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165)
2017 (132)
2018 (89)
義工就是義務勞動。很多年前在國內大陸就有星期六義務勞動一說,不計定額,不要報酬,自覺自願。但現在這個可能早就沒有了。到了美國後,又記起了那個義務勞動,但這個義工比那個義務勞動更廣泛更持久更深入人心。
小兒高中四年的前兩年在附近醫院做了300+小時義工,每周末去,每次4-8小時。那是一個小醫院,相當於鄉鎮醫院,Volunteer在各個科室輪流轉,無非是在那裏接送病人到不同科室或送上車出院,打打下手,有時陪病人聊聊天,甚至還在小賣部當售貨員。不管怎樣,這還是一個接觸社會的很好的窗口。如果孩子能用心,還是能學到一些社會知識,體驗一下生活。基本上事不多,有時間看看書的。不愛學習的孩子有空多半玩手機遊戲。我們高中畢業是要求120小時的義工的,所以這個必須做。
孩子還做過另外一種義工,就是利用課間時間輔導成績差一點同學學習:Break down math problems & science topics w/soccer teammates & other peers @ lunch & afterschool. Elucidate AP materials. Recommended by AP teachers。這個也可以算成Volunteer的,申請大學可以用它。這個累計時間也是蠻多的。
孩子做的還有一個義工是領導兩個募捐團隊:Water Project和Net Project。他做為兩個Clubs的隊長,組織一幫人去募錢支援南美洲國家養雞和非洲國家打水井。募的錢(好像不到2000刀)寄給這些國家,然後Club拿到證書。這個算不算稍顯高大上的義工呢,相對而言可算吧。但最後申請學校並沒用第一和第三個,而是用了輔導同學的那個Volunteer 。我也不知道他為什麽用那個,有什麽不同,產生了什麽好或不利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