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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賓州與賓恩

(2016-01-08 12:00:37) 下一個
 威廉·賓恩(William Penn 1644-1718),賓夕法尼亞州創始人.



在22歲那年,他放棄了自己的輝煌未來, 加入基督教公誼會,忍受了蔑視和嘲笑.
1681年, 他的父親, 曾作為一名勇敢的海軍上將, 過世. 當時查爾斯國王欠他巨額的債務,但因缺乏資金,國王決定以在美國的一塊土地作為償還. 賓恩作為他父親的財產繼承人, 獲取了包括了所有的馬裏蘭州和紐約之間的土地.   查爾斯國王命名土地為“賓夕法尼亞(Pennsylvania)。
1682中,威廉·賓恩寫了著名的<政府框架>這篇文章. 在他為新殖民地賓夕法尼亞寫的文章中, 賓恩說:
“一切權力的來源上帝和權力的傳承取決於上帝.
政府, 首先,製約惡人; 其次,保護社會正義…
政府, 似乎對我來說, 是宗教的一部分; 它的形式和目的是神聖的....
政府,像時鍾,它的運作是人賦予的; 同樣,其功能的失效也會是因為人。政府和人相互影響。所以人對了,政府不會壞…
因此,一個不錯的憲法必須保持它 - 即人的智慧和美德. 這些素質,不會是世俗的遺傳素質, 一定要仔細傳播(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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