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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南海案仲裁庭是一幢應予拆除的違法建築

(2016-05-13 17:59:11) 下一個

南海案仲裁庭是一幢應予拆除的違法建築

外媒刊載的海牙南海仲裁庭現場庭審圖

海牙南海仲裁庭現場庭審圖

外交部邊海司副司長肖建國:菲律賓南海案仲裁庭是一幢應予拆除的“違法建築”

  “當前南海形勢整體穩定可控,各方都不願看到南海局勢緊張升級失控,中國和東盟正積極就‘一帶一路’,《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下的合作及‘準則’磋商進程保持著高頻次的溝通。菲律賓南海仲裁案的最終裁決掀不起南海的大波瀾,製造不出‘新現實’”

  《國際先驅導報》記者楊依軍發自長春 “近來多數輿論猜測,(南海案)仲裁庭做出的最終裁決可能對中方不利,中國將麵臨較大壓力。但我想強調的是,不論最終裁決結果如何,均不會影響中國的權 利,也不能製造出任何新現實。”5月7日,在吉林大學舉行的中國國際法學會2016年學術年會上,外交部邊海司副司長肖建國如是回應外界關切。

  他表示,針對南海仲裁案,中國的立場可歸納為“四不”:不接受、不參與、不承認、不執行。“這‘四不’恰恰表明了中國是以實際行動來捍衛國際法,包括《公約》的權威性、整體性和有效性,是維護國際法治的正義之舉。”

  會後,肖建國副司長接受了本報記者采訪。

  “南海仲裁庭從一開始就缺失成立的根基”

  《國際先驅導報》:2014年12月,中國政府發表了“關於菲律賓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轄權問題的立場文件”,但是仲裁庭不接受立場文件,這說明了什麽?

  肖建國:“仲裁”兩字,本質含義即當事方意思自治,即自主選擇解決爭議的程序及方法。國家間的仲裁也是同理。抽掉了“意思自治”或國家同意,就 抽掉了仲裁的骨髓和靈魂,就不成其為仲裁,而成為打壓一國主權的工具。正如會上多位學者所說,菲提起仲裁是未經中方同意的違法行徑,由此建立的仲裁庭從一開始就缺失成立的根基,恰如憑空建起的空中樓閣,對於這幢違法建築,應予拆除,有關仲裁庭應予撤銷。

  菲提請的每項訴求,都直接或間接關乎主權、涉及劃界。菲律賓試圖回避中菲爭議的實質,將中菲之間爭議進行拆解,通過偷換概念、顛倒邏輯關係等手 法,抽取其中一些事項作為孤立的問題,將其包裝成所謂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條款解釋和適用的爭端,要求仲裁庭作出裁決。但這層表麵的法律麵紗掩蓋不了領 土主權和海洋劃界問題的實質。僅依一般常識判斷就會發現,仲裁庭無論對菲律賓的訴求作出怎樣的判定或裁決,比如中國的南海斷續線是否合法,南海地物是島是 礁等問題,都將直接關聯到南海相關島礁主權歸屬的判定,都將產生實際上海域劃界的效果。主權或劃界問題是繞不開、躲不過的,根據中國2006年的排除性聲 明,仲裁庭對本案明顯不具管轄權。

  遺憾的是,仲裁庭卻在去年做出了有管轄權的裁決,將中國作為事實上的本案當事一方,指出中國不出席仲裁程序不能剝奪仲裁庭的管轄權。但我想強調 的是,仲裁庭自始缺乏依據《公約》組建的合法正當性,自始就缺失管轄權,那麽請問,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另外,就仲裁庭的組成和程序而言,還涉嫌違背國際 間仲裁的一般程序規則和實踐,這方麵已有很多學者提出。例如,由當時日本籍的國際海洋法法庭庭長任命仲裁員是否合適?仲裁庭在成立初期曾為避嫌而更換過仲 裁員似乎已說明這一問題的敏感性。更為重要的是,中國政府自始就明確反對菲律賓提起本仲裁案, 自始就拒不接受且不參與本案任何仲裁進程,堅持聲明中國政府發出的立場文件、遞交常設仲裁院的有關信件等在任何意義上均不得被解釋為中國參與本案仲裁程 序,這已表明對仲裁庭的決絕反對。針對中方這一態度,仲裁庭應當在作出裁決前,審慎地查明對有關爭端是否有管轄權,而且查明菲請求在事實上和法律上是否確 有根據。但遺憾的是,仲裁員們似乎采取了極不嚴謹的態度,采取了偏袒菲方的政治立場,濫權擴權。中國不參與本案仲裁程序表麵上不會剝奪仲裁庭對南海仲裁案 的管轄權,但問題的實質是仲裁庭從一開始就根本不具有管轄權。

  事實認定和法律推理錯漏百出

  Q:仲裁庭對本案的審理還有哪些不公平、不公正的表現?

  A:從仲裁庭去年關於管轄權問題的裁決看,仲裁庭一味全盤接受菲律賓的非法無理主張,實際上已淪為菲方的代理人,完全偏離了第三方程序應有的公正立場與審慎品格。從目前態勢看,仲裁庭這種基調將會持續下去,所以對其最後的裁決我們不能抱幻想。

  仲裁庭在事實認定和法律推理上存在大量漏洞和爭議,仲裁庭未對事實和法律進行全麵、仔細的審查,毫無客觀、公正可言。例如,南沙群島曆來從政 治、經濟、曆史和地理上被視為一個整體,並按照《公約》的規定中國享有南沙群島的相關權利。然而,仲裁庭無視這一事實,無視中方立場,片麵支持菲律賓對南 沙群島的“切割處理”,把中國駐守的島礁從宏觀地理背景中剝離,逐一認定島礁的權利。但即使從切割角度看,太平島根據《公約》的有關規定也完全享有法律上 的全效力,即有200海裏專屬經濟區,這是不容辯駁的事實,最近,台灣當局就此發表了強有力的資料。菲方在本案中聘請的澳大利亞水文專家幾年前曾說,南沙 至少有十幾個可主張全效力的島嶼,但該專家在被菲雇用後卻改變了自己的立場。又如,判定一個海洋地物是島還是礁,抑或是低潮高地,這與主權和海域劃界關係 是密不可分的,但仲裁庭卻違背一般法理和大量的判例實踐,強行割裂它們之間的關係,在此方麵,即使是仲裁庭荷蘭籍仲裁員艾爾弗雷德·宋斯(Alfred Soons)在數年前也曾明確指出,島礁可主張的海洋權利是劃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梳理一下仲裁庭在事實認定和法律推理上的做法,不難發現,仲裁庭均采用切割和碎片化的處理方式。如把爭端涉及的政治層麵與法律層麵切割,把中國 對南沙群島的悠久曆史脈絡切斷,把南沙群島地理整體性切碎,把《公約》整體與個別條款割裂,證據缺失的碎片化和司法判例的碎片化等。這種“隻見樹木、不見 森林”的做法極易造成不公,引發仲裁程序的嚴重缺陷。

  個別《公約》非締約國試圖抹黑中國

  Q:有外國媒體評論說,中國不接受、不參與仲裁是“不遵守國際法”、“破壞基於規則的國際體係”的做法。

  A:個別域內外國家憑借西方話語權優勢,別有用心地利用仲裁案推波助瀾,抹黑中國,妖魔化中國。自該仲裁案一開始,國際上就一直存在著一些顛倒 黑白的聲音,支持菲律賓提起仲裁,要求中國接受仲裁和裁決等,否則就是“以大欺小”,“恃強淩弱”,“不遵守國際法”,“破壞法治”。特別是作為《公約》 非締約國的美國,以“國際法治”為由,自始支持與慫恿菲律賓單方麵提起仲裁,並鼓動一些國家聯手對華,甚至赤膊上陣海上秀肌肉。美國的強勢介入使菲律賓有 恃無恐。顯然,美國選擇性地忘記了自己以往多次以“人權”、“武力幹涉”為由公然挑戰國際秩序和國際法,以及不執行國際法院判決的不良記錄!它有資格代表 國際道德高地嗎?有資格談仲裁庭裁決的約束力嗎?

  基於菲律賓提起仲裁違背國際法,仲裁庭缺失合法性、公正性,中國不接受、不參與仲裁,符合國際爭端解決中的“國家同意”原則與通行做法,是為了 有效維護中國作為主權國家和《公約》締約國所享有的自主選擇爭端解決方式和程序的權利。中國不接受、不參與仲裁,是為了踐行中菲共同作出的以談判方式解決 有關爭端的鄭重承諾,符合“約定必須遵守”這一國際法與國際關係中的核心原則,是遵信守諾的表現。中國不接受、不參與仲裁,是為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捍衛 中國對南海諸島的領土主權和在南海的海洋權益。中國不接受、不參與仲裁,也是為了捍衛國際法,維護《公約》爭端解決機製的有效性、嚴肅性和完整性。

  “當前南海形勢整體穩定可控”

  Q:如您所說,包括很多中國學者也認為,菲律賓單方麵提起並執意推動仲裁案,是披著法律外衣的政治挑釁,有西方大國的背景。那麽仲裁案的最終裁決會給南海局勢帶來怎樣的影響?

  A:菲律賓強推仲裁造成了地區形勢的緊張與問題的複雜化,特別是嚴重損害了中菲間的政治互信,使兩國關係跌入波穀,同時破壞了中國與東盟國家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和磋商“南海行為準則”的良好氛圍,損害了地區和平與安全。

但是,“德不孤,必有鄰”。目前,中國的不接受、不參與立場正在得到越來越多國家的理解與尊重,已有近20個國家表示明確支持,既包括東盟國 家,也包括域外國家。這些國家普遍認為,應尊重各國根據國際法自主選擇爭端解決方式的權利,不讚成單方麵強加於人的做法;應堅持由直接當事國通過對話協商 解決領土和海洋權益爭議,域外國家應發揮建設性作用,而不是相反。這種示範效應,隨著仲裁進程的步步推進,隨著菲律賓法律麵紗被揭穿,相信會逐步放大。會 有更多的國家看清這起仲裁案的本質,會有更多的國家了解、理解和支持中國的立場,並會有更多的國家持客觀公正的態度。

當前南海形勢整體穩定可控,各方都不願看到南海局勢緊張升級失控,中國和東盟正積極就“一帶一路”,《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框架下的合作及“準 則”磋商進程保持著高頻次的溝通。菲律賓南海仲裁案的最終裁決掀不起南海的大波瀾,製造不出“新現實”,菲律賓在仲裁案背後隱藏的企圖不會得逞。不論其裁 決如何,中國將繼續堅持不接受、不承認的立場,堅定維護我國在南海的主權和海洋權益、維護南海地區的和平穩定,維護南海國際航道的自由、安全與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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