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的家暴法訂得太偏坦女性了。隻要報了警,上手銬受懲罰幾乎總是男性。我認為這樣的方法解決不了家暴的問題,可能使問題更糟!女性也並不能得益。
夫妻吵架並不是稀罕事,倒是有人稱結婚幾十年不紅臉讓人覺得稀罕,不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客觀地說,夫妻間爭吵大多是女方引起,女人的嘴也較厲害,伎倆也多。有研究表明,不論文化種族,絕大多數的一夫一妻製的婚姻裏最後都是女性處強勢地位。所以說女性有種在家庭裏爭強的天性。
自古更種文明都產生了秩序,換句話說,某種等級製度。這種秩序的形成自有其原因,總的來說高等級總有其優勢,或有善於管理的能力和資源,而低等級並不一定是被壓迫,他們也受益於秩序,秩序是個雙贏的自然產物。大到國際秩序,有常任理事國;國家內部有階級;小到家庭內部也有尊卑。平等自由的概念出現不過幾百年,人類也見識了以追求階級平等始而以暴政終的共產主義運動,在種族平等方麵世界也目睹了曾經繁榮的種族主義南非變成今天這樣一個接近破產的國家,和象底特律,克裏夫蘭這樣的黑人城市變成鬼城的事實。所以說,平等不是萬能的,秩序自有其存在的理由。
說到家庭,女性第二性的地位是曆史形成的,除了早期有某些母係部落外,幾乎所有文明都是男權社會。為了維護社會秩序,從聖經,古蘭經到儒學都教育女性服從男性。英美自由主義體製也直到五十年代才賦予女性選舉權,這說明目前最成功的英美社會也是在男女不平等的條件下發展起來的。但平等的思想總是那麽誘惑人,也不可避免地走向男女構成的家庭。
女人的優勢是嘴和伎倆,男人是體力。發生衝突時,總是各用其優。以前女人懾於社會製度風俗甚至法律,發生衝突總是以女性讓步順從解決,就象軍隊裏有士兵聽軍官的製度那樣。現在男尊女卑的秩序在大多數國家被打破了,當衝突發生時會各用其強,出現了很多家暴的事件,但更多的是女方懾於男人的體力屈服了,也有男人被女人用體力或其他方法製服了,家庭就象孩子王那樣也形成了自然的秩序。而國家權力的介入,並製訂了明顯偏袒女方的規定,原意是保護弱者,防止家暴,但效果可能是事與願違。
我不是說割鼻子挖眼睛這樣的事不該管,那已經是刑事了,什麽人都得管。我是說象夫妻間衝突時碰了下,或者說還沒碰隻是威脅了下,來了警察就把男的拷出去了,留了犯罪記錄可能還判了拘役,有人還被弄得丟了工作壞了信用記錄。這樣至少惡化了夫妻關係,本來睡一覺就和好的事,這樣仇搞大了,叫警的夫妻很難和好如初了。其次夫妻關係失去了平衡,女方失去了製約得寸進尺,男方在衝突時除了忍讓沒有講理的地方,沒有fair play的game沒法玩,no rule is rule,忍無可忍會走極端。前段時間一個老實巴交的丈夫開槍殺了妻子和來家的警察就是一例。
中國的老話“清官難斷家務事”還是有道理的。本來男女平等就是個違背自然的事,但既然已經是大勢所趨了,還是應該在警察幹涉家務方麵設一個限。夫妻間的關係很特殊,衝突難以避免,衝突時也很難所有時間都理智。但還是要看到極端暴力的情況還是少見的,女人在家裏也絕對不是弱者,你懂的,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是她們說了算,就算在舊中國和伊斯蘭世界也是這樣,她們天生有這個智慧對付男人的。尼釆說帶著鞭子去見女人,那是因為他沒結過婚。再說願打願挨的也不在少數,願打不願挨的自有說理的地方。介入家務基本屬狗逮耗子多管閑事,是一些烏托邦平等主義者的閉門造車,他們已經把世界搞得那麽亂了,還打算把家庭也搞亂嗎?
美國有那麽嚴的交通規則還事故不斷,美國學者發現越南竟然沒有紅綠燈可事故並不多,那是一種自然形成的規則。就象自由市場經濟比計劃經濟運行得好一樣,家庭也自有其自然規律。我認為男尊女卑是千萬年自然形成的秩序應該予以恢複,如果不能恢複順其自然也好。國家權力介入家庭事務是下下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