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到聯合國,小到街道辦事處,法律也好規則也罷,總是有人歡喜有人愁的。
中共的法律明文規定,反革命是犯罪的,為什麽還有人要犯呢?犯了就要受懲罰了。
這樣一種情況下,最有效的辦法,我是說如果不服的話,可以揭竿而起推翻共產黨。我相信,如果這些人真的是冤枉的,他們一定會高舉正義的旗幟,武裝割據,脫離共產黨法律的控製,製定一個自己滿意的法律,解放全中國。
生活在共產黨的水深火熱之中的廣大人民,有誰會不支持推翻共產黨呢?世界上民主自由的人們,一定會不惜當炮灰,也要支持這些人的推翻共產黨的偉大複興運動。
結果沒有出現那樣一種局麵。說明沒有冤情,在鎮反殺戮中。
因為我相信,中國人都是有血性的,包括六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