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醫療科技的發展,人類的壽命也越來越長,養老問題漸漸的成為了社會的熱點。對於大多數老人而言,迫切需要的是日常生活照料,以及並非以治愈為目標,而是以延緩病情(慢性病)發展,以及維持生理機能的護理和康複。所以,養老服務的核心問題就是日常護理。再專業一點,現在通常叫做“長期照護服務”,這需要大量的注冊護士來滿足社會的需求。
相對於中國的護理教育而言,美國有著比較成熟的護理教育係統和護士執照體係。護理教育種類與學位介紹如下。
LPN(實習護士):通常隻需一年的專業和培訓,畢業獲得證書後可參加NCLEX-PN(國家理事會執照考試 - 實習護士)考試。考試通過後成為注冊實習護士, 一般在普通病房或養老院等從事基礎護理工作。
ASN(護理專科):通常為兩年。教學側重於護理實踐和護理技巧,理論學習相對較少。合格畢業生可參加NCLEX-RN(國家理事會執照考試)考試,通過考試成為注冊專科護士。
BSN(護理學士):學製四年。畢業後參加NCLEX-RN考試成為注冊護士,持有學士學位者在求職和收入上優於專科學位護士。
MSN(護理碩士):學製一年半到兩年。學習期間學生選擇不同的專業做學習和研究。根據教程不同有BSN-MSN或RN-MSN。很多學生是一邊工作一邊學習。根據專業不同畢業後可成為NP和CRNA等執業護士。NP為高級護師有處方權,可在醫生監護下直接給病人看病處方。CRNA 是麻醉護師。
ND(護理博士):ND學製3-5年。NPhD(護理哲學博士):學製4-6年。全職學習,專業側重因學校不同而異,主要培養高級護理管理和護理研究人才。
現在美國執業護士需擁有碩士資格,但護士組織打算要求所有執業護士必須擁有博士學位,以積極推動護士進修。2004年獲頒博士銜的護士隻有170人,但2011年獲得博士學位的護士已多達7037人。美國護士組織近年致力推動護士進修博士學位,也在美國醫護界掀起Doctor稱號使用權爭奪戰。
有醫生組織擔心,取得博士學位的護士向病人自稱Doctor(既指博士亦可解作醫生),令病人混淆,並會威脅醫生對醫護專業的控製權。部分州份在醫生組織壓力下更立法限製,甚至禁止護士使用Doctor稱號。
美國護理學院協會主席Dr. Kathleen Potempa稱,鼓勵護士取得博士學位,隻是希望護士進修護理專業的知識,並非要和其他專業竟爭,亦與過去數十年爭取立法,給予護士更大自主權、處方權和收入無關。不過,有醫生認為擁有博士銜的護士增加,實際上是圍繞Doctor稱號背後權力與利益的爭奪戰。
美國家庭醫生學院委員會主席Dr. Roland Goertz稱,Doctor一詞數世紀以來都是醫生專稱,憂慮醫療界大量自稱Doctor的護士,將令病人對不同醫護人員的角色產生混淆,並讓專業範疇和責任範疇失去清晰界線。
有醫生組織更推動立法限製使用Doctor稱號。紐約州議會一項提案建議禁止任何學曆的護士公開自稱為Doctor。亞利桑那、特拉華等州份已立法禁止護士、藥劑師等使用Doctor稱號,除非他們即時表明本身的專業。
其實,在本貓看來,護士組織推動進修博士銜,是想爭取獨立執業,直接治療病人的權利,提高收入地位。目前,美國護士年薪中位數約8.6 ~ 9萬美元,相當於初級醫生的一半薪酬,主要擔任醫生的輔助角色,須經醫生指示下,病人才會接受其服務。
賓州大學護理學院院長Dr. Afaf I. Meleis認為,擁有碩士與博士學位的護士臨床護理表現分別不大,沒有進修的必要。北卡大學醫學院助理教授Erin Fraher表示,護士修讀博士將耗費更多時間金錢,並會因學曆上升而要求更高薪金福利,令醫療成本增加,但無助改善病人護理水平。
想想,以後年紀大了,家裏要是雇一個有“護理博士”頭銜的保姆,是不是很滑稽的?還不知道誰聽誰的呢,嗬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