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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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拍:偷得就是心跳

(2016-10-29 13:15:55) 下一個

人人都知鍛煉的好處,但要堅持下去真不是件容易事。我曾買過一個跑步機,不久就躺地庫蹭灰了。好友有個昂貴的跑步機,認為花大錢了會上心,我也咬牙買了個和他一樣的。堅持的時間比第一部長了一個月,現在我和好友見麵再不談跑步機的事,大家彼此彼此!

後來網上說走路更好。冬天冷,就找個離家近的Mall,每天走上一小時。但慢慢也堅持不下去了,越走越慢越短,最後索性不去了。鍛煉不能堅持的原因,關鍵是:也不是說那麽critical,不去就死,去了就能成仙;二是太boring.。

上周去走路鍛煉時把照相機帶上了想順便街拍。效果來了,走的路比平常多一倍還不覺得累,特新鮮,一點兒不boring。雖然街拍不犯法,但心裏有犯罪感,有點象偷情,拍得就是心跳,而且拍不著比拍著更刺激,因為那樣就有了想象的空間。

今天yahoo上找到一篇街拍大全,看了腦洞大開。除了北朝鮮和沙特,街拍絕對不犯法,在北美甚至不侵犯隱私權。No privacy in public, 如果有個姑娘在大街上脫光了,你可以隨便看隨便拍,你跑她家去看才侵犯人家的隱私權。電視新聞很多都是“街拍”,每個鏡頭裏的人都要肖像權,電視台還要不要開了?

前段壇裏有人講起街拍被人打,還砸了相機的事,那是典型的犯罪,絕對要告!Yahoo的文章建議,街拍不要鬼鬼祟祟,拍完後仍舉著相機不要匆忙藏起來,不要讓對方認為你在幹見不得人的事。如對方要求查看和刪除,堅決拒絕,絕對不要自動道歉和刪除:“你無權如此做!你可以叫警察,警察同意我再刪。”當然啦,如果對方擺出拚命的態勢,那可能你拍了人家通奸的證據,或是間諜在接頭的場麵,那還是從了吧,別把命搭進去。

有了這些法律依據,心裏有底氣了。但說實話,我還是喜歡這種偷的感覺。最好還是能避免衝突,既拍了照片,又鍛煉了身體,何樂而不為。

色壇兄弟姐妹們,為了藝術,為了(鍛煉)身體,到街上“偷”吧!

以下是一些街拍拙作,請指正!

#1 路怒小天使

#2 

#3 今早格算(合算)

#4 舌尖上的中國

#5 這兒的好!

#6 學習計劃

#7 房屋中介

#8 父女情

#9 老表匠

#10 童子軍捐款, 加拿大學生的重要課外活動

#11 又沒中

#12 跟著媽媽的腳步

#13

#14

#14,15  為父不易

#16

#17

#18,17 為商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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