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二戰丟不丟倫敦,與我沒有一毛的關係。中國抗日戰爭年代,在自己首都還沒有光複的情況下,遠征出國作戰,我是不讚成的。
凡是我不讚成的事情,正確的不多。
為了滇緬公路,隻是一個托詞,我認為理由不充分,正如國府在對人宣戰聲明中提到“日寇悍然襲擊盟國......”一樣,有值得反思的地方。
我瞧不起英國。
說應該不屑於和中國論曆史是可恥的。
現在世界的認知,在究竟是中國賣鴉片給英國,還是英國賣鴉片給中國,這個問題上迷茫了。
你們知道有多少西洋人認為鴉片戰爭是因為中國非法販賣鴉片給英國,所以英國出兵懲罰中國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