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說我沒寫過打工的故事,其實寫過一個,不過不是專門寫的,是寫老公不守時的故事時順帶寫的。
今天就特別寫一篇打工的故事吧,可是我打的時間不長,大概也就7,8個月,所以故事不太多。
記得小時候學習不用功的時候,我媽就會威脅我說:“你不好好讀書,將來就隻能去端盤子掃大街。”
她每次這樣說我就這樣回嘴故意氣她:“革命工作沒有貴賤之分,我長大了就是偏要端盤子掃大街。”
沒想到一語成讖,後來到美國來後真的幹起了端盤子的“革命工作”。
上世紀90年代初來美的留學生窮得叮當響,我老公準備回來和我結婚的時候借了朋友三千美元,除去來回機票和國內結婚的花銷,三千美元最後是用得一分不剩,所以我來美國的時候其實我們家已經是債台高築了。
老公當時的獎學金剛夠我們倆吃飯和房租,要還朋友3000元,我不打工是還不起債的。
果然在我打了幾個月工後, 就把朋友的3000元還清了,很久以後我回想起此事才突然恍然大悟,敢請我老公娶我的錢是我自己掙的,也就是說我是自己掙錢娶了自己?
打工最快樂的一件事就是每晚回到家一邊泡腳一邊數小費。我有一個專門裝小費的鞋盒子,每次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把我的鞋盒子拿出來,然後把當天的小費放進去,然後就眉開眼笑地數錢。
每當這個時候老公就端來一盆熱氣騰騰的洗腳水,把我跑了一天的酸痛的腳丫子泡進熱水裏輕輕按摩,然後仰著頭癡癡地看著他的坐在沙發上美滋滋地一遍又一遍地數小費的老婆。
我那時還不會開車,每天去端盤子都是老公接送,老公通常會提前一點來接我,然後幫我拖地吸塵,現在回想端盤子的日子其實過的挺甜蜜挺幸福的,一點也不丟人,而且我還發現我有端盤子的天分。
我來美國的時候我姐正在一邊打工一邊讀書,她是那種肢體不太協調的人,怎麽都學不會扛大tray,她的手臂就掌握不了大tray的平衡,老板看著她捉急,特別讓她把大tray帶回家練習。她就在大tray上放幾本重重的黃頁充當盤子,然後每天在客廳裏扛著tray搖搖晃晃地走來走去,我就試了幾次就掌握了技巧,把大tray扛得四平八穩的,我姐看到後就鬱悶地說:“端盤子是端不過你了,我還是隻有編程的命。”
那個小地方的中國餐館還真是窮講究,又不是什麽高檔餐館,每家每戶都要求要一起上菜,不能拿個小tray一個一個端出來,餐館的盤子都特別重,那個大tray放滿了真的挺沉的,而且另外一隻手還要拿放tray的架子。
有一天都快關門的時候突然進來了四個白人小夥子,他們被老板帶到最遠的座位,每人點了一個菜,出菜的時候我扛著tray走到他們麵前時,已經是累得筋疲力盡了,實在沒有力氣把tray放到架子上了,於是我可憐兮兮地對他們說:“Can you help me? I can’t put the tray down。”
四個人聽到後立刻從座位上彈了起來,一起幫我把我肩上的tray抬下來放到架子上,那天破天荒找客人幫忙客人還給我留了很好的小費,可能是見我太可憐了。
後來去過紐約等大城市,我看人家都可以一個盤子一個盤子地端出來,那個破地方自以為自己挺高檔的,扛大tray是我端盤子革命生涯中最痛苦的回憶。
有一次來了三個韓國人,點好菜後就問我附近有什麽地方好玩,我介紹完後其中一人問道:“明天你能做我們的向導嗎?我們是從韓國來旅遊的。”
我拒絕道:“對不起,我明天要上班。”
那人又說:“我們會付你錢的,你損失多少,我們加倍給你。”
我當然是不會答應的,也許人家就是想找個導遊,沒別的意思,但我從此有了亞洲最好色的就是韓國人的印象。
我其實沒打幾個月的工,後來就開始複習TOEFL,GRE去了,所以也沒有多少故事,以前寫老公不守時的故事時也提到過我打工時的一個小故事,昨天翻出來看了看,覺得自己真是奇葩中的戰鬥機。
那家餐館的老板是個40多歲長得麵黃肌瘦的台灣老處女,沒有結過婚,也沒有男朋友,整天拉個臉沒有笑容,她其實是笑神經不發達,她不是隻對我們打工的拉著臉,她對客人也拉著個臉,好像誰都欠了她的錢沒還似的,但奇怪的是她的餐館生意照樣興隆。
我老公有慢條斯理不守時的惡習,所以送我上班害得我經常都遲到,但也沒遲到太久,就幾分鍾,有一天她找我談話了。
她麵無表情地說:“我注意到你上班經常遲到,從現在開始你再遲到的話我要扣你的工資。”
我那時剛從大陸來,以前在國內是在單位裏工作,我的老板是科室主任,我現在想起來都覺得不可思議,我當時竟然把人家資本主義私人企業的老板當成是大陸社會主義國營企業的領導,覺得她應該以身作則。
所以我理直氣壯地神回答道:“你還不是經常遲到,你要我不遲到,你自己首先別遲到。”
這位台灣女老板本來以為我會保證以後再也不遲到了,或者找出一大堆理由解釋為什麽會遲到,沒想到我會說出讓她從來沒想到過的邏輯,她愣了幾秒不知道怎麽回答我,最後居然辯解道:“我遲到是因為我給餐館買東西或者辦事去了。”
時隔多年後想到這件事,我不禁啞然失笑,覺得自己真是太荒唐了,人家自己的餐館,自己的生意,不來都不關我的事,哪裏輪得到我去管人家遲到不遲到。
今天配的這段音樂我以前一直稱它為打工曲,因為那時在餐館打工時經常聽到它,90年代初非常流行,收音機裏每天反複放反複在我的腦海裏強化,以至於在我的腦海裏這段音樂和端盤子緊緊地聯係在了一起,後來一聽到它就讓我想起那些端盤子的日子。前些年在YouTube上偶然聽到它,才知道它的名字原來叫《Forever In Love》,難道是在暗示我永遠愛端盤嗎?
趕緊給螞蟻上酸菜,那你的小費是好還是不好呢?:)
玫瑰,上酸菜!
還說你老公慢幾分鍾,我老公有一次說好來接我給我扔餐館門口11點才來。要現在嚇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