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頭山

無意邀眾賞,一心追殘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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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追殺孫維是否正義?

(2024-01-02 10:02:21) 下一個

關於朱令案,很多人抱著消費的心情蹭流量,如有人說為朱令案擴大影響做了很大貢獻的貝誌誠是嫌疑犯,純粹是胡說八道!

這個案件二十年間反複在中國的流量頭條上出現,情況已經很清楚了,孫維就是罪犯,隻是在官方的包庇下,得以免罪。但她並不消停,反而對民間對她的指責,憤憤不平,不時起點波瀾。據說還在不同馬甲下,罵朱令是豬頭!這激起了民間的憤怒,這次朱令之死,讓這種憤怒達到一個新的高點,有人人肉出孫維在澳洲,澳洲華人有向政府請願,要求將孫維驅逐出境!有人甚至揚言追殺她!

身處西方法律製度比較健全的人,有人不相信官方會公開包庇罪犯。但我的切實經曆說明,中國的法律基本是形同虛設,有權的人或單位,欺男霸女,殺人越貨,一點事沒!

不管民事還是刑事案件審理,中國的法庭就是關係大戰。律師的辯才倒其次了,法庭辯論隻是個形式,律師的好壞主要在於他和法官的關係。對當事人來說,就是比關係比錢了。我在中國時,有個發小犯了事,求我找檢察院的同學,經曆了一場官司,也算有了hands on experience。

發小開著車載了一些朋友到一個地方,哪知這些人是去尋仇的,拿刀砍了仇家的手,扔在火鍋裏(情節和最近看的一部台灣電影類似),當時是很轟動的案件。發小的性質可大可小,這就靠檢察院的人怎麽定了。我的同學是檢察院政治部的,不是直接管,於是找到負責的人,吃喝唱洗嫖一圈,那人滿意了,直接說,你這事最多可以做到緩刑,但我也得打點,於是張開兩隻手,意思是一萬(那是90年代,也不少了)。

以後這場官司打了半年,發小先後花了三萬,總算搞了個三年徒刑,緩刑三年,雖然留了案底(有犯罪記錄),但不用去坐牢了。發小還隻是個小從犯,就出了這麽多錢,那些主犯就看其運道了,沒錢沒勢和有權有勢的,判決的結果絕對不同的。這還是判刑階段的,即使坐了牢,也有套路:監獄裏有立功減刑的名額,背後比的也是關係,最近轟動的昆明孫小果,判了死刑不但活著出來,出來坐不改名還叫孫小果,把以前的苦主一頓揍!

權貴呢,也得靠山硬,否則也會死!靠上了周永康的四川富豪劉漢,和北京富豪袁寶璟杠上了,抓住袁的一個事,把袁一家四兄弟滿門抄斬,袁出400億買命而不得,人財兩空;鬥轉星移,幾年後周永康下台,劉漢一家也是滿門抄斬,人財無蹤。袁劉肯定都有罪,但如果有個獨立公正的法律體係的話,兩人的結局都不會那麽慘!

如果和一個單位杠上了,那更慘。我前幾年和以前工作過的軍隊因為房產的事發生衝突,單位勒令我交出以前付過錢,有文件說明是購買的可辦房產的房子。部隊的人開始在門前貼封條,趕走租客,在沒人的時候,將火表和水表取走。軍人們穿著軍裝,在半夜敲門,要求住客搬走,否則就呆在那兒不走。好多租客被嚇走了,部隊就占了房子,換了鎖。我的房子幸好是租給親戚的,我就許諾不收房租,隻要他們幫我守住!幸好這位親戚是膽子挺大的人,真的幫助我,在這種惡意騷擾的情況嚇,一直堅守陣地。

我寫了信給部隊,要求通過法律解決,如果法庭判決我必須搬,我就馬上搬。部隊的人回答說,什麽法庭不法庭,叫你搬你就得搬!我說,那搬出你給什麽補償呢?他說,還要補償,你占了軍隊的房子那麽多年,沒向你要錢就算客氣的了。我說,我是花錢買的,這筆錢在90年代可以買下類似的商品房,我們有合同的!他說,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罰酒,如果再不搬出,我們就強行進去,還要你支付占用這座房子20年的租金,我們是組織,你不要螳螂擋車,不自量力!

我想打官司,根本沒給我打官司的機會,沒有律師敢接受,也沒有法院敢受理,沒有一個媒體敢發表消息。就是他們來砸門騷擾,我的親戚報警,警察也不來。

軍隊的人每天來鬧,這些兵說,我們的任務就是把這些房子鬧到手,可以立功。有個老先生和他們吵,說我身體不好,出事了你們要負責的。軍人說,出事了你是和人民軍隊作對,死有餘辜,我們要死了,還可以當烈士。我拿著工資,就幹這個事,沒警察敢抓我,你能怎麽樣?你看,中國軍隊的這種嘴臉,要打到台灣,台灣人可要遭殃了!

終於出事了,有位先生氣不過,和來鬧事的軍人打鬥,結果不慎從樓梯上摔下來,送到醫院後死了。這事鬧大了,但所有的報紙,媒體都不敢登,公安也沒有立案。那位先生的家屬把視頻給我,我在國外登了,可能短時間傳回國內了。同時,我們聯名給中央軍委,杭州市委,浙江省委寫信,死者家屬跪在軍區麵前喊冤,終於,這件事件有了轉機。這些軍人不來了!整整幾個月的安靜日子後,傳來消息,軍區清房辦取消,也就是說,這次清房結束了。但那位死者沒有得到任何賠償,我們的財產精神損失也更不用談了。

後來我和國內的朋友說起,他們說,幸好和你作對的是軍隊,畢竟還隔著地方部門一道牆,不是直接執法者。如果你得罪了公安之類的直接執法部門,那弄死你也就抽一支煙的事,你看王立軍殺了個外國人,如果不是和薄熙來內訌,那個外國人死了也是白死。一個公安局長級別的人,弄死一個人比殺隻雞都容易。

這件事後,我真的感到在國外給人的安全感,連我一直很愛國的兒子也震驚了,怎麽有這麽無法無天的地方。美國為什麽安全,就是獨立的法製,天皇老子,世人皆曰可殺的人,都有法庭的一席之位。這是一個公正的係統在背後工作,你不用去送錢,找人,想法子在媒體上露頭,你大概率會得到一個公平的對待的。如果碰上我這樣的事,一個政府部門私闖你的房子,你是絕對會贏的。要在中國實現這種安全感,不是製造轟動新聞,一個冤情鬧大了是不容易的,而且很容易被政府壓製,就像徐州鐵鏈女那樣,一壓就壓住了。

朱令的事,既碰上有地位有關係的罪犯,又杠上單位(清華大學,協和醫院),本來連消息傳出去的可能都沒有。多虧各方努力,這件事鬧大了,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牽涉麵也整大了,如負責該案的公安局,對此發過話的領導,如果翻案,就不是孫維一個人的事了。於是,讓孫維遠走高飛,是各牽涉方的共同利益。這件事在海外,發帖還比較容易,但在國內,肯定屬於嚴控範圍,慢慢地,也就像我上麵講的房子的事一樣,消失於無形,就像沒發生一樣。

但如此,正義就得不到伸張了!因此,民間出於義憤,在網上人肉,威脅網暴孫維,似乎成了唯一可以伸張正義的方法。也就是,如果法律無法提供正義,那就讓天道來提供吧!讓她時刻在陰影下生活,時刻害怕被人謀殺,走到哪裏就如有朱令的英魂隨身,這也是一種報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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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春風十裏8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江郎山閑話' 的評論 : 非常感謝江郎兄!
江郎山閑話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春風十裏8' 的評論 :
我找到這個
https://www.change.org/p/investigation-deportation-of-shiyan-sun-jasmine-sun-wei-sun-justice-for-ling-zhu?source_location=search
春風十裏8 回複 悄悄話 聽說澳洲的華人簽名要求遣返孫回國接受審判,哪位大神有鏈接,請分享一下
春風十裏8 回複 悄悄話 強烈支持朱博主的” 如果法律無法提供正義,那就讓天道來提供吧!”
希望正義的博主們時不時出來寫寫朱令的悲劇故事!
sce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朱頭山' 的評論 : 這是wiki上收錄的找不到屍體但判定謀殺罪成立的案例,施行大陸和普通法係的國家都有不少https://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murder_convictions_without_a_body。你的言論倒是很符合社會主義法治的特點,控罪依據不靠完整的證據鏈,而是靠政法委領導的批示和所謂民意,常通過上手段來找證據。如果這個案子作為刑事案在美國審理,而你是檢方的star witness,隻要辯方對你的證言進行驗證,孫應該能脫罪,就憑你這漏洞百出的證詞,辯方肯定會向法庭提出你的creditability問題,法官應該會讓clerk刪掉你的證詞,也會讓jury不要考慮你的證言。
朱頭山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sce' 的評論 : 如果有陪審團,我相信根據已有的證據,和推理,正常人都會認為孫維是罪犯。貝都夠不上證人資格,他的貢獻就是發郵件尋找病因,並沒有見證到什麽,更夠不上嫌疑人了。法庭辯論,就像我們看的法庭電影一樣,控辯雙方辯論,由陪審員作出是否有罪的判斷,然後法官量刑。所以叫海洋法,就是因為在海上發生的案子,回到陸上都好長時間了,很多證據都缺失了,得靠旁人通過常識評判,很有意思的解決方案!
朱頭山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sce' 的評論 : 如果要判謀殺罪,屍體是必須的證據,口供甚至血跡都不構成完整證據鏈。即使不打,審訊員都會使用一些手段,口供或錄音是價值不高的證據。如果一個人消失了,隻要沒找到屍體,那就是失蹤。在案章中,被告還常常翻供。在大陸法中就沒辦法了,海洋法係中,可以采用陪審團定案的方法。章案和朱案的共同點就是沒有關鍵物證。
sce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朱頭山' 的評論 : 你對章瑩穎案是從wiki上轉述而來,但不太理解你會認為兩個案件是類似的。章案中wiki介紹說被告的辯護律師承認承認章被被告殺害,同時被告女友錄下的錄音中,被告承認自己使章窒息致死,並將其砍頭,這些都是直接的證據,唯一的缺失是被告不交代拋屍的地點,但證據鏈已經完整了,所以陪審員對被告的謀殺罪成立是沒有異議的,分歧在量刑上。朱令這個案子在偵查階段就已終結,雖然很多人說是政治幹預的結果,但畢竟控辯雙方都還沒上庭質證,你就認為孫如果在美國讓陪審員按常識判案,孫維將是當仁不讓的罪犯。美國陪審員可不像你這麽先入為主。你這追求的不是法治,而是社會主義法治。
Xiaoxiao001 回複 悄悄話 紅米2015 發表評論於 2024-01-03 12:47:36
朱頭山 發表評論於 2024-01-03 10:31:07
朱令案如果讓陪審員按常識判案,孫維將是當仁不讓的罪犯!

我覺得有可能達不成一致。

在一個權力任意踐踏司法的國家當然可能。
紅米2015 回複 悄悄話 朱頭山 發表評論於 2024-01-03 10:31:07
朱令案如果讓陪審員按常識判案,孫維將是當仁不讓的罪犯!

我覺得有可能達不成一致。
sce 回複 悄悄話 孫有沒有罪另說,但是如果是在美國的法庭上,辯方律師應該會很慶幸碰到貝這樣的控方證人。就憑這貨顛三倒四、互相矛盾的證詞,孫應該能脫罪.當然孫不能讓public defender來替她辯護,得花錢請個好點的律師。
朱頭山 回複 悄悄話 關於章案的信息:2019年6月3日,章瑩穎案在美國伊利諾伊中區聯邦地區法院開庭審理。經過兩個月的審理,陪審團認定克裏斯滕森綁架和謀殺罪名成立。

在量刑階段,檢方提出了一些加重量刑的依據,認為章瑩穎之死發生在另一起犯罪(綁架)期間,折磨她的方式“令人發指,殘忍或墮落”,犯案有相當的預謀。辯方提出了49個減刑因素,包括克裏斯滕森的家族有精神病史,他本人酗酒和濫用藥物,以及處決他對他的家庭會造成的影響。

陪審團最終決定判處克裏斯滕森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誠信 回複 悄悄話 "和主流反著來能吸眼球!"

終於明白你為何經常“和主流反著來”, 原來是裝傻吸眼球呢。 看來你很清楚文學城低智群體大,容易忽悠。 其實,在文學城吸眼球,忽悠傻子本身就是idiot。

朱頭山 回複 悄悄話 我認為英美法中的陪審員製度,是很合理的,讓一些無利害相關的普通人(沒有很高深法律和專業知識的人),憑據常識,在聽取控辯雙方的辯論後做出定罪。多數場合下,常識是可靠的。比如,一個人被告在一小時內強奸了十個女人,還有證據,但陪審員憑常識,一個男人是無法幹那麽多女人的,因此判其無罪。如果讓專業法律人士判,強奸隻要生殖器接觸就算,醫學專家知道有些特例,但這些專業人士往往搞出冤案,這個案件大概率是被女人誣告了,概率決定了常識更可靠。朱令案如果讓陪審員按常識判案,孫維將是當仁不讓的罪犯!
朱頭山 回複 悄悄話 刑偵中,作案時間,地點和動機,是最重要的確定嫌疑人的指標。貝沒有合適的,符合長期多次下毒的作案時間和地點,也沒有合理的殺人動機,除非有其他非常強烈的證據,否則可以排除為嫌疑人。相反,孫三點全符合,隻是缺了直接證據,類似於章瑩穎案,其他都有了,隻是缺少章的屍體,但那個罪犯已經抓起來了。按美國法律,即使缺少關鍵證據,但如果陪審團在排除合理懷疑後,認定被告有罪,那就是有罪。因為章案中,警方掌握了其他很強烈的證據。同理,朱案如果在美國審理,是完全可能定罪的
lengmian 回複 悄悄話 人與人有聯係和人與人有接觸其含義是不同的。通電話通信同課堂上課路上碰見打招呼都屬於有聯係,同房睡覺同桌吃飯個人用品不上鎖等則屬於有接觸。排查是否有接觸,朱令同宿舍的人還是嫌疑最大,其次是朱令的男朋友黃開勝,黃必定與朱一起同桌吃過多次飯。貝誌城當時已有自己女朋友,既使與朱令同桌吃過飯,次數也不多的。再說,如果清華樂團有專門的宿舍供睡覺,那麽黃開勝與朱令的接觸機會更多了!
佛心 回複 悄悄話 孫不僅不悔改,還花錢買水軍替自己洗白,比如方肘子之流。
最可笑的是有水軍居然說,孫現在信了上帝,上帝保佑她,所以中國陰間的因果報應體係對她沒辦法,這不是不打自招嗎?
江郎山閑話 回複 悄悄話 “清清楚楚”
https://weibo.com/1267454277/Nu2dJ60ZE?refer_flag=1001030103_
父親姓吳,母親姓朱,大女兒隨父親的姓,小女兒隨母親的姓。
1959年考入中國科技大學地球物理係,退休前曾任國家地震局高級工程師。
江郎山閑話 回複 悄悄話 2017年就有網絡文章和朱令父母的聲明
https://baike.baidu.com/reference/5927912/533aYdO6cr3_z3kATPWCna3wOibFNdqp7LHVUuZzzqIP0XOpRovyScYj8Zk88fooFUSZ4Mk1MIRExaf6CUxN6_YOKalo
江郎山閑話 回複 悄悄話 朱令一家是個特別悲慘的一家--姐姐吳今是北大學生,郊遊中不明不白地死了;朱令是清華大學學生,被投毒,30年的苦難,讓年邁的雙親苦不堪言,正義的審判在哪裏?不難想象,兩位老人有多麽盼望那一天。
"貝誌誠是嫌疑犯"?有人相信,人們可以對他有懷疑,但是必須有很強的證據,不然真是讓做好人的那部分人寒心!動機是對朱令因愛生恨?那麽對孫窮追猛打是什麽呢?是對自己的罪行開脫?在朱令受了這麽多年苦難並悲慘死去,初/高中產生的少年恨還沒消嗎?博主認為“方舟子是在蹭流量,和主流反著來能吸眼球”,我讚同並鄙視方。王誌安采訪了貝,貝如果是真凶沒有必要接受采訪 (過去那麽多年也沒有必要把朱令案翻出來)。常理是,被誣陷的人,常常翻出來苦苦為自己昭雪。身正不怕影子歪!為什麽遠走他鄉,為什麽改名換姓?為什麽不高呼一查到底?貝如果是真凶,難道不應該是貝的強大背景來幹涉調查?這種對好人的潑糞,實在是。。。。。。
十年前,朱令的父親就說“清清楚楚”,方此時沒有證據,根據自己的臆斷,在youtube血口噴人,實在是不應該!
在此奉勸孫應該做出回應,把自己知道的事實告知天下。
佛心 回複 悄悄話 沒想到這兒還有孫維的小號,無恥之極!
這個案子如此簡單明了,孫維自己都承認下毒了,下毒為了讓朱令停學留級搬出宿舍。你以為北京公安審了8個小時是鬧著玩兒嗎?
就是有這樣一堆攪屎棍攪了30年!
紅米2015 回複 悄悄話 其實想一想,要實現一次下毒多次中毒還挺困難的。下毒無非是用溶液或固體, 前者顯然不能下在咖啡麥乳精之類中,固體是白色粉末,如果下在咖啡麥乳精中也容易被發現。曆史上用鉈下毒多半是下到鹽或飯菜中,在本案中都不適用。中藥倒是適合下毒,但也需每天重複進行,而且隻是95年2月之後才行。
dane_2022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遊海兒' 的評論 : 據已有信息,朱令是被多次長期投毒,貝沒有作案時間和地點,他也接觸不到鉈,而且正是他千方百計發現了朱犯病的原因,如果是他投毒,這個行為不是不利於他的隱藏?如果說他有點利用朱提高知名度的動機,是可能的,但說他是加害者,無論是實際證據,或者的是邏輯,都是不成立的。方舟子是在蹭流量,和主流反著來能吸眼球!”

方舟子是軸了些,但邏輯功底和科學素養不差。你上麵的都是空話,沒有幹貨。下了毒後後悔把同學送醫院的也有,幾年後清華就有一個,比貝的良心多些,做了11年牢。
dane_2022 回複 悄悄話 根本不用多次投毒,營養品裏多次服用就可以了。同時中毒的還有鉛,實驗室取來的溶液還要提濃加鉛麽?投毒時間現在都算到了孫進實驗室之前了,孫怎麽下毒。為了民樂演奏就下毒,多離奇的謊言啊。貝沒時間,機會一次就夠了--心裏沒鬼為什麽說那麽多謊話,隻見過一次,不熟,到被證實一直有聯係,對朱令的黃姓多年還念念不忘--覺得鮮花插到牛糞上了麽。從大量的郵件中一眼就看出3%的診斷是準確的,自編的美國醫生打電話,使館人員幫翻譯的故事,還說沒看過白馬旅店,就是看了裏麵的下毒方法也不準確。朱令倒下後隻敢看過一次--雖然一再說自己和朱不熟,但受到的心裏衝擊明顯比其他熟或不熟的同學大。雖然自己不去,卻一直讓自己的高官老媽去看望朱令--朱家之前可是不認識這位老媽的,不知是內疚還是怕朱令一下子清醒過來。這麽一個謊話連連,漏洞百出的“以缺德服人”的大師,是個心理有缺陷但還會受到良心煎熬的下毒者一點不奇怪。
朱頭山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遊海兒' 的評論 : 據已有信息,朱令是被多次長期投毒,貝沒有作案時間和地點,他也接觸不到鉈,而且正是他千方百計發現了朱犯病的原因,如果是他投毒,這個行為不是不利於他的隱藏?如果說他有點利用朱提高知名度的動機,是可能的,但說他是加害者,無論是實際證據,或者的是邏輯,都是不成立的。方舟子是在蹭流量,和主流反著來能吸眼球!
遊海兒 回複 悄悄話 2013年,貝誌誠找到了方舟子,想讓方舟子給自己站台。 結果方舟子拿到他提供的資料一分析,說你小子的嫌疑比孫維大多了。。
土撥鼠撥土 回複 悄悄話 dane_2022 發表評論於 2024-01-02 20:00:50
其實海外的中國人那裏來的那麽多正義感,都是裝逼罷了。
先聲明我認為貝是最大的凶嫌,孫是被冤枉的,還一輩子被人攪得不得安寧。基於最近關於頭發的討論,我更確信這一點。我也沒興趣說服網上的孫鉈派。這玩意兒像宗教,說服不了。
可笑的是海外華人的正義感就在這時滿棚地爆發了。毫無危險的騷擾和威脅一個華人就和阿Q抹小尼姑的頭一樣安全,而且還充滿了正義感。我就奇怪了,那麽多的正義和勇氣,怎麽不對章瑩穎的加害者尋求法律之外的報複呢。

章的加害者已被抓,為什麽要額外報複?孫受到懲罰了?她可是還在逍遙法外。你心虛了。
Q22 回複 悄悄話 1- 民間追殺孫當然是正義的事!難道還要孫某繼續逍遙法外?
2 - 樓下有孫的ID?
dane_2022 回複 悄悄話 其實海外的中國人那裏來的那麽多正義感,都是裝逼罷了。
先聲明我認為貝是最大的凶嫌,孫是被冤枉的,還一輩子被人攪得不得安寧。基於最近關於頭發的討論,我更確信這一點。我也沒興趣說服網上的孫鉈派。這玩意兒像宗教,說服不了。
可笑的是海外華人的正義感就在這時滿棚地爆發了。毫無危險的騷擾和威脅一個華人就和阿Q抹小尼姑的頭一樣安全,而且還充滿了正義感。我就奇怪了,那麽多的正義和勇氣,怎麽不對章瑩穎的加害者尋求法律之外的報複呢。
Q22 回複 悄悄話 這個文章有點扯蛋。“不管民事還是刑事案件審理,。。律師的好壞主要在於他和法官的關係”, 看到這個就覺得胡扯了。
deniro1 回複 悄悄話 這篇文章寫的不錯!
modems 回複 悄悄話 +1, 豬頭山熱愛普特勒,為虎作倀

Timberwolf 發表評論於 2024-01-02 14:15:02
老朱也就是被專製的鐵拳砸在自己頭上時才驚覺專製不是個好東西罷了。轉過身來還是要為講好厲害國的故事盡心盡力的。
dane_2022 回複 悄悄話 集體瘋狂。貝這樣謊言百出還能騙這麽多人,真是傻子太多。
Timberwolf 回複 悄悄話 老朱也就是被專製的鐵拳砸在自己頭上時才驚覺專製不是個好東西罷了。轉過身來還是要為講好厲害國的故事盡心盡力的。
lengmian 回複 悄悄話 最近沒看到孫維現身,很擔心她的近況。她病了?殘了?脫發了嗎?雙目失明了嗎?癱瘓了嗎?智力下降了嗎?為支付醫療費賣房賣車了嗎?如果她也發生了這樣慘況,她也轉換成了弱者,請大家務必文字下留情,原諒她吧!
Firefox01 回複 悄悄話 在法製這點上,新社會基本繼承了舊社會的人治特色,文革的砸爛公檢法,如今的抓捕律師,都是例證。人治由製度決定,而製度由百年執政黨決定,執政黨現定於一尊。您說說,誰說了算?
dong140 回複 悄悄話 頂老朱一次!+1
大漢唐 回複 悄悄話 80後出生的恐怕就不是這麽想了:(
經此一事,老朱恐已上黑名單了吧?
大漢唐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randomspot' 的評論 : 設身處地換位思考一下,老朱軍校出身而被洗腦,但畢竟是80年代的大學生,還有底線,良知未泯:)
大漢唐 回複 悄悄話 頂老朱一次!
yshen05 回複 悄悄話 你不給我個說法,那我就給你個說法。
randomspot 回複 悄悄話 老朱寫的文章, 總是追尋自己的內心, 沒有預設的意識形態立場, 而且很少對出言不遜的網友開罵。 必須讚一下。
xiaoxiao雨 回複 悄悄話 it is a lot of overseas Chinese' petition, something like peoples' court. I think it is 98% right in this case.
北京_01link 回複 悄悄話 當年辛普森和律師打種族牌贏了官司,但社會(一些種族主義的黑人除外)一致認定辛普森是凶手。
luren_1970 回複 悄悄話 難得頂老朱一次。要知道俺跟老朱是兩個不同陣營的。
孫維被那個體製保護,作惡卻又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
追殺兩個詞用得不太恰當。網友並沒有威脅孫維的生命安全。網友的請願隻不過是想把她驅逐出澳洲。就這個,我認為也不會有任何結果。澳洲是法治國家,有什麽理由驅逐一個沒有被定罪的嫌犯呢?再說,如果孫維有公民身份,驅逐是完全不可能的。
但是網友有表達他們的憎惡的權力。
誠信 回複 悄悄話 "但我的切實經曆說明,中國的法律基本是形同虛設,有權的人或單位,欺男霸女,殺人越貨,一點事沒!"

This happens in Russia too, idi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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