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誌強是跟李莊一樣,律界網紅,不僅長相相似,作風節操都差不多。關於浦誌強,此前鄙人孤陋寡聞,可是,此前關注了他的微博,看到若幹驚世駭俗語不驚人死不休的微博之後,就再也不淡定了。比如這條發布於2014年5月7日的微博:“說新疆是中國的,就別把它當殖民地,別當征服者和掠奪者”。尼瑪稱國家把新疆“當殖民地”,說政府是“掠奪者",而且,浦誌強還在一些文章中,形容昆明火車站暴恐案件的襲擊者是”民不畏死“、”渴望成為真主的烈士“,這是批評民族政策,還是”煽動民族仇恨“,我覺得法律上可以討論,但這種言論不是在討論,而是在宣判爆恐分子無罪,說白了就是在為恐怖分子洗地。
總的看來,少數掌握金錢與話語權的既得利益者例如浦誌強等,善於操弄公眾和輿情,將自己包裝成公知與民眾權益的捍衛者,其實背地裏行徑與騙子和分裂者無異。浦誌強這樣的傻逼,你們喜歡被美帝虐了肉體還虐心,當棋子還當的洋洋自得,以為跟了美帝自己就成洋鬼子了?被美帝用完就扔還來句:當狗也是要看資格的,有些人想給美帝當哈怕狗都沒資格呢,每天幻想王師上岸解救你於水火之中,讓你做人你不幹,非要給美帝當狗,以為會賞給你一個綠卡?嗬嗬,賞了也是三等公民,還沾沾自喜,哎,上帝看你們也沒救了。
作為一個中國人,2011年12月15日,浦誌強在微博發帖說,“即使侵華塗炭生靈,屠殺南京人神共憤,我依然認為,若日本人占領了東三省、山東、福建和台灣,‘淪陷區’的環保、教育、醫療、養老和民權,定會好過目前許多。”如果不叛國,不被收買,能說出這樣的話嗎?這種所謂的律師,所謂的公知,難道不是人民的敵人?請問這種言論,難道不是煽動顛覆和分裂?煽動顛覆和分裂不是今天一煽動,明天就分裂,但如果坐視不理,一定要等到分裂真正發生的那一天再訴諸法律,那不是太幼稚天真了麽?蘇聯也不是一次煽動就解體的,解體的那天來臨的時候,法律還有用麽?
辦理浦誌強的案件,就應該辦成一個標杆!然而絕不是一些人嘴裏“打壓言論自由”的標杆。恰恰相反,浦誌強案告訴世人:公民必須為自己的言行負責任!即使有部分輿論企圖混淆視聽,即使有一批人願意為他搖旗呐喊,即使有其他千百種理由……但是,法治的尊嚴是神聖的,浦誌強案就是這樣一個依法治國的標杆!前有蒲誌高,後有浦誌強;一個叛黨,一個叛國;名字都取得尼瑪這麽像,難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