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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朱令案,很多人抱著消費的心情蹭流量,如有人說為朱令案擴大影響做了很大貢獻的貝誌誠是嫌疑犯,純粹是胡說八道!
這個案件二十年間反複在中國的流量頭條上出現,情況已經很清楚了,孫維就是罪犯,隻是在官方的包庇下,得以免罪。但她並不消停,反而對民間對她的指責,憤憤不平,不時起點波瀾。據說還在不同馬甲下,罵朱令是豬頭!這激起了民間的憤怒,這次朱令之死,讓這種憤怒達到一個新的高點,有人人肉出孫維在澳洲,澳洲華人有向政府請願,要求將孫維驅逐出境!有人甚至揚言追殺她!
身處西方法律製度比較健全的人,有人不相信官方會公開包庇罪犯。但我的切實經曆說明,中國的法律基本是形同虛設,有權的人或單位,欺男霸女,殺人越貨,一點事沒!
不管民事還是刑事案件審理,中國的法庭就是關係大戰。律師的辯才倒其次了,法庭辯論隻是個形式,律師的好壞主要在於他和法官的關係。對當事人來說,就是比關係比錢了。我在中國時,有個發小犯了事,求我找檢察院的同學,經曆了一場官司,也算有了hands on experience。
發小開著車載了一些朋友到一個地方,哪知這些人是去尋仇的,拿刀砍了仇家的手,扔在火鍋裏(情節和最近看的一部台灣電影類似),當時是很轟動的案件。發小的性質可大可小,這就靠檢察院的人怎麽定了。我的同學是檢察院政治部的,不是直接管,於是找到負責的人,吃喝唱洗嫖一圈,那人滿意了,直接說,你這事最多可以做到緩刑,但我也得打點,於是張開兩隻手,意思是一萬(那是90年代,也不少了)。
以後這場官司打了半年,發小先後花了三萬,總算搞了個三年徒刑,緩刑三年,雖然留了案底(有犯罪記錄),但不用去坐牢了。發小還隻是個小從犯,就出了這麽多錢,那些主犯就看其運道了,沒錢沒勢和有權有勢的,判決的結果絕對不同的。這還是判刑階段的,即使坐了牢,也有套路:監獄裏有立功減刑的名額,背後比的也是關係,最近轟動的昆明孫小果,判了死刑不但活著出來,出來坐不改名還叫孫小果,把以前的苦主一頓揍!
權貴呢,也得靠山硬,否則也會死!靠上了周永康的四川富豪劉漢,和北京富豪袁寶璟杠上了,抓住袁的一個事,把袁一家四兄弟滿門抄斬,袁出400億買命而不得,人財兩空;鬥轉星移,幾年後周永康下台,劉漢一家也是滿門抄斬,人財無蹤。袁劉肯定都有罪,但如果有個獨立公正的法律體係的話,兩人的結局都不會那麽慘!
如果和一個單位杠上了,那更慘。我前幾年和以前工作過的軍隊因為房產的事發生衝突,單位勒令我交出以前付過錢,有文件說明是購買的可辦房產的房子。部隊的人開始在門前貼封條,趕走租客,在沒人的時候,將火表和水表取走。軍人們穿著軍裝,在半夜敲門,要求住客搬走,否則就呆在那兒不走。好多租客被嚇走了,部隊就占了房子,換了鎖。我的房子幸好是租給親戚的,我就許諾不收房租,隻要他們幫我守住!幸好這位親戚是膽子挺大的人,真的幫助我,在這種惡意騷擾的情況嚇,一直堅守陣地。
我寫了信給部隊,要求通過法律解決,如果法庭判決我必須搬,我就馬上搬。部隊的人回答說,什麽法庭不法庭,叫你搬你就得搬!我說,那搬出你給什麽補償呢?他說,還要補償,你占了軍隊的房子那麽多年,沒向你要錢就算客氣的了。我說,我是花錢買的,這筆錢在90年代可以買下類似的商品房,我們有合同的!他說,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罰酒,如果再不搬出,我們就強行進去,還要你支付占用這座房子20年的租金,我們是組織,你不要螳螂擋車,不自量力!
我想打官司,根本沒給我打官司的機會,沒有律師敢接受,也沒有法院敢受理,沒有一個媒體敢發表消息。就是他們來砸門騷擾,我的親戚報警,警察也不來。
軍隊的人每天來鬧,這些兵說,我們的任務就是把這些房子鬧到手,可以立功。有個老先生和他們吵,說我身體不好,出事了你們要負責的。軍人說,出事了你是和人民軍隊作對,死有餘辜,我們要死了,還可以當烈士。我拿著工資,就幹這個事,沒警察敢抓我,你能怎麽樣?你看,中國軍隊的這種嘴臉,要打到台灣,台灣人可要遭殃了!
終於出事了,有位先生氣不過,和來鬧事的軍人打鬥,結果不慎從樓梯上摔下來,送到醫院後死了。這事鬧大了,但所有的報紙,媒體都不敢登,公安也沒有立案。那位先生的家屬把視頻給我,我在國外登了,可能短時間傳回國內了。同時,我們聯名給中央軍委,杭州市委,浙江省委寫信,死者家屬跪在軍區麵前喊冤,終於,這件事件有了轉機。這些軍人不來了!整整幾個月的安靜日子後,傳來消息,軍區清房辦取消,也就是說,這次清房結束了。但那位死者沒有得到任何賠償,我們的財產精神損失也更不用談了。
後來我和國內的朋友說起,他們說,幸好和你作對的是軍隊,畢竟還隔著地方部門一道牆,不是直接執法者。如果你得罪了公安之類的直接執法部門,那弄死你也就抽一支煙的事,你看王立軍殺了個外國人,如果不是和薄熙來內訌,那個外國人死了也是白死。一個公安局長級別的人,弄死一個人比殺隻雞都容易。
這件事後,我真的感到在國外給人的安全感,連我一直很愛國的兒子也震驚了,怎麽有這麽無法無天的地方。美國為什麽安全,就是獨立的法製,天皇老子,世人皆曰可殺的人,都有法庭的一席之位。這是一個公正的係統在背後工作,你不用去送錢,找人,想法子在媒體上露頭,你大概率會得到一個公平的對待的。如果碰上我這樣的事,一個政府部門私闖你的房子,你是絕對會贏的。要在中國實現這種安全感,不是製造轟動新聞,一個冤情鬧大了是不容易的,而且很容易被政府壓製,就像徐州鐵鏈女那樣,一壓就壓住了。
朱令的事,既碰上有地位有關係的罪犯,又杠上單位(清華大學,協和醫院),本來連消息傳出去的可能都沒有。多虧各方努力,這件事鬧大了,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牽涉麵也整大了,如負責該案的公安局,對此發過話的領導,如果翻案,就不是孫維一個人的事了。於是,讓孫維遠走高飛,是各牽涉方的共同利益。這件事在海外,發帖還比較容易,但在國內,肯定屬於嚴控範圍,慢慢地,也就像我上麵講的房子的事一樣,消失於無形,就像沒發生一樣。
但如此,正義就得不到伸張了!因此,民間出於義憤,在網上人肉,威脅網暴孫維,似乎成了唯一可以伸張正義的方法。也就是,如果法律無法提供正義,那就讓天道來提供吧!讓她時刻在陰影下生活,時刻害怕被人謀殺,走到哪裏就如有朱令的英魂隨身,這也是一種報應吧!
我找到這個
https://www.change.org/p/investigation-deportation-of-shiyan-sun-jasmine-sun-wei-sun-justice-for-ling-zhu?source_location=search
希望正義的博主們時不時出來寫寫朱令的悲劇故事!
朱頭山 發表評論於 2024-01-03 10:31:07
朱令案如果讓陪審員按常識判案,孫維將是當仁不讓的罪犯!
我覺得有可能達不成一致。
在一個權力任意踐踏司法的國家當然可能。
朱令案如果讓陪審員按常識判案,孫維將是當仁不讓的罪犯!
我覺得有可能達不成一致。
在量刑階段,檢方提出了一些加重量刑的依據,認為章瑩穎之死發生在另一起犯罪(綁架)期間,折磨她的方式“令人發指,殘忍或墮落”,犯案有相當的預謀。辯方提出了49個減刑因素,包括克裏斯滕森的家族有精神病史,他本人酗酒和濫用藥物,以及處決他對他的家庭會造成的影響。
陪審團最終決定判處克裏斯滕森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終於明白你為何經常“和主流反著來”, 原來是裝傻吸眼球呢。 看來你很清楚文學城低智群體大,容易忽悠。 其實,在文學城吸眼球,忽悠傻子本身就是idiot。
最可笑的是有水軍居然說,孫現在信了上帝,上帝保佑她,所以中國陰間的因果報應體係對她沒辦法,這不是不打自招嗎?
https://weibo.com/1267454277/Nu2dJ60ZE?refer_flag=1001030103_
父親姓吳,母親姓朱,大女兒隨父親的姓,小女兒隨母親的姓。
1959年考入中國科技大學地球物理係,退休前曾任國家地震局高級工程師。
https://baike.baidu.com/reference/5927912/533aYdO6cr3_z3kATPWCna3wOibFNdqp7LHVUuZzzqIP0XOpRovyScYj8Zk88fooFUSZ4Mk1MIRExaf6CUxN6_YOKalo
"貝誌誠是嫌疑犯"?有人相信,人們可以對他有懷疑,但是必須有很強的證據,不然真是讓做好人的那部分人寒心!動機是對朱令因愛生恨?那麽對孫窮追猛打是什麽呢?是對自己的罪行開脫?在朱令受了這麽多年苦難並悲慘死去,初/高中產生的少年恨還沒消嗎?博主認為“方舟子是在蹭流量,和主流反著來能吸眼球”,我讚同並鄙視方。王誌安采訪了貝,貝如果是真凶沒有必要接受采訪 (過去那麽多年也沒有必要把朱令案翻出來)。常理是,被誣陷的人,常常翻出來苦苦為自己昭雪。身正不怕影子歪!為什麽遠走他鄉,為什麽改名換姓?為什麽不高呼一查到底?貝如果是真凶,難道不應該是貝的強大背景來幹涉調查?這種對好人的潑糞,實在是。。。。。。
十年前,朱令的父親就說“清清楚楚”,方此時沒有證據,根據自己的臆斷,在youtube血口噴人,實在是不應該!
在此奉勸孫應該做出回應,把自己知道的事實告知天下。
這個案子如此簡單明了,孫維自己都承認下毒了,下毒為了讓朱令停學留級搬出宿舍。你以為北京公安審了8個小時是鬧著玩兒嗎?
就是有這樣一堆攪屎棍攪了30年!
方舟子是軸了些,但邏輯功底和科學素養不差。你上麵的都是空話,沒有幹貨。下了毒後後悔把同學送醫院的也有,幾年後清華就有一個,比貝的良心多些,做了11年牢。
其實海外的中國人那裏來的那麽多正義感,都是裝逼罷了。
先聲明我認為貝是最大的凶嫌,孫是被冤枉的,還一輩子被人攪得不得安寧。基於最近關於頭發的討論,我更確信這一點。我也沒興趣說服網上的孫鉈派。這玩意兒像宗教,說服不了。
可笑的是海外華人的正義感就在這時滿棚地爆發了。毫無危險的騷擾和威脅一個華人就和阿Q抹小尼姑的頭一樣安全,而且還充滿了正義感。我就奇怪了,那麽多的正義和勇氣,怎麽不對章瑩穎的加害者尋求法律之外的報複呢。
章的加害者已被抓,為什麽要額外報複?孫受到懲罰了?她可是還在逍遙法外。你心虛了。
2 - 樓下有孫的ID?
先聲明我認為貝是最大的凶嫌,孫是被冤枉的,還一輩子被人攪得不得安寧。基於最近關於頭發的討論,我更確信這一點。我也沒興趣說服網上的孫鉈派。這玩意兒像宗教,說服不了。
可笑的是海外華人的正義感就在這時滿棚地爆發了。毫無危險的騷擾和威脅一個華人就和阿Q抹小尼姑的頭一樣安全,而且還充滿了正義感。我就奇怪了,那麽多的正義和勇氣,怎麽不對章瑩穎的加害者尋求法律之外的報複呢。
Timberwolf 發表評論於 2024-01-02 14:15:02
老朱也就是被專製的鐵拳砸在自己頭上時才驚覺專製不是個好東西罷了。轉過身來還是要為講好厲害國的故事盡心盡力的。
經此一事,老朱恐已上黑名單了吧?
孫維被那個體製保護,作惡卻又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
追殺兩個詞用得不太恰當。網友並沒有威脅孫維的生命安全。網友的請願隻不過是想把她驅逐出澳洲。就這個,我認為也不會有任何結果。澳洲是法治國家,有什麽理由驅逐一個沒有被定罪的嫌犯呢?再說,如果孫維有公民身份,驅逐是完全不可能的。
但是網友有表達他們的憎惡的權力。
This happens in Russia too, idi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