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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己昭,佞臣與昏君 (一)
“罪己詔”是古代的帝王在朝廷出現問題、國家遭受天災、政權處於安危時,自省或檢討自己過失、過錯發生的一種口諭或文書。它通常是在三種情況下出現:一是君臣錯位,二是天災造成災難,三是政權危難之時。用意都是自責,隻是情節輕重有別。
雄才大略的漢武帝,唐太宗均下過罪己昭。
漢武帝下的罪己詔是在公元前89年, 即征和四年著名的《輪台罪己詔》。這個題目太大,涉及問題太多,這裏不講了。
唐太宗在位僅僅23年,卻頒布了28道《罪己詔》。唐太宗貞觀二年,全國旱災、蝗蟲並至,百姓流離失所吃不上飯。遂頒布罪己詔,李世民為了百姓有飯吃,寧願上天把一切災難都降在他一人身上。唐太宗開創了“貞觀之治”,他的謙恭自責和自省自律,成為萬世楷模。
下罪己昭也有皇帝中的倒黴蛋子,如明崇禎帝。朱由檢先生在位17年,六下罪己昭。 最後一道是爬到煤山掛脖子之前。昭曰:“朕自登基十七年,逆賊直逼京師,雖朕諒德藐躬,上幹天咎,然皆諸臣誤朕。朕死無麵目見祖宗於地下,去朕冠冕,以發覆麵,任賊分裂朕屍,勿死傷百姓一人。”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
我朝太祖是從來不罪己的。但他喜歡讓別人做檢查。據說,滿朝文武,唯一拒絕做檢查的就是那位雙木元帥。他知道讓太祖捏著自己的小辮子將永無出頭之日。雙木這個湖北人啊,有精明過人的地方,但不如廣安會權變。
扯遠了,下班回來接著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