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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小說 未消失的吻(32)狼穀

(2016-07-25 06:45:43) 下一個

       唐明繼續說:“我大伯說:軍隊的處罰非常嚴厲,黑箱作業,不可能有你申辯的機會。很多人死的無聲無息。他給我講了很多這樣的故事。” 琳達吃驚的說:“太可怕了!怎麽能這樣對待為國拚命的戰士。加拿大對軍人極為尊敬,即使被俘的軍人也視為英雄。何況像你這樣的立功的軍人。” 唐明說:“我們的軍隊不一樣,如果被俘,就是叛徒。既使回來,也不能寬恕。”

       張麗補充道:“沒錯,最有名的就是文革中被揪出的一群中央高層領導人,所謂薄一波等六十一人叛徒集團,明明出獄前寫自首書,經過老毛同意,革命勝利了又翻舊賬將人鏟除。聽說那個《英雄兒女》中的英雄王成,他的原型姓蔣,他喊完向我開炮沒死,被俘了。後來被美軍遣返回國後,他被警告處分,回村裏後,從來不敢提這段經曆。最後還是沒有躲過文革的衝擊。”

       琳達搖搖頭:“我們認為軍人的生命最重要,可以投降,釋放後會受到英雄般的歡迎。他們畢竟是為祖國作戰,仍然會同別的公民一樣,享受公民的權利,可以參加競選。” 張麗問唐明:“你躲過了軍事法庭?難道你逃走了?” 唐明說:“是的, 我不能坐以待斃,我求連長幫我。一天晚上,連長押送我時幫我逃走,給我一身便裝和一個包,裏麵裝著刀,打火機,手電筒,幾個罐頭和幾十塊錢。” 張麗說:“你們連長對你真不錯,要不然你的麻煩大了。”

       唐明點點頭:“連長也是北京人,在部隊裏特別講老鄉關係,況且我幾次出生入死完成任務,他也清楚。這樣我就走上了亡命天涯的道路,我要回到北京,讓我大伯利用他的關係幫我洗清冤屈。” 琳達不明白:“法庭不能解決的問題,靠關係能解決嗎?” 張麗解釋道:“中國不是法製社會,是人情社會。再大的問題隻要有認識的朋友,有錢基本都能解決。” 唐明接著說:“我不敢走大路,隻能走小路,走山路,甚至不敢白天走路。不敢借住民宅。隻能露宿野外。”

       琳達十分不解:“那是為什麽?” 張麗說:“中國有戶口製度,外來的陌生人會受到懷疑,如果不及時報告會有麻煩。當然現在不像古代那麽嚴厲。戶籍製度,連坐法是古代流傳下來的製度,這是中央集權國家管控人民的基礎。” 琳達問:“什麽是連坐法?“

       張麗想了想說:“在二千多年前的秦朝,有個大臣叫商鞅,他幫助秦王立的法律,五人為一個單位,一個犯法,如果其他人不揭發,那麽五人都要被罰,遷往邊疆。連夫妻之間都不能包庇。而當時的罪定得非常嚴厲,例如偷了別人的一點東西,就是犯罪。” 琳達問:“那些無辜的人不是都被冤枉了嗎?這麽嚴酷的法律能實行嗎?” 張麗回答:“實行的非常徹底,連商鞅自己失寵後要逃離秦國,都因此被抓住,並且被五馬分屍!” 琳達失色道:“哇!真是酷刑!唐明,那你走路可要小心。”

       唐明說:“我走進了廣西的大山裏,結果迷路了。我有很多天沒有睡好覺,罐頭也吃光了,隻能吃一些山果充饑。一天黃昏,我突然看到草叢裏散落著一些骷髏。”張麗和琳達驚叫起來:“太嚇人了,怎麽會有死人?”

       唐明的眼睛裏流露出惶恐的神色:“我聽到不遠處狼的叫聲,淒厲的叫聲此起彼伏,在山穀中迴蕩,我想它們一定發現了我,它們在招集同夥,它們在一步步向我走近,我已經看到越來越多的貪婪幽光。”女人們捂住了耳朵……(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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