顯示出陳氏的日語閱讀能力和他研究上古曆法和曆史的真實經曆等諸多問題。尤其他從來沒有意識到當時所有商周青銅器的製作時間都是出於周曆的基礎上、並且是在假定六十甲子記日法在天子改元和置閏過程中永遠處於不變的前提下的這兩個大前提,這大概是他長期自稱“不敢觀三代兩漢之書”的根本原因吧。但是,他也意識到了“周初已有閏月,而新城之根據失矣”這一現象。

以上不足和錯誤,在本書中全部得到了更正和彌補。

本書在搜集、整理和撰寫過程中,先後得到了汪榮祖、王汎森、劉夢溪、虞萬裏等學界同仁的幫助和指教,還有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王宇信恩師、上海書店出版社社長許仲毅好友的支持和關注。在此表示深表謝意!特別是王汎森先生,百忙之中他親自查找論文和書信,並製作成電子文檔,以最快的速度發給我!此中深情厚誼,才下眉頭,又上心頭!

本書搜集資料於日本的京都大學,初稿於湖北的武漢大學和北京的中國人民大學,再稿於上海的華東師範大學,最後定稿於美國的新澤西寓所。在這漫長的十幾年裏,在《閑話陳寅恪》、《陳寅恪史事索隱》和《陳寅恪史事疏證》三書中出現了我對陳氏書信的部分考證文字。其中,《陳寅恪史事疏證》中有“《陳寅恪集》未收書信150通匯編箋釋”一文,如果在斷代和注釋中與此書觀點有衝突時,一切請以此書為準。

感謝我的合作者黃鳴副教授的及時、準確對書稿的審讀、增補和更改!自始至終,他一直以一個合作研究者的身份,默默無言地從事著他的全部工作。特別是幾個既不懂英語、德語和日語,又不懂梵文、巴利文和吐火羅文,更不懂經學、訓詁學和古文字學的東西方傳統學術研究的局外人,居然放膽狂言指責我們的合作研究是“文史素養明顯不夠”、是“無準備又趕時髦”。唉,如果黃鳴副教授的先秦兩漢文學研究和曆史地理研究的論著(《<左傳>與春秋時代的文學》和《春秋列國地理圖誌》二書)還要被如此非議和指責的話,那麽我的古文字學係列專著《金文氏族研究》、《金文廟製研究》、《商周彝銘學研究史》、《商周圖像文字研究》、《青銅兵器文字》、《金文學術史》,古代經學係列專著《周易通說》、《中國易學》、《周易通說講義》(台灣)、《周易發生學》、《周易考古研究》,國際漢學係列專著《海外漢學研究:20世紀卷》、《圖說漢學史:19世紀以前卷》、《京都學派》、《京都學派漢學史稿》,還有我的巴利文佛教研究係列專著《西藏密教:對儀軌和法理的研究》、譯著《原始佛教聖典的成立史研究》,難道也要被視為屬於 “文史素養明顯不夠”、是“無準備又趕時髦”?可否請如此放膽狂言的人,出示一下你們明顯夠的“學術素養”和已經有的“準備”究竟是什麽?

本書作者劉正

2015年夏於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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