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雖然行過死陰的幽穀 ,也不怕遭害 ,因為你與我同在 ;你的杖 ,你的竿 ,都安慰我 。」(詩篇23:4)
我是一名基督徒。1997年夏天我在旅館上班,一天我剛吃過午飯,三個大約都是30歲的男警突然出現在我麵前,其中一個警察指著我說:「你跟我們走一趟!」我不知發生了什麼事,就問道:「你們憑什麼要抓我?」單位領導和同事見狀也說:「她犯什麼法了?你們把她抓到哪裡去?」警察對他們大聲嗬斥道:「還問犯什麼法了?就信神這一條就該抓!」接著警察就給我頭上戴上黑罩子,把我連拉帶推帶出旅館,推進了警車。
沒過多久,他們就把我拉到了派出所,關進一間黑屋子裡,給我銬上手銬後就去吃飯了。此時我心裡害怕極了,便跟主禱告:「主啊!我心裡很害怕,也不知道他們這些人要幹什麼?主啊,求你與我同在,保守我!奉主耶穌的聖名求,阿們!」禱告後,我心裡平靜了一些,想到猶大賣主賣友最後慘死的結局,我就禱告求主保守我不做猶大。不一會兒,一名男警進來惡狠狠地對我說:「你老實交代,你們教會有多少人?把他們的名字都說出來!」我當時心裡一個勁地向主默禱,一句話也不說。警察氣得咬牙切齒,將我雙手反銬起來,又用鐵鏈捆住我的雙腳,把我靠牆倒吊起來,然後抓起我的頭使勁往牆上撞。猛烈地撞擊使我頭暈目眩,腦袋「嗡嗡」直響。警察見我還是不說,就氣沖沖地出去了。這時又進來一個警察叱問道:「你說不說?你們教會有多少人?都叫什麼名字?把名字都報出來。」我還是一言不發,警察罵道:「你這個臭女人,你不信共產黨,你去信耶穌!」他邊說邊用煙頭燒我的嘴唇、舌頭和喉嚨,還譏笑道:「你喊你的耶穌來救你嘛!他怎麼不來救你呢?你隻能相信共產黨,快把那些人的名字都說出來!」無論他怎麼問我都不說話,警察就把我的嘴皮和喉嚨都燒爛了。隨後,他用左手掐住我的喉嚨,右手拿著電棍使勁插進我嘴裡。頓時,電流傳遍了我的全身,我全身的肌肉都急劇地抽搐跳動起來,整個口腔、喉嚨和舌頭都被高強度的電流灼傷,我的嘴裡鮮血直流,猶如萬箭穿心,萬蟻噬骨般難受,痛得我差點昏死過去。警察又將茶杯裡的開水潑在我的傷口上,我痛得忍不住直哭,他就把紙塞進我嘴裡,不準我哭出來。我心裡一直呼求主:「主啊!求你救救我,求你保守我,我誓死都不當猶大,哈利路亞,阿們!」禱告後,我想起主的話:「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馬太福音5:10-12)我心裡就感到有些安慰,也想到主被兵丁鞭打、辱罵,最後釘上十字架的一幕,主耶穌為拯救人類受了不少苦,主走過的路我們也要走,主喝過的苦杯我們也要喝。今天這些苦是我該受的。想到這些我有了力量,感覺身上的疼痛也減輕了一些。這時警察把我嘴裡的紙取掉了,仍不斷地逼問我,見我還是不說話,他氣得摔門而去。
那男警出去後,又進來一名40歲左右的女警察見我還被倒吊著,就把我放下來。她打開我的手銬,把我全身的衣服剝光,然後把我的雙手銬在鐵凳上,讓我仰麵躺在地上,便用穿著皮鞋的腳踩在我的腳頸上,惡狠狠地說:「中國是無神論國家,信什麼神?你要信隻能信共產黨,快把你知道的人都說出來,你今天不說,老子就把你整死。」說著她就拿著電棍在我臉上、乳房和腹部亂打亂戳,那超強度的電流又一次使我全身的肌肉不自覺地抽搐、跳動,我再次感到萬箭穿心,萬蟻噬骨般的痛苦。突然,她用電棍打在我的鼻子上,頓時我的鼻子和嘴裡鮮血直冒。那女警見狀,不知用什麼藥帕子把我的嘴堵上,她邊堵邊罵:「你媽怎麼把你生出來了,生出來又不知道好好去享受生活,去信什麼耶穌。」接著她又拿起電棍在我的下體亂戳,把電棍使勁插入我的下體內亂攪,邊攪邊咬牙切齒地說:「老子把你那些東西(子宮)拉出來。」頓時血和尿都流了出來,無法忍受的劇痛使我暈了過去。不知過了多久,我在一陣鑽心般的疼痛中醒來,看見那女警拿著一個盆站在我的旁邊,我赤裸的全身水淋淋的,隻感覺身上火辣辣的疼。後來我才知道她給我身上潑的是鹽水。當時,我的嘴被堵住了,哭又哭不出聲來,痛得我直流淚。那女警又把我翻了個背朝天,用電棍在我身上亂戳,還把電棍插進我的肛門裡,我感到肛門撕裂般的疼痛。此時我真怕自己被女警殘害致死,在心裡不停地向主禱告:「主啊!求你救救我吧,我實在受不了了!我快要死了!求你救救我。」禱告後,主的話浮現在我的腦海:「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馬太福音 10:28)我心裡一下子清醒過來,是啊,中共政府能殺我的肉體,卻殺不了我的靈魂。再說我這口氣息是主給的,是生是死在主手中掌握著,我怕什麼呢?此時我有了誓死不背叛主的決心。非常奇妙地是我突然感覺全身好像麻木了,不感覺怎麼痛了。我知道這是主的奇妙作工,是主對我的憐憫和保守,心靈深處對主有說不出的感激。也才看清政府為什麼這麼恨信神的人,其實他們是恨主的,隻要你信真神,中共政府都要殘酷地迫害、折磨你。正如主耶穌說:「世人若恨你們 ,你們知道(或作 :該知道 ),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馬太福音15:18)這時女警又開始用針紮我的全身,一直將我折磨到下午5點多鐘她才離開了。
到了晚上,值夜班的男警進來了,他用皮鞋使勁踩我的腰部,嘲笑道:「你現在知道痛啦?那把你知道的人說出來,我們就讓你以後在這裡當公安。」我看著這個警察感到很噁心,感覺他們就是衣冠禽獸。我信主做好人,又沒幹壞事,為啥用殘忍的手段任意折磨我?我真是恨透了他們。當時我已經說不出話來了,就用眼睛瞪著他。他拿起皮帶抽打我,不知打了多少下,然後又把酒潑在我身上,邊潑邊哈哈地狂笑道:「你的主耶穌咋不來救你呢!你要是嫁給老子,老子早就把你一腳蹬了。」然後,他用大號針管在我的屁股上紮了一針,我看見他開始解皮帶,心裡非常害怕:他要幹什麼?莫非要汙辱我?我不停地呼求主:「主啊!求你救救我,他是魔鬼撒但,不讓他來侮辱我。」我禱告完,突然看見他全身發抖地跑出去了。我意識到是主又一次保守了我,心裡感到很溫暖。不一會兒,我就漸漸失去了知覺,直到第二天早上才甦醒過來。
次日上午8點鐘,有兩個警察進來說:「這麼整她,她一個字都不說,真是拿她沒辦法了。」說完他們就出去了。到了9點多鐘,我丈夫(當時他生病在住院)的同事來了,說:「我來接她回去,她的丈夫還在醫院住院。」警察打開我的手銬,讓我起來回去。我全身腫脹站都站不起來,話也說不出來,衣服和褲子被女警脫後也不知道甩到哪裡去了,全身一絲不掛。他們就找來一塊布把我包起來抬到車上。丈夫的同事看見我快不行了,就把我送進了醫院。在醫院整整一個星期,因被打流了很多血,所以不得不輸血才保住了命;因我的舌頭和喉嚨被電棍和煙頭嚴重燒傷,所以我連水都嚥不下,隻能靠輸液來維持。一個星期後我才能喝點水和奶粉。後來因我沒錢交醫藥費,單位給我交了醫療費27500元,這都是神的愛,神的憐憫,之後我就出院回家調養。出院時我的下體還在流血,嘴也在流血,隻要一流血我的胸口就痛。回家後,我才知警察來抄過家,把我的一本聖經拿走了。回家沒多久,我租的房子要拆遷,單位領導就把我接到單位去住,生活起居都由同事輪流照顧。這時我想到詩篇23章4節說「我雖然行過死陰的幽穀 ,也不怕遭害 ,因為你與我同在 ;你的杖 ,你的竿 ,都安慰我 。」是啊,我能從派出所活著出來,都是主的憐憫和保守。現在在我最痛苦無助的時候,主又差遣單位的同事來照顧我,讓我看到主的愛,主一直在我身邊陪伴著我。直到半年後,我的身體才稍有好轉。但從此落下後遺症,直到現在已經18年了,我的下體還時常流血塊(我40歲就絕經了),肛門有時也出血,每次流血胸口就疼,也時常感到頭暈頭痛,頭腦也變得反應遲鈍了。
出院後不久,派出所的警察又來單位找過我兩次,領導都說我不在,他們才不再來了。在那場逼迫、患難中,我猶如走過死亡的幽穀,是主親自挽拉著我走過來,主的杖、主的竿都扶持我,使我不至於跌倒。我更加體嘗到主的憐憫和愛是多麼真實,多麼偉大!
文章源自:追逐晨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