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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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讓民主來決定是否簽訂中美貿易協定

(2019-03-03 10:36:55) 下一個

綜合各方麵的消息,中美貿易協定對中國而言有點像城下之盟,往好處說是倒逼中國改革,往壞處說是喪權辱國。自川普發推邀請習總到佛羅裏達的私人莊園來簽約,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就沒有正麵回答。川普在越南解釋金川會破局時,又發出了對中國的威脅,說如果條件不合適,他也會像在越南一樣,起身就走。這對習總來說,就不僅是麵子問題,甚至可能是生死存亡的問題了。

中國的領導,其擔負的責任實際上要比民主政體下的領導大,職責上失敗的後果也要更嚴重。二戰中的芬蘭,參加了德國一方侵略蘇聯,是圍攻列寧格勒的主力之一,幹下了不少戰爭罪行,轟炸屠殺平民,迫害猶太人和蘇聯戰俘。隨著戰爭的進展,芬蘭感覺到蘇聯可能要贏,芬蘭自知罪不可恕,必然遭到蘇聯的嚴酷報複甚至亡國滅種。不像德國和日本的獨裁體製,統治者在形勢不利時就挾全民為人質,陪他們殉葬。芬蘭是民主體製,議會決定親蘇反德,罷免了親德內閣,在人民的授權下,芬蘭接受了極其苛刻的條件,割地賠款,甚至背信棄義向原來的盟國德國進攻,終於保全了國家的獨立,沒有受到像德國,匈牙利等國受到的那種凶殘的報複。因為這是民主的決定,每個人都參與了決定過程,當然有反對的,但決定是根據投票的結果,所以也沒有什麽好指責的,沒有賣國賊。

另一個例子是美國,60年代在越南,由於北越在蘇聯和中國的支持下,難於徹底被戰勝,而在越南戰爭中的巨大傷亡,使得美國人民不再願意讓自己的孩子為了所謂的國家利益去送死。美國人民用選票決定了讓主張不惜一切代價結束越南戰爭的尼克鬆當選總統。從國家利益來說,美國在越南並沒有戰敗,而貿然撤出越南也將使美國在地緣政治和國家信譽上損失慘重。但美國的民主,決定了從越南撤出,沒有什麽好指責的,也沒有誰被指責為賣國賊。

和平的例子,如1985的廣場協議,是日本和西德同美國簽訂的,有利於美國的貿易協定。此後,日本陷入了長期的經濟衰退,廣場協議多少是一個原因。但這是日本民主決定的,議會批準的,沒有一個政治家被指責為賣國賊。

一個國家和一個人一樣,在前進的過程中不會一直從勝利走向勝利。領導這個國家的人,既可能接受成功帶來的歡呼,也有失敗帶來的屈辱。民主政體,在決策時的討論,投票也包含了對可能的失敗的責任的共同承擔。這種政體,也會避免由於領導者不願意承擔恥辱而以全民為人質,從而招致更大的失敗的情形。

中國自古就有很多漢奸賣國賊,其實很多是情有可原的。比如李鴻章,在簽訂賣國條約時,還是為了中國的利益竭盡其力的,在馬關時吃了顆子彈大難不死,馬上裝慘為中國省下一億兩白銀的賠款。汪先生汪精衛,投降日本時據理力爭,由中國人接管了日占區的民事權,日軍犯刑事罪也要接受中國當局的管製。汪政府就相當於現在香港特區政府,擁有軍事外交外的一切權力。這客觀上是有利於日占區的中國人的,是真正的曲線救國。但曆史沒有原諒他們,兩人都被綁在恥辱柱上,永世不得翻身。這也警示以後的中國政治家,損失再大也不可簽訂賣國條約!

但真實的世界是複雜的,在任何情況下都堅持寧死不降並不理智,中國不也有“留的青山在”的古語嗎?至於像貿易戰之類冷戰爭,並不是你死我活的熱戰,有進有退更是常事。但中國現有的政治體製,可能使決策者為此擔負可能失去權力,進而失去生命的危險。國家利益反而不是第一考慮,權力和安全成了第一考量。

也許是時候,用民主的方法來解決這個問題了。不需要去改變現有體製,隻要按現有憲法要求,在人大和政協會議上,把中美協議草案詳細內容發給代表,讓大家進行充分討論協商,投票表決是否接受條款。這一方麵減輕了習主席的壓力,寧一方麵也讓美國看到,它要麵對的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國家。

民主並不一定隻會給統治者找麻煩,就是對獨裁統治者而言,民主有時也是真正有用的。民主可以減輕統治者的責任,甚至在統治者麵對滅頂之災時保護他。就是從自身的安全著想,考慮下民主吧。馬上就要召開的兩會就是一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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