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用了兩千英鎊做了一個龍噴珠的霓虹光管招牌
回顧1994年:稅務局向我開刀“查賬”通常稅務局查賬,稅務局有自己估算,進多少貨,能賺多少,例如一個雞、一磅肉、能做幾份餐,他們都有數。他們估算除掉貨錢成本可賺百分之三十,是否有這麽好賺,見仁見智吧。稅務局查賬任何地方都必須配合,律師、會計、銀行都不會放過。最初不會到餐館查,先到進貨商店查,商店為了自保將受查者所有買貨單據交出,商店不敢不交以免遭連坐罪(知情不報)。他們通常是先在餐館附近看幾日,每日進出客人有多少,有個大概數後才派人到餐館查,他們認為有了眉目後(證據)才大張旗鼓進店查,更甚的分兩批人餐館住家同步查。被盯上罰十萬八萬多的是,在我認識人之中被查被罰的也不少, 如果瞞稅偷稅者被稅務局盯上了,十之八、九跑不掉。
稅務局查賬通常在你開業四年後才來查,查我小餐館時也正好是第四年,開業前三年稅務局基本不查稅,稅務局不笨,這三年就算查到隱瞞稅務判罰也罰不多,他們付出的人力物力得不償失。四年後被查到可不一樣,連前三年一齊罰可以罰一大筆。稅務局查我我相信是受到派發菜單的影響,小孩發菜單沒有好好送,到處亂丟亂放,菜單遇風一吹四麵八方通街都是。當年稅務局就在附近、菜單加上報紙宣傳,還有傳真機接單,我相信稅務局早就注意我了(那年代誰有聽過用傳真機接單的,我不是首創也差不多了),四麵八方都是菜單生意肯定差不了,稅務局不查都說不過去。
九四年稅務局來查賬說我隱瞞稅務,我才不怕他查,法律社會一切講證據,查我賬當初我還不知道,是“行街”(餐館進貨商店接單推銷員)告知我的,那天我到商店買貨正好遇見“行街”。“行街”告訴我說稅務局正在翻查我買貨單。開始查我時來了幾個人,在餐館前後門堵著,可能是怕員工走吧,他們進到餐館第一時間控製收銀機和菜單,其次員工逐一問話,工資多少、每周幹多少天,每天幹幾小時等等。我幾次被叫到稅務局問話,查別人我不知道,但我每次到稅務局都有會計陪同,可能是由於我不會英語吧。到了稅務局什麽都問,把餐館點菜的單子擺在枱麵,他問的你必須解釋,為什麽要塗單、改單、單號為何連不上等等,當時我不懂想拿起單子來看看,他一手拍下來說不準動隻能看,當時被嚇了一跳,可能是怕你毀壞單子吧。
查賬查得非常細致,雇用多少人、進多少貨,等等。連每天吃飯吃什麽都要問,有無看報紙有無飲牛奶等等,銀行存款多少海外有無存款,連旁門左道引誘、恐嚇都出齊。還叫我要交出海外銀行賬戶,稅務局說我有海外銀行戶口,這是確確實實恐嚇,海外銀行戶口我的確沒有。說我瞞稅也要有證據,三年間用了不少人力物力,查來查去足足查了三年,什麽證據都找不到。找不到證據他們也不問了,因此長時間全無音迅。
我看這樣下去不是辦法什麽都做不了,最後我找會計寫封信給稅務局,給稅務局最後限期三個月、必須有個答複,不能無限期拖延下去。稅務局接信後回信說,查我那個人病了己經不做了,要從新查起不查了,叫我補回三年來在餐館兩千鎊夥食費。當時我不肯,我說餐館生意不好不舍得吃肉,在餐館隻食雞頭鴨腳豬頭皮,他們說雞頭鴨腳豬頭皮都是錢。會計也想早結案說算了吧給他,最後夥食費給了兩千鎊,會計費兩千鎊一共損失四千鎊。查了三年查不出有證據,想罰我也難。
我認為賬目不要太倚賴會計,有事會計不會和你分擔責任的。要想保護好自己以免將來有麻煩隻能靠自己,賬目自己做好再交會計,賬目要做得清清楚楚。稅務局查我,一開始我就不怕他查,法律社會一切講證據,有人說我偷稅瞞稅,拿出證據來,稅務局不比你們利害?稅務局不是吃幹飯的?我認為碰到任何事都不要怕有理說理,自己找理由抗爭,沒有人能幫到你。銀行經理,律師、保險、警察、稅務局我全打過交道。
我這間小餐館一直做了十多年,小孩長大有文化不做這一行,做餐館早出晚歸時間長。照老一輩做法太辛苦,零四年結朿生意。這十多年接觸到很多新事物,見識增多不少,那段時間,國內大批留學生到來,基本全是博士生,這批博士生大部份是公派的,也有很多陪讀家屬,那時留學生都很辛苦,都在外麵找工作做,勤工儉學,當時自己小餐館用的全是博士生,女做侍應男做廚房,幾年下來男女博士生起碼都有五、六十個之多,全國各地都有,什麽專業都有,大部份是理科生,經常和他們談論問題,受益不淺。
這幅地圖我保存了三十年,當個念想吧,當年為了送外賣做了這幅一米平方大地圖,我從一本小地圖一頁頁剪下拚成一張再塗上顏色,然後放大再封膠,隻放大和封膠兩樣用了八十鎊。地圖本身字體太小看得費勁,同時頁麵也不在一起要一頁一頁找不方便,所以才要弄張大的,一頁頁拚用了很長時間,街道很難對得上。當年封膠可貴了3英鎊封一張A4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