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社會上都有很多過得不如意的人,我們常常稱他們為"弱勢群體"。維基百科上的定義是這樣的:
弱勢群體(英文:socially vulnerable groups),又稱弱勢社群或弱勢族群,指的是社會上生活困難的弱者群體。例如低收入戶者、雙失青年、獨居長者、性工作者、失業工人、上訪民眾、露宿者、農民與農民工、殘障(身心障礙)者、“N無人士”等。
相對於優勢群體而言,弱勢群體往往因競爭力不足、適應力不佳、缺乏某些生活能力或環境因素,而遭受不同程度的壓抑、剝削或不平等的對待,以致較無創造財富的能力,社會地位低,無權、無勢、無人脈關係、無投票權,在社會被標簽化及歧視。
每當走在多倫多downtown的街上,總會時不時看到露宿的homeless。他們應該是弱勢群體中典型的成員了。我們也會經常看見社會上有很多福利機構和個人給這些人提供幫助。那麽,如果我問你:我們應不應該幫助這些明顯是由於酗酒、吸毒、患有精神疾病、甚至就是純粹的懶惰造成的無家可歸的人呢?
我想很多大陸背景的人可能從來沒有仔細考慮過這個問題。並且我猜測其中一些人會聯想到:這種人就是社會的蛀蟲,任其自生自滅已經是社會最大的仁慈了。
那麽我要說:這個觀點無限接近19世紀到20世紀初的"社會達爾文主義",倡導在人類社會中施行"優勝劣汰,叢林法則"。人類曆史上為了證明上述觀點,進行過很多次社會實踐。其中人所共知的有兩個:第一是斯巴達人的尚武社會,流傳下了300勇士的故事;另一個是二戰時期希特勒的種族清洗。一個個集中營和大屠殺,給全世界留下來清晰的記憶。
在廣為傳頌的斯巴達式的教育中,教育的目的是為了培養出身體和心靈都強大的斯巴達男子,為國家服務。比如傳聞斯巴達人會遺棄體弱的新生兒,隻留下強壯的個體;男孩子從8歲開始離開家庭,參加集體生活並開始軍事訓練;孩子每年僅僅給一塊布當作衣服,借以來鍛煉抵抗嚴寒酷暑的能力;在集體生活中往往不提供足夠的食物給孩子,讓孩子“弱肉強食”來從別人手中搶奪或者偷竊食物...
納粹德國的種族淨化政策。除了要“清理”這些“劣等”種族包括猶太人、羅姆人、非洲裔和斯拉夫人之外。納粹政府還認為社會上的“弱勢群體”影響了雅利安種族的基因優秀,必須從生理上控製這類人的生育繁衍。於是,生理和精神殘疾者、慣犯或職業罪犯以及被迫進行納粹所謂社會“越軌行為”者,包括無家可歸的人、據稱放蕩的女人、無法工作的人或嗜酒成性的人等等,都被從肉體上消滅,或者被投入集中營。
即使至今為止,仍然有很多人認為社會達爾文主義很有道理,尤其經曆缺乏人文科學教育的舊的教育係統,一些大陸背景的"理工科工程師"就是這個樣子。
有人會反駁:物競天擇,進化總是要摒棄不好的基因,進化更優的基因。但是在現代社會的福利體係中,很多帶有殘疾,弱智等等基因的人被保存了下來甚至還會繁衍後代。在過去這樣的人都會被社會淘汰,無法繁衍後代的。現在因為社會的幫扶都有繁衍的機會了,這會影響人類進化的進程。不錯,希特勒也是這麽想的。
二戰後,世界新秩序對納粹的社會政策做了深刻的反省。但是,政府、學術界、政治精英們所反省的深度與廣度,與大眾媒體的宣傳還是有很大不同的。大眾傳媒從道義上宣傳比較多,從人性上的慈愛、善良、憐憫的角度著墨較多。幾十年來一貫如此。
當然,這與二戰結束後,大眾的文化程度與認知能力有限有很大關係。今天的西方社會,發達國家的按人口大學普及教育率已經達到半數。主流社會對現今的福利政策早已達成了更深入的共識。從社會學出發,為什麽發達國家不約而同都實施對弱勢群體的幫扶政策呢?
有人從生物遺傳角度出發,認為基因多樣化的群體才有活力。有先天病的人可能同具有其它優勢基因。這些基因可能在特定情況下起作用。例如某種昆蟲中某些個體可能覓食能力弱,但抗病或抗藥能力強。這種說法有一定道理,但目前對人類基因的研究還處於起步階段,對大多數染色體的作用與機理科學家還在猜測推導,人類目前還沒有能力判別大多數基因的優劣。
讓各國的政治家與社會學家在弱勢群體政策上取得共識的是弱勢群體的客觀存在對社會的作用與反作用。首先對人類社會而言,扶植弱勢群體的成本,要小於忽略他們的代價。在生產力高度發展的現代社會,維持弱勢群體的基本生活保障的成本很小。同時我們也能經常從新聞中了解到一些弱勢群體成員對社會的報複行為,其造成的公共危機與民眾生命和財產損失往往不可估量。
另外,更重要的一點是社會的公平法則。任何社會都在不斷謀求穩定,穩定的前提是秩序。現代社會中,秩序的基礎之一就是公平原則。大家都在追求一個公平的環境是為了防止自己遭受不公的待遇。當然,也不是所有人都在追求公平與正義。一部分既得利益者,可能會為了保持自己的利益而去阻止追求公平的行為。那麽,這就是秩序與法律發揮作用的場所。
這就導致了,人類的後天教育中形成了公平是社會存在形式。比如文化傳統中保護老人婦女兒童等等。
有些人從生物演化論與博弈論出發,深入分析了存在在人類與其它動物間的個體 --- 利己與利他的行為特點。他們猜測出了這樣的結論:盡管人類存在著“自私的基因”,但廣泛在人類中存在的對個體不利,對群體有利的利他的行為(如戰爭中為了集體的勝利而犧牲自己的生命的行為),讓人類真正成為一種社會性動物,形成了如今的社會基礎。至於說人類獨有的利他行為是來自與基因還是社會的後天教育,如今還沒有定論。
相信每個成年人都明白。古往今來的每個社會都使用有各式各樣的秩序來維護。社會中的每一個人都是這個社會穩定的環境的既得利益者,絕大多數人的都是希望這個社會能夠穩定地發展下去的。當這個社會有弱勢群體遭受不公時,表麵上似乎沒有別人受到影響,實際上這會對這個社會造成危害,輕則減緩社會的發展,重則影響社會穩定、動搖社會的公平與公正的根基。從長遠來看,這個社會中的每一個人都是受害者。
現實中,新加坡就是一個例子。一個公平的社會,法製嚴明,政府腐敗指數低,信任問題少的國家,其資源流通效率要大大快過有嚴重信任危機的國家。而且因為經濟總量與時間並不是簡單的線性關係,很多時候甚至是指數關係。
人們可能是處於同情和憐憫,自發來關心弱勢群體;也許人們為防止弱勢群體做出極端行為而傷害自身或殃及自身;也可能是出於功利的,對於弱勢群體表達同情與善心,讓自己的風評更好。比如商人,演員與政客這方麵會比較突出。但從社會角度出發,保護弱勢群體,是在確確實實維護社會的秩序與尊嚴。
我要祭出廣為流傳被誤以為曼德拉的一段話語來與大家共勉:
如果天空是黑暗的,那就摸黑生存;
如果發出聲音是危險的,那就保持沉默;
如果自覺無力發光的,那就別去照亮別人。
但是......
不要習慣了黑暗,就為黑暗辯護;
不要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洋洋;
不要嘲諷那些比自己更勇敢、更有熱量的人們。
可以卑微如塵土,不可扭曲如蛆蟲。
作者保留版權
“弱勢”的原因多種多樣,已經存在了, 不至於生生地消滅吧,說到底, 如果是別人家的,可以站著說話不腰疼,假設自家有個人是這樣的人, 還會這麽狠心地說嗎?也許有, 但不多。
“理工科”什麽的是偏見吧,希特勒和墨索裏尼可都是“文科生”呢。
女性天性要選擇高大健壯,俊美 ,聰明,富有的男性,為後代選擇好的基因,
如今這個優勝劣汰的權力掌握在女性手裏。
看到中國都市裏的女性嗎, 寧願單身,也不嫁農民。
美國的大部分亞裔男性在婚戀的底端。少數還是很棒的,各族女性青睞
隻有女性的選擇,是個人選擇。
為你的理性點讚!
謝謝分享你的思考。聖誕快樂!
如果一個體力腦力本來健康的人,我請問是什麽社會讓他們滑向毒品,酒精和其它精神健康的問題?
一方麵說毒品是合法的,一方麵要納稅人來承擔毒品泛濫的災難。這是慈善還是偽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