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21世紀傳媒公司前總裁沈顥,涉嫌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職務侵佔罪,週四被上海市浦東新區法院判處坐牢4年,並罰款6萬元人民幣(約4萬令吉)。
綜合報導,沈顥1992年進入南方報業工作,曾任南方報業傳媒集團21世紀報係執行總編輯、《21世紀經濟報道》發行人,21世紀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總裁等職務。去年9月25日,南方報業集團黨委會決定免去沈灝21世紀報係總編一職;同日下午,沈顥被警方帶走。同年11月20日,沈顥被上海市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批捕。
警方查明,沈顥承認領導參與21世紀網的新聞敲詐,並涉及21世紀旗下已有3個媒體,利用其在財經界的影響力,與多家企業勾結,參與收取企業少則數十萬、多則上百萬人民幣的「保護費」。
警方調查還發現,在刪稿遇到阻力時,沈顥會調離拒不執行刪稿指令的主編;在採編、經營部門因利益衝突時,通過提高采編部門收入,保證其按要求撰寫並刪除相關負麵報導。沈顥等人還利用上述方法,迫使近100家公司直接或通過公關公司,與21世紀傳媒旗下3家媒體的8家運營公司簽訂廣告合作協議,涉嫌勒索2億多元人民幣(逾1億令吉)。
警方還透露,在擔任21世紀報係發行人和21世紀傳媒總裁期間,沈顥利用職務便利,在財務報銷、下屬公司註冊地選定等諸多環節存在涉嫌犯罪行為,目前查證的涉案金額累計達100多萬元人民幣(逾66萬令吉)。
沈顥承認自己違背了當初對新聞行業的承諾,並在懺悔書中寫道:「有一種強烈的撕裂感,至今讓我痛苦不已、淚流滿麵。」希望他的事件能夠讓同行警醒,堅持正確新聞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